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rapandol CP
时间Sat Sep 15 02:33:48 2012
发表重复之文章五篇,
即违反本站站规,
这部分申诉人可於发文提醒画面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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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章 发 表 纲 领 ●
▕ 【 四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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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免谩骂、攻击、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无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 ▏
▕▕ (4) 禁止发表同内容文章5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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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与是否以转录方式发表无关。
另,依系统设定,
为避免使用者宁愿遭处罚仍欲宣传,
甚至为此滥行注册免洗帐号,
故若遭开处 CP 罚单者,
一律由系统砍除当周文章。
此可参考本站
(
X)yz 【 系统资讯区 】 => (
L)Updates 《本站系统程式更新纪录》
若申诉人欲保留於本站发表之文章,
请未来多注意本站站规,
违反站规者,
本站系统将全数删除近期文章,
并有若干停权的处分。
本案本局维持原决定。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引述《rapandol (海蓝)》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rapandol
: 申诉判决:本局 Cross Post 检举案
: 申诉理由:我的第一篇根本不是转录来的啊,那是公布给社内看的,我真正转的只有4篇,
: 应该不够成CP吧?
: 另外,就算这篇网宣违反CP好了,为什麽连我当天发的课表也删掉?那篇可是什麽规定也
: 没违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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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5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