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inelin (caline)
看板BigBanciao
标题当心板桥郑老师租屋 黑心恶房东
时间Sat Nov 4 07:22:41 2006
板桥郑老师租屋,我身受其害
那时工作不顺心加上当时住的顶楼加盖被检举必须拆掉
所以必须很快找到房子,没有多加留心
没想到真的祸不单行啊!
跟这个黑心房东租房子,还签半年约
可是住了一个礼拜才发现....
我租的房子早已经在前一个月被法拍了!!!!
新屋主要收回房子
而且天天就在门口贴出警告+威胁信
搞的很不安心
我打电话请郑xx处理
他说要我不用担心,
还说他在板桥有200多间房子 是有信用的
打第3通时...他就叫我不要再烦他了
之後就完全不接我的电话
基於住得平安 只好搬家
当时我才搬到那里一个礼拜 而且是六楼没有电梯
郑老师租屋在板桥一代横行
打着老师的招牌,道貌岸然干着这种卑劣的行为
而且他还有很多广告灯箱(我看过在民族路和南雅夜市附近)
请大家要小心并告知想在板桥租屋的朋友不要租到这个黑心人的房子
多一分注意 多一分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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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师当二房东 讹诈押金 断水电拒还钱迫4房客搬家
苹果日报 2006-03-23
陈力维 摄影.报导
离乡背井在外租屋生活,最怕遇到恶房东。陈先生等4人投诉,台北县莒光国小教师郑荣辉,讹诈房客押金近5万元,实在可恶至极。对此,郑荣辉辩称出租套房是家族企业,自己未参与。郑所任职的莒光国小校长林秋风强调,若查证属实绝对严厉惩处。律师痛批房东赖皮实在可恶,最好直接上法院告他。
陈先生大骂:「真是食人够够,专门欺负出外人。」他说,一年前在板桥市文化路上看到「郑老师」出租套房的招牌,打电话联系,接听的是郑荣辉母亲,郑母并以郑荣辉名义签约租屋。没想到今年2月中,却突然出现一位王先生自称屋主,指郑已3个月未缴租金,要将房间收回,陈先生才知道原来郑荣辉是二房东。
陈先生说,包括自己共4名房客受害,他们全联系不上郑荣辉,都由郑母或林姓管理员出面接洽。他们向郑家催讨押金,却因此被断水断电强迫迁出。「简直是欺人太甚!」他们气得向板桥分局报案时,才从警方得知这个郑老师根本是惯犯。
陈先生等人当初就是看到这个招牌,才向郑荣辉承租套房。
任职期间纠纷不断
记者3月10日上午陪同陈先生等人前往板桥市调解委员会,但郑家人未出面,一行人前往郑家,郑家人也躲在家中不作声。事发後记者佯称租屋测试,郑家人仍以「郑老师」名义招租,文化路、民族路上还竖立着相同招牌。
对此,郑母推说:「要等有钱才能还。」还大骂警方偏袒房客。郑荣辉则辩称出租套房是家族事业,自己没参与,只不过是用他的名义向大房东承租,还扯谎以前从来没有纠纷,愿再与房客协商。
不过,莒光国小校长林秋风证实,郑荣辉是该校的英文老师,去年到职後一直有房客到学校找他,过去在大观国小任职期间也同样纠纷不断。崔妈妈基金会义务律师谢永志痛批:「这二房东实在很可恶。」他指出,房东明显违约,但因是民事纠纷,即使找警方出面也没用,就算直接告他,由於金额不高也不划算。
租屋最好法院公证
谢永志建议民众租屋时最好到法院将契约「公证」,未来若遇纠纷,则可跳过诉讼程序直接由法院强制执行,对双方都有保障。
报你知 租屋先确认所有权
能不能向二房东租屋?崔妈妈基金会表示,要看大房东是否允许转租,若允许则代表是合法转租,房客可合理要求二房东履行契约内容,若违法转租,一旦房客被大房东赶出门,只能向二房东提起租约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提醒民众租屋前务必确认房屋所有权人,及订约的对象身分。
租屋注意事项
枭 请房东出示身分证明与房屋所有权状。
枭 契约详定押金、租金、缴纳日期、租约期限。
枭 厘清水电瓦斯费用的计算方式。
枭 对物品损坏的修缮责任区分。
枭 对房屋现况拍照存证。
枭 问明是否可转租或寻找室友分担房租。
枭 契约最好到法院公证以保障双方权益。
资料来源:崔妈妈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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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mitex:真机车....... 11/04 11:45
2F:→ nosod:..每次进板都把这篇看成郑板桥 11/04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