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Swell ( )
站内Board-Police
标题[申诉] 不服 CP 判决
时间Sun Mar 24 16:17:25 2013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申诉人:ArSwell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1HIjUJzR
申诉理由:
几天前由於急需寻求资讯,所以其他帐号跨版波文六篇,误触法规。
被开罚後到PTTLaw版查询相关法规,得知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於是用 ArSwell 帐号重新跨版波文五篇,没想到又被处罚,
仔细想想才发现,可能是 "五篇以上" 可以有两种解读方式,
我的解读 = 五篇以上(不含五篇),而法规是指 =五篇以上(含五篇)。
由於这部分属於语意模糊之地带,所以我不服判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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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87.155
※ 编辑: ArSwell 来自: 111.248.87.155 (03/24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