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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无名小站」传奇 立委:商业不道德
时间Thu Jan 11 23:30:01 2007
※ [本文转录自 Hate 看板]
作者: flied ( Razorlight) 看板: Hate
标题: 「无名小站」传奇 立委:商业不道德
时间: Thu Jan 11 15:33:18 2007
国内最大部落格「无名小站」日前被雅虎以天价七亿收购,立委昨天批评,无名小站成立
时利用交大免费的网路资源,公司化後却将所有资料库移转出去,且创办人简志宇仍利用
交大网路从事无名小站业务,涉及公器私用,教育部应设法规范。
对此,教育部官员表示,台湾学术网路仅供学术及研究用途,不能有营利行为,若学生违
反规定将被禁止使用网路,并按校规处分,教育部将请交大彻查。
无名小站被视为网路创业传奇,但民进党立委汤火圣表示,无名小站利用免费的学术网路
资源成立,因从事商业行为遭外界抨击,只好脱离学校朝公司化发展,却带走利用免费网
路建立的两百八十万笔资料库,作为私人公司的资产,最後甚至以天价卖给雅虎,在商业
上是不道德的行为。
汤火圣说,无名小站公司化後,因资金窘迫曾承诺白金会员有优先认股权,以吸收大量会
员,但在无名小站转卖给雅虎後,优先认股权被取消,取而代之的居然是「好礼三选一」
,让部分抱持投资心态加入的会员有受骗上当感觉。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法制组科长陈星宏表示,若无名小站原先承诺白金会员优先认股权,未
经白金会员同意变更契约内容,损失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交大研发长林一平则回应说,无名小站从交大的一个校园BBS站转型为民间网路公司时
,交大曾公开徵求技术承接者,最後由这些成立无名小站学生背後的金主,出资一千万元
取得三年专属授权,授权标的为无名小站用来抓、存相片的软体;等满三年之後,其他有
兴趣者,也可向交大洽谈技转。
林一平说,技转时他们和律师研究过,律师认为无名小站的内容,是会员自己做出来的,
智财权属於会员,交大不能从那一部分收费,否则就是违法;无名小站转型时,也曾询问
会员是否要留下,不留下者可用他们提供的软体,把自己制作的图片带走,也是同一道理
。
林一平表示,无名小站转型时,很多人都认为他们不可能成功,所以他们出的一千万元技
转费用,交大认为已是很高金额,还为这项技转获国科会表扬。他说,台湾的大学不适合
向技转者收取股票,因为有法令限制,而且学校没有专业处分股票的人员,即使国外公立
大学收取股票,通常也是马上卖掉,不然万一股价跌了,经手人势必要负责。
教育部电子计算中心数位平台组组长李长树则说,简志宇是以服国防役的身分回到交大资
讯中心任职,是否利用交大网路资源继续从事无名小站业务,将请交大彻查。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680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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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好 我只是怕会闹上法庭而已 先低调行事吧 结论:的确转好了XD
我朋友叫我缓一缓 不要太急 这件事情慢慢处理
渐渐就会转好了 by 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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