作者CNEX (CNEX)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申诉] CNEX cp案
时间Thu Nov 21 17:10:19 2013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好的,谢谢提醒:)
申诉人:CNEX
申诉判决:本局
CNEX因
Cross-post 检举案
申诉理由:
由於接到违法报告才知道自己被开罚单,
其实一开始觉得很莫名其妙,
因为本人在PTT只有此一帐号,(这部分不知道要怎麽举证)
後来追查原因到这个版上来,
才发现是被人检举。
原本我也很讶异为什麽没看过的帐号,
会有跟我一样的IP,
後来才想到张贴该篇分享文时,
是使用公用电脑。
但检举者是看到不同ID有同样IP,
这样就会被认定是分身帐号?
虽然我知道这一则申诉可能也起不了作用,
(看完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大概也清楚知道)
但这一则申诉想要说明的是,
在同一公司(或是公用区域的网路),
如果因为有相同IP就要被认定是分身帐号Cross-post,
那是否以後都完全不用贴文了?
因为我并无法阻止别人在跟我同样的环境里同时上PTT,
甚至是分享相关讯息?
刚刚在申诉前又看到了另外一篇检举文,
但我还是必须重申一次,我就这麽一个帐号(站方应该查得到?)
如果因为这样下去,
会被罚个没完没了,重点是莫名其妙!
因为不是我做的事情,却要受罚?这样真的会让人觉得很糟糕。
好吧,我也不知道这样的申诉是否有效,
但也表达了在公用电脑上PTT贴文的无奈。
报告完毕,谢谢庭上。
後记:(2013/11/21 17:18)
第二次检举案的文章IP跟我也不同,
只因为对方转分享了跟我同个活动,
所以这样也要算在我帐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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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0.78.61
※ 编辑: CNEX 来自: 60.250.78.61 (11/21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