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vari (鱼昆)
看板Blog
标题非常善用AJAX的Blogger template(需付费)
时间Fri Dec 22 23:40:59 2006
http://hackosphere.blogspot.com/2006/12/now-available-neo-template.html
要收费的 - USD10
==
我比较有兴趣的是这篇祖国人写的
http://ggpi.blogspot.com/2006/12/blogger10blogger.html
非常有意思的是,这位GG同胞在模板原作者的blog留言属意要购买
却又在自己的Blog当中直接说要拿来分享....
下面的留言也很有意思,直接说要破解了
无意论战智慧财产权观念
只是觉得这也做的太明目张胆了点
好歹不要留证据嘛... 都在原作那里留下Backlink了..
懂点中文的人点下去就看到你要做坏事了
--
罄竹难书有时可以当作褒奖,尤其是在古文当中。
乡民:「错就错做什麽牵托那麽多!政治人物的操守在哪里? (怒) 」
不要再误用宅这个字的定义了,不是喜欢ACG喜欢上网就叫宅啊....
乡民:「难道我们不能自己创造文字的新定义吗?语言本来就是活的! (怒)」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82.207
1F:推 ringyoung200:我不觉得会只有他写的出来。 12/23 01:03
2F:推 chenkaie:呵呵!!! 之前我也有看到,吓一跳,他可能觉得作者不懂简 12/23 01:29
3F:→ chenkaie:体字,所以就....XD 12/23 01:30
※ 编辑: covari 来自: 140.114.209.28 (12/23 04:51)
4F:推 pSeRiC:我不觉得会只有他写的出来。 12/23 13:01
5F:推 KiroKu:宅算是外来语吧...日文一堆汉字过来也是都乱用 12/23 20:19
6F:推 earow:用这麽多ajax浏览起来好不顺畅 12/23 23:11
7F:推 tonyselina:两个乡民的意见果然乡民 是反讽法吗? XD 12/2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