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FuTe (土地公)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申诉] 不服Cross-Post判决
时间Sun Oct 14 09:34:12 2012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申诉人:NiFuTe
申诉判决:本局 skean 检举案 Cross-post
申诉理由: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我承认我之前并不知道Cross-post相关规定
但是我两个帐号的的确确
都没超过五篇 不知道为何还是被删掉
而且andy880036s在其他板的非网宣文也被砍了 这也没有道理啊
希望可以改判 毕竟条文中并没有说不能使用分身PO网宣的事情 以後会更小心注意
但是条文没有写清楚的 就不应该拚成这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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