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yot (coyot+e)
看板Biology
标题Re: 不知是记者扭曲还是台湾教授的观念有问题-外来种!
时间Mon Nov 14 07:14:45 2005
※ 引述《phenil (恩恩...)》之铭言:
: 不过要说这个care指全球暖化 那又要九弯十八拐才能扯上了
: 气候的改变是自然界运作的 原因是人类的科技排出很多温室效应气体
: 生物有能力播迁是演化上给予的 不是人类授予这些生物的 所以也是自然运作的
: 这逻辑倒有点怪,既然是因为人类科技所放出的温室效应气体造成气候变迁,
: 因此破坏其生物不适於其栖地,迫使其离开,我们要解决的应该是
: 人类造成的温室效应,生物播迁能力不是人类给予的但是是人为迫害的,
: 演化不可能在如此短时间内针对此现象给予一个物种此能力,还要稳定下来,
: 怎麽算是自然运作阿....
我不知道你对播迁的认知为何?
大多数生物都有播迁能力 其子代或本身会藉由自己或它物来到达其他地方
这不需要啥人为迫害才会造成!
而若是人为迫害所造的播迁 那也要其本身具播迁能力! 这就是我所谓演化给予的
演化给予该生物有足够的能力去找新栖地 这是长期演化的孕酿 当然不是短时间
而无法找到新栖地或无能力播迁得只能听天由命待栖地变好或灭亡
因此 若人类导致气候变迁 而使生物受冲击必须迁移或播迁
那人类也不该去一味阻止 反倒是该设法复育该栖地 或为该生物找新栖地
还是那句话 大多数生物都有播迁能力 这是自然的运作与潜力
既是自然与潜力 就不符合外来种的定义!
一只候鸟再利害也不可能从南极播迁或迁移到北极 这是自然与潜力的受限
我觉得在原文定义上已经可解释了
提外话
t版友问到 我们人算不算外来种!
我们再回到原文定义上来解释
人的播迁潜力! 只要运用科技 我不知人在何地能算外来种!
对於原文定义之外的 我不做衍生...
除非哪天原文定义修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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