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k2361 (神剑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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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中华民国撞球运动协会球员制度
时间Thu Jul 12 00:45:21 2007
公告:中华民国撞球运动协会球员制度实施准则草案
2007.08.01.起实施
一、宗旨:
中华民国撞球运动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为甄选、培训优秀选手,建立球员组织管理制度
,以提昇球员竞技水准,树立本会与球员合理关系,特订定本准则。
二、凡本会会员皆应遵守本会章程维护团体纪律与荣誉,并恪遵本准则。
三、组别:
(一)男子组:1、职业组(职业会会员);2、业余组:(1)甲组;(2)乙组(一
般选手)。
(二)女子组:1.甲组;2.乙组(一般选手)。
三、本准则实施对象:
凡在本会登记之各类会员及团体会员之所属会员者。(青少年未满18岁另议)
四、晋升具备之资格:
(一)经本会教练委员会甄审(试)合格者。
(二)参加国际单项运动总会主办之世界正式锦标(盃)赛获得前八名者。
(三)参加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主办之亚洲运动会获得前四名者。
(四)参加东亚运动会协会主办之东亚运动会获得前四名者。
(五)参加亚洲单项运动总会主办之亚洲正式锦标(盃)赛获得前四名者、含亚巡赛。
(六)参加国内竞赛:
1、男子组:符合者,经本会审查合格後,得晋升为职业会会员。
(1)参加本会指导、主办或协办之职业组全国公开赛、锦标赛获得第一名者。
(2)参加本会主办之全国职业排名赛获得前三名者。
(3)参加本会主办之全国菁英排名赛获得1站第一名或2站第二名者。
(4)参加本会主办之业余组公开赛获得2次第一名者。
2、女子组:符合者,经本会审查合格後,得晋升为甲组。
(1)参加本会指导、主办之全国性公开赛或锦标赛获得前三名者。
(2)参加本会主办之全国排名赛获得前二名者。
(3)参加本会主办之国家代表队选拔赛获入选资格者。
(4)参加纬来职撞大赛前3名者
3、男子业余组:符合者,经本会审查合格後,得晋升为甲组。
(1)参加本会主办或协办之全国性竞赛获得前三名者。
(2)参加本会主办之全国菁英排名赛获得第一名者。
(3)参加本会主办之国家代表队选拔赛获入选资格者。
(4)参加县市撞球委员会赛会成绩优异者由撞委会提报本会晋升。
五、凡符合第四则成绩规定者,须检具比赛秩序册、奖状或主办单位颁发之成绩证明等资
料,送请所属各县、市撞球委员会执行初步审查,并分别於每年五月三十日及十一月三十
日前,汇整并备齐初审合格名单,及上开资料,报请本会审查。
六、本会设教练委员会审查各项要件,於二个月内将审查结果函知各有关单位转知各选手
,并将审查通过者,分别於每年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公布合格名单。
七、管理:
(一)凡在本会登记为职业会会员、业余甲组成员者,应履行下列义务:
1、须遵守本会组织章程及所发布之各项规定义务。
2、维护本会团体纪律及发扬运动员精神与道德培养之义务。
3、须接受本会安排之国际或国内比赛之义务。
4、当选国家代表队,须接受本会安排集训之义务。
(二)登记为本会职业会会员、业余甲组成员者,须接受教练委员会及纪律委员会之监
督、考核与惩处。
八、本准则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洽询单位:中华民国撞球运动协会02-272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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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ayeFaye1:对照下面那篇.制度果真是写参考的... 07/12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