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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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败政部新释令 委外研究医药 免徵所得税
时间Thu Dec 6 10:42:04 2007
靠,看了真的是归LP火都上来了。
财政部是嫌产业不够冷是吧。
反正生技业就循晶圆模式,以後大家一起来代工就好了。
生技可以谈技转、但是技转一定不等同於委外研发。
委外研发对台湾的产业或是对产业内努力的人,到底得到了什麽
还是只是公司炒股做帐的手段?
之前蔡英文开的公司也是委外研究,那时候看了真是好笑
拿台湾人的钱 (有官股喔)培养外国的生技人才
客官你说看看,这是不是佛心来着的啊...
人家说长有所用,在台湾只看得到各个学有专精又肯dedicate在科学领域的人
不停的流浪在一家又一家的学校医院实验室内
大家来讨论一下吧,因为我对技转也不是很了解
但是看到国内厂商把钱一笔一笔往国外送
就觉得很不爽啊...
出处:
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071206/3/pzbp.html
标题:《税收》财政部新释令,委外研发医药,免徵所得税
内容:
【时报-记者黄诗凯台北报导】财政部发布解释令,未来外国医药研发服务事业
接受国内生技医药业者委托,在我国境外从事研究、试验、测试等活动所收ꠊ癍漯A务报酬,非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换句话说,以後依此解释令的内긊e,国内所谓生技医药业者委外研发给付报酬,明确可被排除在中华民国来源
所得外,无须向本地政府报缴所得税。赋税署长陈金监甚至说,只要与此解释
令的内容相同,不分产业,当然也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
财政部发布此解释令,为何独厚生技医药业?陈金监说,因为有一家本地大型
生技业者,透过会计师事务所向财政部申请解释,经过研究才发布。财政部官
员说,之前也曾针对制造业作类似解释,「生技产业的状况很特殊」。至於未
来若其他产业有相同疑虑,陈金监说,也可向财政部申请核释。
今年上半年甫通过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法案当中的租税优惠,即令财政部招
致批评,未能坚守立场。资深会计师说,以往发布解释令总是慢半拍的财政部,
此次独厚生技产业,主动速发解释令,不得不说「形势比人强」,其他产业只能ꘊ菬D多福。陈金监说,依照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九款规定,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工商
、农林、渔牧、矿冶等业的盈余,属於我国来源所得。反之,因为外国医药研发ꨊA务事业接受我国业者委托,在境外进行研究等工作,因为「不在我国境内经营工
商活动」,自然非属我国来源所得。
财政部官员说,以台积电为例,许多研发部门支付国外的费用,都属「权利金」,
因此必须视为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官员一再强调,生技产业十分特殊,财政部一向
是碰到争议案例、理解产业特性之後,才会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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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1.186.210
※ 编辑: Liebesleid 来自: 211.21.186.210 (12/06 10:43)
1F:推 cschou:这个指的应该是CRO吧,其实CRO算是有具体获利模式的产业啊 12/06 14:04
2F:→ cschou:喔看错了,当我没说吧 12/06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