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被删文
时间Thu Sep 6 02:23:25 2012
转录都有以下警告:
转录本文章於看板:
请注意: 1.在不同看板多次重覆发表或转录相似内容之文章,属 Cross-post(CP)违规
2.被检举 Cross-post 时,分身帐号或不同ID但上线位址(IP)相同者
会被一并计算、处分,开罚单後停权
3.一旦判定CP属实,七天内所有文章(包含其它无关的文章)都会被系统删除
申诉人之主张并无理由。
另,即使想要帮助同学,
发文、转录文章依然必须遵守站规,
请参考 PttLawSug 板置底文,
将可得知合乎规定的宣传方式。
本案本局处置应无失当,
维持原决定。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引述《wendy50422 (郭丁儿)》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wendy50422
: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 Ptt系统警察判决:
: wendy50422因Cross-post行为,
: 违反本站站规,处以罚单处份,特此公告
: 申诉理由:
: 我转录 Zhongzheng 看板 #1GHZAlNJ 文章到八卦版
: 之後从八卦版再转发到各大热门看板
: 文章内容为徵求车祸行车纪录器及目击证人
: 因为车祸受害者是我高中同学 我希望能帮忙她
: 才大量转发 并非恶意广告网宣等 请明察!
: 希望能把那些被系统删除的文章恢复,并且取消我的罚单、恢复我的权限,
: 谢谢。
: 况且,在帮忙转录的同时,我不知道去哪里看任何一条板规,
: 哪边有告诉过我不能同一个帐号转录太多篇文章?
: 无预警的被删文开罚我觉得很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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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强力徵求法务人员、法务助理,意者请寄站内信给法务站长
板务部强力徵求看板警察,意者请参考 sysop 置底文
PS.我是工作人员,不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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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