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an (我是只陷在泥淖中的猪)
看板Bioindustry
标题Re: [问题] 请问有关签约问题~~~
时间Sun Sep 30 17:02:37 2007
※ 引述《pei9 (发霉中.....)》之铭言:
: 最近刚好有一家公司决定录取
: 但是看到他的合约有几个比较不清楚的问题
: 又怕是因为自己大惊小怪
: 所以想问问有经验的前辈们
: 1.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员工离职後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在离职前最後一年内所参与
: 之相同工作,否则除赔偿公司所受损失外,并应赔偿公司相当於二年年薪之惩罚
: 性违约金。
这条还算合理,是属於竞业条款。
以上述说的相同工作应是指工作内容或专案
例如你原本负责研发某某产品,之後跳槽至其他公司
也是负责类似之产品研发,前公司可依此条请你赔偿损失。
如果是产业相同,但实际负责工作内容不同,应该就没啥关系了
我以前在检测公司,大家还不是就那几家跳来跳去 XD
而且小员工的话,能掌握的机密有限,公司根本不会去管你
要注意的是公司是否有提出相关之薪资补偿
我的前公司是一年内若因此规定而无法工作
就会支付离开公司前一个月之薪资额度,为期一年
现在这家是期限两年或是参与之专案结束,
也是补偿最後一个月之薪资额度。
: 2. 员工离职前,应依公司规定之预告期间日数提出离职申请,否则除就公司因此所受
: 损失依法赔偿外,并应无条件将员工日薪乘2倍之金额给付公司,做为不足预告期
: 日数之惩罚性违约金。
所以公司规定之预告日是多少呢?
这条规定应该是取决於公司内部规定才能判断是否合理
: 因为是刚毕业第一份工作
: 对於合约没什麽概念
: 先谢谢了~~~
: (怕撷取内容会有误会...不好意思再麻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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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0.51.36
1F:推 pei9:谢谢你的详细回答!!我会在去询问相关细节!! 10/01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