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公告] TO xyzwert
时间Sat Jul 7 02:13:01 2012
回覆如下:
1. 您的罚单乃本局所开处,
但本局并未对您判决停权。
因此,只要缴交本局开处的罚单後,
应即恢复帐号正常功能。
若您缴交罚单後仍无法使用信箱,
则与本局无涉,
请自行向站长反应。
在 sysop 板发文是正确的,
或使用其他帐号寄站内信予本站站长。
(站长名单可於离站画面查知)
2. CP 的规定,除了可於许多看板查到之外
(例如本站法务部各看板、sysop 板),
您於每次发文时,
都会看到本站预设的提醒画面:
▕▔▔▔▔▔▔▔▔▔▔▔▔▔▔▔▔▔▔▔▔
▕ ● 文 章 发 表 纲 领 ●
▕ 【 四不政策 】
▕▕▔▔▔▔▔▔▔▔▔▔▔▔▔▔▔▔▔▔▏
▕▕ (1) 避免谩骂、攻击、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无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 ▏
▕▕ (4) 禁止发表同内容文章5篇以上。 ▏
~~~~~~~~~~~~~~~~~~~~~~~~~~~~
▕ ▔▔▔▔▔▔▔▔▔▔▔▔▔▔▔▔▔▔
如果每次发文时的提醒都无法让您知道不可以 CP,
则本局仅能对您感到遗憾。
以上。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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