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请求更正判决方式
时间Sun Sep 1 00:24:21 2013
无法因为这个理由撤销罚单。
申诉人五篇 CP 文章中,
有两篇是直接发表,
三篇为转录。
本站发表文章的制式提醒画面中,
就有以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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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章 发 表 纲 领 ●
▕ 【 四不政策 】
▕▕▔▔▔▔▔▔▔▔▔▔▔▔▔▔▔▔▔▔▏
▕▕ (1) 避免谩骂、攻击、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无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 ▏
▕▕ (4) 禁止发表同内容文章5篇以上。 ▏
~~~~~~~~~~~~~~~~~~~~~~~~~~~
转录文章时则有以下提醒:
请注意: 1.在不同看板多次重覆发表或转录相似内容之文章,属 Cross-post(CP)违规
一般而言(详见各站规板规)连原文共超过四篇就可能会被检举。
2.被检举 Cross-post 时,分身帐号或不同ID但上线位址(IP)相同者
会被一并计算、处分,开罚单後停权
3.一旦判定CP属实,七天内所有文章(包含其它无关的文章)都会被系统删除
若有紧急状况或是特别需求,请写信给各看板板主请他「帮你转文」。注意:板主有权
拒绝,且是要「板主动手转文」不是问完後自己转,不然一样视为CP
另外若是网宣的需求,除了寻求板主协助外,还可用下列方式:
1. 至 Note 看板投稿动态看板或申请进站活动广告
2. 系所或社团活动可至 ZACTION / ZCLUB 发文
上站上千次,
这数以千计的上站,
三百多篇的发文,
如果都无法告诉您应该尊重本站、配合本站站规,
那麽,
或许本站应考虑的是对您加重处分。
本案维持原决定。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Myriam (我是挑剔狂!)》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Myriam
: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 申诉理由:
: 您好,我想表达我对判决方式的不服。
: 我是上站上千次的站友,每次发文一定先阅读该板板规。
: 直到今日我才知道有cross-post这条规则!
: 如果我知道这条规则,我绝对不会故意违规。
: 请求更正判决方式。
: 如果有人检举我,或是PTT警察认为我有违规,应该先有警告或劝导等告知。
: PTT站友没有修过站内法律课,在无知中被处罚,当下没有改过的机会,无法心服。
: 再次请求更正判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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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4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