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0 (南无观世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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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部落格经验分享 当心侵权
时间Mon Jul 9 20:27:58 2007
部落格经验分享 当心侵权
更新日期:2007/07/09 07:10 记者:记者陈秀兰/台北报导
好东西要与好朋友分享,不过,在网路上「分享」可要担心触法。智慧财产局统计指出,
今年1到6月查获网路侵权案件,就占全部侵权案件的86%,比去年同期增加42%,其中藉部
落格「经验分享」而不小心触法的例子居大多数,犯罪者以18岁至25岁之间最多。
根据智慧局查获的侵权案例,包括网友们在部落格播放的背景音乐,或是文章、图片的引
用,均是触法行为。智慧局提出着作权「四要一没有」,提醒国人小心,免得侵权。
所谓的四不一没有,就是「不要在网路上随便免费下载音乐、影片、软体」、「不要将他
人文章、音乐、影片、软体随便转寄」、「不要将他人的文章、照片随便张贴或移花接木
」、「不要将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乐拿来在部落格使用」以及「没有合作授权的着作不要
在网路上贩卖」等。
智慧局长蔡练生指出,未经原创者同意,任何重制,都涉及侵犯着作权,在网路普及的现
代,网路侵权,已成为侵权犯罪的主要类型。根据经济部保智大队查获得侵权案件,网路
侵权已遥遥领先夜市查获贩卖盗版光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08/2/gzf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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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并没有伤害别人,却先伤害了自己。
-- 达赖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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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nowiceemc:智慧局提出着作权「四要一没有」 07/09 22:13
2F:→ snowiceemc:所谓的四不一没有,就是................ 07/09 22:13
3F:推 telsa:为什麽这叫经验分享? 07/09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