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dle (狗叫声是喵)
看板Bio-Job
标题[徵才] 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约雇人员
时间Mon Nov 4 08:25:26 2024
职称:约雇人员。
性别:不拘。
名额:正取1名,备取2名。
工作项目:担任毒物等检验监定工作及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法务部法医研究所(新北市中和区民安街123号)。
资格条件:
学历: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专院校医学、化学、生物、临床相关科系毕业取得学
士以上学位者。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处分及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
所列各款情事且须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者。
报名及联络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1月5日(二)止,意者请至本所网址
https://www.tpa.moj.gov.tw电子公布栏-人事公告中下载列印报名表〈含自传〉使用,
相关报名表件,至迟应於113年11月5日前寄达(以邮戳为凭),如为亲送请於当日下午5时
前送达本所收发室(地址:新北市中和区民安街123号),逾期视同未报名。报名信封请
於右上角注明【应徵约雇人员】字样,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电话请尽
量保持畅通。全部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应缴证件、资料:
报名表及自传1份(请自行於本所网址下载使用,并贴妥最近1年内2寸正面
脱帽半身照片及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学历证件影本1份。
退伍令影本1份(女性免当兵者免附)。
工作证明文件影本1份(在离职证明书或劳保投保明细资料表)或曾於公家机
关工作之证明文件影本。
专业证照及格证书影本(无则免附)
以上应缴表件,请依所列次序由上而下排列整齐,并以回纹针夹於左上角,
於期限内,亲送本所收发室或以限时挂号邮寄本所人事室收。
所缴验之应考资格证明文件一律缴交影印本,经查验後概不退还。
应徵者所缴证件,经查明有伪造情事者,撤销甄选或甄选录取资格,涉及刑
事者,移送检察机关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甄选录取人员,雇用至114年度司法特考录取人员报到前1日止(预定115
年1月);备取人员,於本所出缺时,依录取顺序通知报到,未於规定期限报到者,以弃权
论,并注销备取资格。月支报酬:280薪点 (约新台币37,800元)。
雇用期间应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违背规定,立即解雇;另雇用原因消失及所
占职缺经上级另为其他处分或遇法令修订致无法进用时,应即解雇,不得异议及以任何
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甄选视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平均成绩未达70分者,均不得
录取。
经备取列入候用名册者,候用期限至114年度司法特考录取人员报到前1日止
(预定115年1月),期满未获雇用者或雇用期间发生消极资格条件限制者即丧失被雇用资格
。
各项应缴验证件,请仔细检查後再行寄出,如有遗漏、资料不齐或影印不清
,不予受理,视同放弃,因而影响当事人权益者,自行负责,本所不再另行通知补件,以
维护其他应徵者权益。
本甄选遇有台风、地震、空袭、水灾、火灾或发生其他重大事故时,得延期
举行,日期另行通知并公告於本所网址
http://www.tpa.moj.gov.tw。
联络方式:本所人事室(02)22266555转100 王小姐、102骆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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