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请] 请立即删文
时间Wed Jan 30 15:31:20 2013
既然是两年前的文章,
则并非属於紧急急迫之情况,
本局本即无文章删除权,
本案本局亦不符紧急锁定权之行使要件。
请循一般管道,
依序向板主、小组长、群组长反应。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newada1234 (纯)》之铭言:
: 本文类仅由欲申请静板或解静之板主或小组长使用。
: 申请项目:(静板/解静)
: 看板名称:
: 申请者身分:maxill24
: 申请原因:因两年前在ptt发表文章被告
: 妨害名誉罪,请站长协助将转寄文章删除。
: 在打工区作者是poohkcale分享骇人听闻的南部某间传播公司
: 因不懂法律加上年轻冲动才发表这篇文章
: 请站长立即删除,非常感谢。
--
法务部强力徵求法务人员、法务助理,意者请寄站内信给法务站长
板务部强力徵求看板警察,意者请参考 sysop 置底文
PS.我是工作人员,不是站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6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