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ard61018 (Ja)
看板BigBanciao
标题[心情] 这两天诸事不顺
时间Mon Apr 5 03:45:00 2010
这两天很傻眼
一连两天遇到消费纠纷
事情如下
4/3 我和闪光 进入南雅夜市
我闪光他想买衣服
逛了逛
看到一件不错
300
好像有点贵
可是还是买了
买的前一刻 我看到那件衣服
线头好多
於是我就请她换一件
可是他说他是刚从袋子里拿出来
所以没问题
说只是线头没修
虽然我要换不过听她这麽说
我就算了
於是我让她修一修
但是一回家
拿出来要折好时
哇哩勒
左边还右边 忘了
有一个大洞
是缝的地方 就是布和布的交界
我整个傻眼
好歹也花了300
是件小洋装
我...
和闪光拿回去
大概不到半个小时
原本想要退钱
可是想说算了
换件新的 或他款
可是我们看了看
这品质似乎跟原本一样
线头都不少
所以我希望他退钱
他完全不给退
还说"我也可以说是你们不喜欢 故意剪破的"
我听到
整个 火~!!
都上来了
於是我向他要回那件衣服
去警察局报案
但由於是民事 所以不予处理
只能派员警协商
他说要电派巡逻员警来
(我等警察来也等了1个小时多)
老板说
我给你们换 也要给你们不同款
不喜欢的话我开一张单
你们改天来看
可是我跟他说我不需要这种品质
出卖人有义务交付无瑕疵之物给买受人
倘若交付之物有瑕疵
买受人得请求交付新物
或要求复原
又可解除契约
双方各把东西拿回
我知道
我没当下检查是我不对
可是我有必要为了一件衣服
就为了我不喜欢
回来坑你
我并没有要求赔偿
我只是要求将钱环给我
店家一开始并不想要妥协
好像认定那个洞是我用出来的
但由於有警员在旁
警察也说应该要退钱给我
可是他们一直说他们那套在夜市里行不通
我就囧了
难道在百货公司里买跟在夜市里买除了品质外连规定都有差
他一直再说生意很难做
你没作生意你不知道之类的话
说他诚意很够
要给我换 可是我就强调我不要这种品质了
毕竟300块的衣服也不会差那麽多
结果她好像觉得警察站着会妨碍生意
所以最後还是把钱退给我了
可是整个就大不爽
连拿回衣服都摔在桌上
我想说算了
拿回就好
虽然拿回来
我还是把那300块 捐给7-11的钱箱
我後来想想觉得
或许我不该这麽硬
我应该直接算了
连钱都不要拿
可是我当下真的气不过
因为消费者没有必要去
编这种谎 我并没有要求赔偿
我只是要拿回原来的
另一件事其实是
我去莺歌
买了一个阿骂的瓷得茶杯
给闪光阿骂
可是结果一加水
整个底部滴水
我...
那ㄟ虽嘎安捏
明天还要去莺歌换
还不确定清明有没有开= =
抱歉
很不爽打一下
顺便分享一下
如果买到瑕疵物
可以请求交付新物
但也可以解除买卖契约
各自拿回
如果不行
可以打电话给消保官
如果在夜市
就要请夜市工会来处理
由於
我也有不对
没有当面清点 检查
我也有错
我也不想公布店家
只是分享一下经验 1950专线
台北的02-29603456#6322
可以直接找到消保官
抱歉如果不符发文
我自D
谢谢大家 看我废话=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100.88
1F:→ gu:拍拍 .. 辛苦你了 不过到底是哪ㄧ摊(难免好奇) 04/05 03:50
2F:推 SungWan:法规部分很实用,感谢分享,我也常常没有清点,下次要小心 04/05 03:55
3F:→ howard61018:毕竟人家还是要生活 算了吧 04/05 04:00
4F:推 zinner:检举他逃漏税呢? 04/05 04:01
5F:推 missjulie:法规部分感谢分享~但敢像你这样据理力争的真的不多~敬佩 04/05 04:09
6F:推 s032538:不知道是去哪批的货 品质有够差 04/05 06:11
7F:推 tissotlove:很佩服你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摊贩批货本身就该注意到品质 04/05 06:25
8F:→ tissotlove:那摊贩把持着在夜市做生意可以不用像店家顾商誉 欺负消 04/05 06:28
9F:→ tissotlove:费者 我觉得你应该公布出来店家 以免版友再次受霸凌 04/05 06:29
10F:推 cindy77:推 维护消费者权益 谢谢原po分享 04/05 09:27
11F:推 stavitanc:大推原PO退回的钱还捐出去 真是有正义感的好人!!!! 04/05 09:53
12F:→ stavitanc:不过我也是很想知道店家 之後拒绝消费 04/05 09:53
13F:推 m5499:推拉~ 很多人都会觉得不想多一事忽略自己的权力 做的好 04/05 11:00
14F:推 luckyjack:感谢原po分享~ 但想请问,若店家确定自身商品并无瑕疵, 04/05 11:21
15F:→ luckyjack:(假设其它同款商品均无异状)说是消费者没当下清点检查, 04/05 11:22
16F:→ luckyjack:这样还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契约吗? 04/05 11:22
17F:→ howard61018:其实是可以的 因为出卖人本来就有交付无瑕疵之物义务 04/05 11:48
18F:→ howard61018:如果真的要认定的话 店家要举证责任 说证明我们是故意 04/05 11:49
19F:→ howard61018:如果他无法举证 那就表示我无过失 04/05 11:50
20F:→ howard61018:因为它是种类之债 所以我除了可以请求交付新物外 04/05 11:51
21F:→ howard61018:我还可以请求赔偿 (例如油钱) 或要求减少给付的价金 04/05 11:52
22F:→ howard61018:店家本来就有瑕疵担保的责任 不管於给付前或是後 皆有 04/05 11:53
23F:→ howard61018:在诉讼法上 要证明人家有故意 而不是自己证明没有过失 04/05 11:56
24F:推 luckyjack:看板桥板长知识,感谢~ 04/05 11:57
25F:推 dannyace:感谢原PO分享 04/05 12:20
26F:推 afdm1234:可是实体店舖不是只能换新货没办法要求退钱吗? 04/05 12:31
27F:→ ann524:我记得是无论什麽理由在7天内都可以要求退钱 04/05 12:40
28F:推 wanfen:楼上大大,那是在没法看到实物(ex:网拍、网购)情况下购买, 04/05 12:49
29F:→ wanfen:才有七天监赏期,一般实体店面不适用,所以不要再拿七天内 04/05 12:50
30F:→ wanfen:可退货要求店家了 04/05 12:51
31F:推 hongmangi:实体店面(百货公司)7天内是可以退货的喔 楼上别误导了 04/05 20:16
32F:→ hongmangi:我之前在远百MAC买了一个腮红 但买完很後悔 第2天拿去退 04/05 20:18
33F:→ hongmangi:柜哥还是很阿沙力的全额退款给我~ 04/05 20:18
34F:推 apple40731:感谢分享~原PO是法律人?XD 04/05 20:29
35F:→ howard61018:我称不上是 还在学习中 其实这些在消保法里都有 04/05 20:56
36F:→ howard61018:有兴趣可以研究一下 04/05 20:56
37F:→ howard61018:还有澄清一下 那个杯子没漏水xd 是闪光阿骂误会 抱歉 04/05 21:03
38F:→ howard61018:我的发文多了个Z版 那是啥= =? 呵呵 XD 04/05 21:05
39F:推 cyhows:拍拍 感谢理性分享法律小常识 04/05 21:19
40F:推 terryq:感谢电话 04/05 21:26
41F:推 Zuyi:Z版是我XDDD 的附注 04/05 22:54
42F:→ knightking:浪费社会资源....抱歉....小弟的感想就是酱 04/05 23:42
43F:→ howard61018:当警察都在泡茶时 你还会这麽想? xd 04/05 23:53
44F:→ tissotlove:那是南雅夜市里面的哪一摊卖衣服的阿!? 04/06 01:16
45F:推 EvolutionAnt:不觉得浪费资源+1,本就该为民服务,警察徵招400名罗 04/06 06:06
46F:推 MohLih:Z板主改的标题有错字 是「内含」不是「内涵」啦 04/06 10:52
47F:→ MohLih:另外hongmangi的观念不完全正确 百货公司愿意退货可以说他 04/06 10:53
48F:→ MohLih:服务好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实体店面一定得退货给消费者 04/06 10:53
49F:→ MohLih:wanfen的推文比较正确 04/06 10:54
50F:推 alstonfju:hongmangi说的有误 楼上说的才对 04/0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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