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tcia (小宝贝)
看板Blog
标题[问题] 新手上路(续)
时间Fri Jan 5 01:44:05 2007
听了大家的建言
是该离开无名的时候了 话说我加不到一个礼拜耶
是降的 以下有几个问题 盼各位达人帮我厘清
1.blogger 只可以写网志 没有相簿这种东西?
2.Ficker 只可以放相簿 无法写网志?
3. 所以blogger跟Ficker 是两个不同的系统 无法合并?
以上 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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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184.200
1F:推 ringyoung200:合并?反正就一个blog edit,一个就pic box啊...... 01/05 01:49
2F:→ ringyoung200:然後用flickr的外连就可以摆pic在blog上,总之, 01/05 01:51
3F:→ ringyoung200:要想用blogger+flickr,爬文是很重要的喔......... 01/05 01:51
4F:推 mintcia:就是爬的物煞煞阿 01/05 01:54
5F:推 schonkopf:用就对了。 01/05 03:06
6F:推 FallenAngelX:blogger算是google的服务吧 google也有相簿 01/05 08:09
7F:→ shenty:原PO用无名用的太习惯 浑然不知外面的世界 还是恭喜你脱离 01/05 08:20
8F:推 fyc:你迟早都会知道该怎麽连起来用的.现在分开用也行. 01/05 08:39
9F:推 FISHLILY:多爱用<img src=http:// > 的语法吧 01/05 09:46
10F:推 synd:blogger不是可以上传图片吗? 01/05 10:00
11F:推 Lovetech:你要拿flickr写网志也行 照片下面叙述就可以写一堆字 01/05 10:53
12F:→ Lovetech:我朋友就有把flickr当图片志过 只是有字数限制 01/05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