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hurwang (莫言)
看板BigPeitou
标题Re: [闲聊] 自己的北投,自己救。
时间Mon Aug 22 13:44:11 2016
※ 引述《turtle1119 (阿生)》之铭言:
: 在马路上排队等停车位!!(是说这样是违反哪一条交通法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55 条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罚锾: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内或消防车出、入口五公尺内临
时停车。
三、在设有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处所临时停车。
四、不依顺行之方向,或不紧靠道路右侧,或单行道不紧靠路边,或并排
临时停车。
第 56 条
汽车驾驶人停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罚锾:
一、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娱乐、展览、竞技、市场、或其他公共
场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车。
四、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之处所停车。
五、在显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处所停车。
八、自用汽车在营业汽车招呼站停车。
九、停车时间、位置、方式、车种不依规定。
十、於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违规停车。
基本上,从这2条法规中找就对了,比较跟最近北投违规情形无关的部分,我都已经删掉
55条是临时停车(驾驶人在车上),56条是停车(驾驶人不在车上)
简单说,
「路口附近」、「没靠路边」、「并排」、「在公车停靠区排队」、「妨碍人车通行」,
几乎就包了
另外大家还可以注意,有些停车格,格子除了白线,还有蓝线,
这种停车格通常是货车用或是行动不便者(要有身心障碍牌在前挡)
所以如过不是这两种车,停在这种格子,也是可以检举的
就是依据第56条中,
「停车时间、位置、方式、车种不依规定」「於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违规停车」
这两个项目检举
最後比较少见,但还是会有的,就是逆向停车,只要看到车辆车头对车头,通常就中了
就是依据第55条「不依顺行之方向」或第56条「停车时间、位置、方式、车种不依规定」
真的要检举,建议双管齐下,
一个是自己拍照录影(车牌、车停的位置都要清楚),上传到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92275895&CtNode=62861&mp=108001
这可以回家做,不过记得要在违规日期7日内
另外就是拍完照或录影完,就打110通报
基本上上网检举,自己经验大概半个月内就有回应了,
打110,要看运气,有时其实没看到警察出现
打110的好处是会留记录,所以辖区一定要回报,直接找辖区则是直接通知
不过一样都会遇到辖区「因故」没处理,所以建议用110就好
最後就是,检举没奖金,所以要靠这赚钱的不用来检举,纯粹想改善交通的再来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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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你又不听,听了你也不明白,
明白了你也不去做,做了你又做错...
反正总之我怎麽说你都是不明白的了!──《秀才遇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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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uperdrift: 网页检举的那个也是运气运气啦 看承办人想怎样办 给你 08/22 16:28
2F:→ superdrift: 挑个毛病说有争议 就回覆你不予制单开罚 08/22 16:28
3F:推 brsling: 其实Appstore里面有个快速检举的,只要拍照填资料不到5 08/23 01:32
4F:→ brsling: 分钟可以检举完成欧! 08/23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