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ws1008taiwan Azmodan Cp申诉
时间Fri Feb 8 12:58:38 2013
二帐号於短时间之内,
使用相同 IP 上线,
且为相同之行为。
其中一帐号为上站未满 60 次之帐号,
本局有相当理由怀疑此为分身帐号,
或违规借用 ID。
若不予以相同标准视之并处罚,
将使本局执行站规之漏洞过大,
故本局比照相同 ID 处理,
应有合理性。
本案维持原决定。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ws1008taiwan (JW)》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ws1008taiwan Azmodan
: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 申诉理由:
: 上篇申诉重点并非单位而是顺序
: ---
: 本案最初由台大校方告知下ws1008taiwan制作网宣,并且完成後告知Azmodan协助转录
: 而後因为校方行政错误,必须紧急更改修课规定,因而交由ws1008taiwan处理
: 因而在已告知Azmodan的情形下进行帐号使用以方便更改错误资讯
: 以免使得修课学生因而权益受损
: ---
: 时间顺序应为:
: 1. ws1008taiwan制作网宣
: 2. ws1008taiwan转录看板
: 3. Azmodan转录看板
: 4. ws1008taiwan协助修正
: 并无触犯CP条例(同IP进行同文章转录5篇), 仅有同IP进行转录文章之修正
: 故原诉申诉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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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强力徵求法务人员、法务助理,意者请寄站内信给法务站长
板务部强力徵求看板警察,意者请参考 sysop 置底文
PS.我是工作人员,不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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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7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