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uty 板


LINE

板规目前对於偷拍的部分还没有详细规定, 但板主不能认同这样偷拍还贴出来的行为, 可是由於目前板规尚还没有决定惩处标准, 对於上面两篇偷拍的文章仅删除不予判罚。 对於偷拍的相关规定,板主群近日内会针对板规做讨论并修改, 期间内请勿张贴任何属於偷拍性质的文章,否则水桶七天处理。 以上 Beauty板主 Kamiyu -- ╭╯〞′/╱ 我只要网路 1 :LV: 48 帅是一种罪过 \◣◣◢◢ *.◢◢◢就可以活了 21 :HP: 566 / □-□ 10 :MP: 340 ◤◤ 网路 动画 嘴炮 :技能: 阳光 空气 把妹 ˙. )╴ ╴ . 见光死 :特性: 微笑无敌 (( ▃▃ ψcafelife :~ 暗 :属性光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7.130.109
1F:→ lostbook:可是这样一来一堆神人文中没经人同意拍的照片怎麽算? 11/07 13:23
2F:→ toshiba978:只是因为拍的人没用大炮单眼,加上後制修图跟logo 11/07 13:29
3F:嘘 designet:水桶7天 11/07 13:30
4F:→ toshiba978:一堆在街头取景的大炮手 , 弄出来的图 你就不觉得是偷 11/07 13:30
5F:→ toshiba978:拍了 11/07 13:30
6F:→ kkoowwee1102: 科科. 那神人是神个屁的?? 11/07 13:30
7F:推 spencer2567:没露点 拍个照会怎样= = 那贴人家无名 还不是一样 11/07 13:33
8F:→ ASDIGA:可是这样神路人附图的不都要桶了... 11/07 13:33
9F:推 andy199113:Bonaparte18超强!!! 手机能拍成这样!! 根本就徵信社的 11/07 13:34
谢谢各位的意见,大家可以推文给一些意见,以免有我们没想到的缺憾 当然我们会尽力保持让大家还是有神人的空间跟权利,请不必担心 ※ 编辑: Kamiyu 来自: 61.217.130.109 (11/07 13:36)
10F:→ andy199113:真正宅的是拿DSLE或HD摄影机 假装拍建筑物 实际拍正妹 11/07 13:35
11F:→ andy199113:这个偷拍没拍什麽走光或变态照 应该还好 11/07 13:38
12F:→ kodwsg:有图都不能PO的话那一堆神人文没图的也可以砍了吧 11/07 13:42
13F:→ kodwsg:最起码他敢拍而不是像一堆人嘴炮喊喊在哪看到就希望能神到 11/07 13:43
14F:嘘 kkoowwee1102:实际偷拍除非偷拍到内裤不然警察不受理.科科.假道学 11/07 13:44
15F:嘘 bobw:觉得不合理,又不是拍摄违法的内容 11/07 13:52
16F:推 tzar:偷拍是不合法的,被偷拍的人的权益受损,何况擅自公布於网路 11/07 13:52
17F:→ toshiba978:最好是不合法啦 , 这样子的照片又没犯妨害秘密罪 11/07 13:55
18F:→ toshiba978:阿是不合法在哪? 11/07 13:55
19F:→ kodwsg:楼上说的很对 板主爬文一下有些神人文也偷拍附图砍一砍吧 11/07 13:55
20F:→ toshiba978:犯法的话,我出去玩拍合照不小心照到路人不就要抓去关? 11/07 13:56
21F:→ tzar:自己都写了,看看自己写的,不小心跟偷拍的差别你懂吧 11/07 13:57
22F:→ tzar:擅自散布於网路上,更是严重侵害被偷拍对象的权益行为 11/07 13:58
23F:→ toshiba978:我只懂有没有犯妨害秘密罪 , 你懂吗? 11/07 13:58
24F:→ toshiba978:你一直说侵害权益 , 那罪名呢? 用什麽提告? 11/07 13:59
25F:嘘 hateA7V:不好 11/07 13:59
26F:→ tzar:toshiba建议你自己试试看偷拍放网路,你就知道答案了~XD 11/07 14:01
27F:→ tzar:谅你也不敢 11/07 14:01
28F:推 BlueJet0501:拍路人 没经过同意 就是犯法的吗? @"@ 11/07 14:01
29F:→ toshiba978:你自己在这个版搜寻我po过的文啊 , 你就知道我敢不敢 11/07 14:02
30F:→ kodwsg:这样一堆大炮拍到路人我也可以去检举罗?__? 11/07 14:02
31F:推 andy199113:那很多人爱拿相机记录人的 还有人出书 都违法罗? 11/07 14:03
32F:→ toshiba978:看你用什麽罪名来告我 11/07 14:03
33F:推 kerogunpla:公共场合不犯法 11/07 14:03
34F:推 andy199113:这也算偷拍阿 11/07 14:07
35F:→ andy199113:http://www.flickr.com/photos/wee_photo/3515215508/ 11/07 14:07
36F:→ toshiba978:楼上举例失败 , 请见照片下文字叙述 11/07 14:08
37F:推 andy199113:恩= = 11/07 14:09
38F:→ tzar:我看到toshiba的文章了,劝你不要继续这样做 11/07 14:10
39F:→ tzar:即时不涉及妨碍名誉。公布於网路上还是有很多问题 11/07 14:11
40F:→ toshiba978:所以呢? 犯法了吗? 11/07 14:11
41F:→ tzar:一旦当事人看到觉得不舒服,她可以告你性骚扰 11/07 14:11
42F:→ tzar:再来,如果你用这张照片神相簿,那就是别有所图 11/07 14:12
43F:→ toshiba978:原来性骚扰是这样用的 , 第一次听过 受教 11/07 14:13
44F:→ kerogunpla:(′‧ω‧‵)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听过 11/07 14:13
45F:→ tzar:不相信就算了,请自便吧~ 11/07 14:13
46F:嘘 wacidila:这样也桶........... 11/07 14:13
47F:→ toshiba978:慢走 11/07 14:13
48F:嘘 yabank00:....神龙怎麽办... 11/07 14:14
49F:→ yabank00:要失业了~~ 11/07 14:14
50F:推 juicelike:同意版主&tzar 做这种事真的让人满不舒服的 11/07 14:15
51F:→ kodwsg:那这样建议取消神人文好了 就不会有争议 11/07 14:16
52F:→ juicelike:现在很多女生都会怕上表特 11/07 14:17
53F:推 BoAstala:其实我知道怎麽回事,如果是正妹的话 偷拍是可以的唷 11/07 14:17
54F:→ BoAstala:但是刚好就出现一位乡民偷拍两个不怎麽正的 11/07 14:18
55F:→ GeminiMan:大家可以多提意见。 板主群仍会从现行法律规范做讨论。 11/07 14:18
56F:→ BoAstala:其实想想也蛮有趣的! 11/07 14:18
57F:嘘 KaedeFuyou:哈哈那拍照片不小心拍到路上的人 也要被水桶瞜 11/07 14:20
58F:推 spencer2567:一下说违法 一下又说就算不涉及妨碍名誉 也有问题 11/07 14:20
59F:推 bobw:我觉得怕被PO上表特这很奇怪,怕被看到就不要放资料上网路啊 11/07 14:20
60F:推 BoAstala:#1ARnmBF0 没有人会说这样叫做偷拍,大家还说赞呢! 11/07 14:20
61F:→ spencer2567:现在是在跳针吗@@? 11/07 14:20
62F:→ juicelike: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PO还被说丑对女生真的很伤 11/07 14:21
63F:→ spencer2567:就好像有人爱把打炮照上锁上传 自己也该负责任吧= = 11/07 14:21
64F:→ BoAstala:所以偷拍也不要拍一些特殊辟好的,免得引人公干 11/07 14:21
65F:→ BoAstala:其实我只是乱入 (逃 11/07 14:22
66F:→ tzar:第一,今天偷拍的照片并不是被偷拍者自愿公开的行动 11/07 14:22
67F:→ tzar:第二,被偷拍的照片被擅自放在网路上供人浏览 11/07 14:22
68F:→ kodwsg:b大举的那篇也不是被偷拍者自愿的 那板主要砍文吗? 11/07 14:23
69F:→ tzar:第三,偷拍者是有明显意图要偷拍的(为了神相簿) 11/07 14:23
70F:→ kodwsg:t大 举例的那篇不就是刚好符合你所说的? 11/07 14:24
71F:→ toshiba978:第四,公共场合不犯法 11/07 14:24
72F:→ kodwsg:所以要请板主砍掉那篇吗?@@ 11/07 14:24
73F:推 tzar:公共场合不违法是专指妨碍秘密罪而已 11/07 14:25
74F:→ kodwsg:之前表特也吵过偷拍 是拍的人意图拍某些部位那被砍没意见 11/07 14:25
75F:→ toshiba978:那到底违反什麽法条了嘛?? 讲一下 11/07 14:26
76F:→ GeminiMan:所以...tzar 所指的是违反哪条法规? 11/07 14:26
77F:→ kodwsg:但现在PO的那两篇纯粹是不正所以才会被砍吗? 跟B大举的那例 11/07 14:26
78F:→ tzar:K版友说的的确符合,过去版主不处理应该是基於方便大家 11/07 14:27
79F:→ tzar:但事实上这种行为都是会造成当事人权益的损失 11/07 14:27
80F:→ toshiba978:神人有做什麽商业行为嘛?? 丧失了什麽权益? 11/07 14:28
81F:→ GeminiMan:当事人的何种权益? 11/07 14:28
82F:→ tzar:例如,肖像权,又或者是当事人若感觉到不愉快时的性自主权 11/07 14:28
83F:→ kodwsg:那过去不处理 板主不就是放纵偷拍者 这样有犯法吗 11/07 14:28
84F:→ tzar:因为很多时候,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或不想计较,大家不当一回事 11/07 14:28
85F:→ KaedeFuyou:表特版可以关了 多少文当事人不知道 可以关了^^T大正义 11/07 14:29
86F:→ toshiba978:你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肖像权是什麽东西 11/07 14:29
87F:→ tzar:我只是觉得,要拍人家就大方跟人家说一声就好了,何必偷拍 11/07 14:30
88F:→ KaedeFuyou:我知道你正义值32767了 不要再讲话大家都知道 11/07 14:30
89F:→ tzar:若牵扯到盈利行为,与肖像权比较有关。所以我说”或许” 11/07 14:30
90F:推 BoAstala:tzar不要为了辩解而辩解啦,你懂什麽叫违法在来说好吗? 11/07 14:31
91F:→ kodwsg:是因为不正所以让人不舒服 所以就会被讲偷拍吗? 11/07 14:31
92F:推 spencer2567:嗯哼 人家在吃面 有人在喊烫 看来这碗面 水温过高 11/07 14:31
93F:→ kodwsg:那B大举的那例被偷拍者比较正就没人讲偷拍罗??? 11/07 14:31
94F:→ spencer2567:所以重点在 违反哪条法律 不要扯一堆东南西北中发白 11/07 14:31
95F:→ BoAstala:你说的只是道德价值观,拿出点实际的例子或法规比较好 11/07 14:31
96F:→ tzar:变成我在辩解?OK,爱偷拍就请便吧~我一样嘘你懦夫~ 11/07 14:32
97F:→ kerogunpla:别这样啦 我想继续看大大说下去 XD 11/07 14:32
98F:→ KaedeFuyou:恼羞成怒了 真可怕 讲点实际到里吧 11/07 14:32
99F:→ BoAstala:放大绝了,辛苦你了 11/07 14:32
100F:→ spencer2567:XD 嘘人糯夫 结果自己也是在电脑前推文 酸人酸得很开 11/07 14:32
101F:→ tzar:你可以当这是大决啊~随便~反正我没必要讲到你懂 XD 11/07 14:33
102F:→ KaedeFuyou:可以转JOKE搂 11/07 14:33
103F:→ spencer2567:心 哈哈 鳖笑龟无尾巴 11/07 14:33
104F:→ BoAstala:你根本说服不了大家啊,你只在说"觉得""或许" 11/07 14:33
105F:→ BoAstala:你至少拿出一个例子或个案来巩固你的论点也OK阿 11/07 14:33
106F:→ spencer2567:小心犯法=>不犯法但很多问题=>你爽就好 心路历程? 11/07 14:34
107F:推 aaa8841:tzar 你提的那些没有一样构成刑事犯罪 11/07 14:34
108F:→ tzar:我是说服不了不关心别人权益的人~这种人谁也没法说服的 11/07 14:34
109F:→ spencer2567:还有一种自以为很懂法律 拿来说嘴 结果.. 阿这种人勒? 11/07 14:34
110F:→ toshiba978:立法院需要你这种人才 加油 去改变中华民国法律吧 11/07 14:34
111F:→ BoAstala:所以罗,才说你说的是道德价值观,没说你是错的啊? 11/07 14:34
112F:→ aaa8841:至於民法195人格权 必须造成实际侵害与损失 回归184侵权 11/07 14:35
113F:嘘 koto999:...无聊= = 11/07 14:35
114F:→ spencer2567:我倒觉得这种人也很难说服 好烦阿 11/07 14:35
115F:→ KaedeFuyou:现在发现自己刚刚讲错了 装跳针吗 早问你举说哪里违法 11/07 14:35
116F:→ juicelike:我觉得tzar讲的没错啊 被围攻的有一点... 11/07 14:35
117F:→ aaa8841:在侵权之前可以请求除去妨害 也就是版规当事人不愿意条 11/07 14:36
118F:→ BoAstala:大家没有说他错什麽的,只是想知道哪里违法,触法 11/07 14:36
119F:→ kerogunpla:你们都好凶喔 我只想请教是否有实务上的判例可供参考 11/07 14:36
120F:→ kkoowwee1102:判刑?? 什麽罪?? 起诉都困难了还判刑... 11/07 14:37
121F:→ aaa8841: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仍漠视方有侵权後续问题 11/07 14:37
122F:推 spencer2567:她有她的见解 但是拿犯法来吓人 会让人想酸耶 11/07 14:37
123F:→ spencer2567:就好像板上曾发生过推文说我认识本人 要求山文 11/07 14:38
124F:→ spencer2567:但又拿不出证据一样得可笑 11/07 14:38
125F:→ aaa8841:法律不可管窥蠡测断章取义 11/07 14:38
126F:推 BoAstala:结果我还是认为因为偷拍到不正的才是主要因素 (误 11/07 14:39
127F:推 mocloud:那以後不就不能街拍 ....街拍有在跟所有的人说我要拍照吗 11/07 14:39
128F:推 tzar:请问a大,偷拍公布网路,当事人觉得不舒服可告性骚扰吗? 11/07 14:40
129F:→ aaa8841:tzar若想多了解何谓肖像权 请去书店找王泽监 11/07 14:40
130F:→ BoAstala:说"偷拍不可取"也只有几个人说而已 印象中 11/07 14:40
131F:→ aaa8841:要件完全不同 11/07 14:40
132F:→ kodwsg:那不是性骚扰 是肖像权..... 11/07 14:41
133F:→ KaedeFuyou:肖像权也要有营利才有可能构成犯罪要素 11/07 14:42
134F:推 WILLY955230:法条有从头到尾都符合才算犯法= =,不是符合前面一句 11/07 14:42
135F:推 BoAstala:所以那2篇应该是没什麽问题的,我个人的想法 11/07 14:43
136F:→ WILLY955230:话,就算犯法了,也不是说或许、可能就能判罪的 11/07 14:43
137F:→ kodwsg:拿人照片要神人的 那警察局是否也有侵犯到隐私XD ?? 11/07 14:43
138F:→ BoAstala:只是推文刚好意见比较多,就突然有所谓偷拍的疑虑 11/07 14:44
139F:→ a305020:还记得「露露寻找电车男」http://0rz.tw/iYzRW算违法吗? 11/07 14:44
140F:推 andy199113:照tzar理论 应该找电车男是违法的... 11/07 14:44
141F:→ aaa8841:刑法唯一相关的只有妨害秘密罪章315之一 11/07 14:44
142F:推 tzar:a大,性骚扰防治法第二条第二点,要件不同吗? 11/07 14:45
143F:→ KaedeFuyou:今天班上同学看你一眼你一样可以告他性骚扰 只是看你 11/07 14:46
144F:→ aaa8841:要件必须符合1.以工具或设备2.他人非公开或身体隐私部位 11/07 14:46
145F:→ KaedeFuyou:告不告的成而已阿 检署也会觉得你很无趣 11/07 14:46
146F:推 BoAstala:版规不是有 当事人不愿意上表特 这个项目吗?用这个即可 11/07 14:46
147F:推 tzar:a大,其要件是与性或”性别”相关,并非专指身体隐私 11/07 14:47
148F:推 WILLY955230:那简单说这样只符合A大的条件1八,条件2要符合也要在 11/07 14:48
149F:→ tzar:此外,条文中感到冒犯而影响生活,注重点在於当事人的感受 11/07 14:48
150F:→ BoAstala:我只是想说被偷拍不一定会感觉不好,那只是道德感观而已 11/07 14:48
151F:→ aaa8841:性骚扰防治法 很抱歉 专针对职场与公务员而订 11/07 14:48
152F:→ WILLY955230:在当事人要求删除而未删除的情况下才会成立八 11/07 14:48
153F:→ WILLY955230:当事人觉得不舒服可以要求删除阿!如经要求未删除才能 11/07 14:49
154F:→ BoAstala:搞不好当事人觉得没差,结果皇帝不急太监急 11/07 14:49
155F:→ aaa8841:因此罚则仅止於罚锾,由主管机关以行政命令裁罚 11/07 14:49
156F:→ WILLY955230:告的成八 11/07 14:49
157F:推 gotohikaru:虽然不看到这条板规 但板规的决定权的确是在板"主"身上 11/07 14:50
158F:→ aaa8841:今天除非偷拍的是该正妹的上司或主管 无本法适用 11/07 14:50
159F:推 andy199113:偷拍照 11/07 14:50
160F:→ andy199113:http://www.flickr.com/photos/honienyi/2467891496/ 11/07 14:51
161F:→ andy199113:http://is.gd/4Pokx 11/07 14:51
162F:→ justmaker:"板主不能认同"就删除?? 11/07 14:51
163F:→ kodwsg:andy大 都找这种图....... 11/07 14:51
164F:推 WILLY955230:应该是当事人不认同,要求版主予以删除 11/07 14:52
165F:→ kodwsg:拍照引起不舒服感 有性骚扰之嫌 神人文也一堆文字骚扰.... 11/07 14:53
166F:→ andy199113:这样就算是违法了? 照片不是我拍的 如不妥那就桶我吧! 11/07 14:53
167F:推 gotohikaru:请看板规最後一页 那条是无敌的 11/07 14:55
168F:→ aaa8841:t大所谓性骚扰 在实务上有刑责都是触犯25之一 11/07 14:59
169F:→ btpo: 一堆说偷拍的...还不是点的很高兴.. 11/07 14:59
171F:→ btpo: 点了看完 又说别人不对..... 11/07 15:00
172F:→ aaa8841:这系统让各位玩玩 很多案件腥辣的事实 11/07 15:00
173F:推 tzar:a大,虽然性骚扰防治法目前是专针对职场及公务员 11/07 15:03
174F:→ tzar:但当初立法的意义是要防治各种场合的性骚扰 11/07 15:03
175F:→ aaa8841:其他场合就剩下25之一能规范 不然就回归刑法本体 11/07 15:04
176F:→ kodwsg:T大 那神人文你是否也属意废除呢 11/07 15:04
177F:→ kodwsg:文字骚扰不会比拍照骚扰来得轻 11/07 15:05
178F:→ aaa8841:不论立法意旨为何 适用时构成要件仍须完全符合方能成立 11/07 15:05
179F:推 WILLY955230:照T大的论调,恐怕连帅哥、正妹的标题都要删掉了八, 11/07 15:06
180F:推 andy199113:偷拍http://www.flickr.com/photos/datatw/3761381122/ 11/07 15:06
181F:→ WILLY955230:里面有很多根本就不是公众人物,一堆人都是连无名或是 11/07 15:06
182F:→ aaa8841:刑法及其特别法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不可类推适用 11/07 15:06
183F:→ silencedance:不懂法律..偷拍是不好 不过也不觉得神人文好到哪去.. 11/07 15:07
184F:→ WILLY955230:fb甚至还有拿以前同学的照片,都要禁止= =?? 11/07 15:07
185F:→ tzar:请问一下a大,我找不到条文中关於专指职场及公务员的文字 11/07 15:07
186F:→ silencedance:如果po别人的相簿上来 严格来说不也是违法? 11/07 15:08
187F:→ tzar:条文中的意思是机构有责任负责在该管辖下发生的性骚扰事件 11/07 15:08
188F:→ aaa8841:其他几位的见解归纳出就是所谓「若要入罪 将会造成滥诉」 11/07 15:08
189F:→ PLKVZX91:现在是法律系的在玩PTT法庭实况辩论吗XDD? 11/07 15:08
190F:→ silencedance:没经过当事人同意 擅自盗用图片 连结等等 不都违法? 11/07 15:08
191F:推 Aaso:的确 刑法需要罪行法定 在公众场合偷拍是不违法的 11/07 15:08
192F:推 hsien1105:矫枉过正 11/07 15:08
193F:→ tzar:此外,此条例不适用於一般人的规范,我也找不到条文的部份 11/07 15:09
194F:→ silencedance:有神龙神到了 没经过相簿主人同意贴出来 还惹麻烦 11/07 15:09
195F:推 WILLY955230:如果没有从事商业行为原则上是不违法的,若当事人真的 11/07 15:09
196F:→ Aaso:"不是偷拍者自愿公开的活动" 这已经属於刑法的类推适用了 11/07 15:09
197F:→ Aaso:只要在公共场合拍照 不拿去营利都不会违法 11/07 15:10
198F:→ WILLY955230:绝得不妥要求删除而未删除的话才违法 11/07 15:10
199F:→ PLKVZX91:我看到台湾的未来了 t大快去考法官 来表特释宪太委屈你 11/07 15:10
200F:→ silencedance:以後表特版不就只能贴公众人物的图?喔不对 公众人物 11/07 15:10
201F:→ WILLY955230:因为经当事人要求删除而未删除 11/07 15:11
202F:→ silencedance:的肖像权是所属公司的 你要付钱才能贴喔 11/07 15:11
203F:→ aaa8841:性骚扰防治法本身是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别平等教育法的特别 11/07 15:11
204F:→ Aaso:如果刑法可以类推适用 就天下大乱了 当然有利被告的类推是可 11/07 15:11
205F:推 YahooTaiwan:推文插来插去看得我眼睛都快花掉了 囧 11/07 15:11
206F:→ Aaso:以被允许 但是法条不行 11/07 15:11
207F:→ WILLY955230:不然请a大完整的说明清楚好了,推文真的好乱 = = 11/07 15:12
208F:→ aaa8841:主管机关之机构 就只有公法人、私法人 11/07 15:13
209F:推 tzar:a大,就是因为您提到的两条文专限於校园及职场的性骚扰 11/07 15:13
210F:嘘 wannashout:不违法就好喔 那puma有犯法吗? 乡民骂这麽凶 11/07 15:14
211F:→ tzar:所以才有人提出性骚扰防制法,希望制止各个场合的性骚扰 11/07 15:14
212F:→ aaa8841: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内政部 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 11/07 15:15
213F:推 wish78825:公共场合偷拍不违法? 那在捷运偷拍裙底为什麽要被抓? 11/07 15:15
214F:推 Aaso:回w大 那是因为偷拍隐私部位 那就违法 11/07 15:15
215F:→ Aaso:如果只是拍一个人 或是整群人 没有特定部位 就不违法 11/07 15:16
216F:→ aaa8841:对一般人犯罪 不可能单由行政机关裁罚 11/07 15:16
217F:→ kodwsg:WAN大 如果讲出那字句 如果当事人要提告是可以的 11/07 15:16
218F:→ Aaso:由行政机关裁罚 会有失权力分立原则 11/07 15:17
219F:推 WILLY955230:看表特长知识^^ 11/07 15:17
220F:→ aaa8841:因此本法对一般大众适用者仅有作为刑法特别规定的第25条 11/07 15:17
221F:推 tzar:捷运算是条文中应该负起防制性骚扰责任的单位吧? 11/07 15:18
222F:→ tzar:本篇删除的偷拍,是在捷运上发生的 11/07 15:18
223F:→ aaa8841:刚才司法院的检索系统可以清楚看出 适用的对象与要件 11/07 15:18
224F:→ a305020:http://is.gd/4Pp3P 那这篇新闻该被法办了 11/07 15:18
225F:推 maverick33:不赞成偷拍,真的想拍对方直接讲就好了啊,就是因为怕对 11/07 15:18
226F:推 ljuber:定义偷拍的范围就有赖大家讨论 我想板主也是这个用意 11/07 15:19
227F:→ maverick33:方不同意才会用偷拍吧,既然对方有可能会不同意被拍甚至 11/07 15:19
228F:→ aaa8841:捷运对乘客没有辖属关系。 11/07 15:19
229F:→ maverick33:是放在网路上,这样更不能支持偷拍这种风气! 11/07 15:19
230F:→ aaa8841:今天就算乘客甲强奸乘客乙 捷运公司仍无法对甲做任何处罚 11/07 15:20
231F:推 tzar:刚刚a大放的连结点进去只有检索页面,没有案例耶 11/07 15:20
232F:推 Aaso:以现行台湾法律来看 偷拍个人或是群众是不违法 放上网路无 11/07 15:22
233F:→ tzar:捷运对乘客虽然不是雇用人,但属於机构,机构内发生性骚扰 11/07 15:22
234F:推 yoqwqq:所以偷拍的可能放相簿要设密码..再加低调.这样就非公开了!! 11/07 15:22
235F:→ Aaso:营利 也不违法 至於板主决定在本版要不要删除则是板主的权限 11/07 15:22
236F:→ aaa8841:自己打检索字词== 就打性骚扰 11/07 15:22
237F:推 wish78825:推MAVER大 11/07 15:22
238F:→ tzar:机构应负防治及处理的责任,这样不对吗? 11/07 15:23
239F:→ powwer:记得以前有判例拍人被告 法官看了後认定在公共场合并无拍摄 11/07 15:23
240F:→ Aaso:t大 这样当然不对 行政司法本该权力分立 只能交给警方处理 11/07 15:23
241F:→ Aaso:至於防治 只能宣导 但是也只限於偷拍特定隐私部位 11/07 15:24
242F:→ Aaso:行政机关不能自己处理 11/07 15:24
243F:→ powwer:私密部位 因此认定没有违法 也不起诉 如果随便拍别人就被 11/07 15:24
244F:→ powwer:关 反而人权和司法就倒退了.. 11/07 15:25
245F:推 tzar:但条文中又说机构应成立性骚扰专案小组之类的方式负责处理 11/07 15:25
246F:推 Aaso:我想所谓的处理应该只是协助被害人报警而已 11/07 15:26
247F:推 WILLY955230:真的觉得有当律师的潜力!! 11/07 15:26
248F:→ kodwsg:断章取义罢了..... 11/07 15:27
249F:→ aaa8841:没有裁罚权,尤其私法人。行政机关仅能处第20条的罚锾 11/07 15:27
250F:→ KaedeFuyou:真的有当律师潜力 自己说错还要硬辩 律师真的要这样 11/07 15:28
251F:→ Aaso:累了XD 交给其他人继续XD 11/07 15:28
252F:→ aaa8841:性骚扰专案小组专责处理机关或公司内部职员的性骚扰申诉 11/07 15:28
253F:→ KaedeFuyou:t大加油 ^.< 吃麻辣锅去搂掰一 11/07 15:28
254F:→ aaa8841:无论如何牵扯不到顾客 11/07 15:29
255F:→ aaa8841:假如楼上k大吃麻辣锅一时兴起骚扰了服务生 11/07 15:30
256F:嘘 yenju: 表特已死 11/07 15:30
257F:→ KaedeFuyou:我问他要不要再来点辣的! 11/07 15:31
258F:→ kodwsg:吃麻辣锅也中枪 XD 11/07 15:31
259F:→ aaa8841:店家只能请司法处理 能对k大开罚单吗? 11/07 15:31
260F:推 WILLY955230:吃麻辣锅也中枪 XD 今天好热 11/07 15:32
261F:→ kkoowwee1102: 明明暗准别人意淫却又要假道学..科科..好假.. 11/07 15:33
262F:→ aaa8841:好啦 用实例去想 期中考很伤 我先睡午觉了 11/07 15:33
263F:→ kodwsg:如果今天拍的人是正妹 有50推的话大概就不会出现这些了 11/07 15:34
264F:推 tzar:是不能请麻辣锅开单,但也不能说这起性骚扰不成立 11/07 15:35
265F:推 BoAstala:没学过一点民法就不要研究了,我看了颇可笑,某人 11/07 15:35
266F:推 a305020:当然是越辣越好 11/07 15:35
267F:→ tzar:一开始我的疑问在於,a大觉得这种偷拍仅受25条之一规范 11/07 15:35
268F:推 WILLY955230:就当你讲的是对的,放过a大八,现在是期中考周要念书 11/07 15:38
269F:→ aaa8841:性骚扰唯一可刑罚法条就是25 构成要件以及刑罚要件的问题 11/07 15:38
270F:推 Aaso:a大醒了xd 11/07 15:39
271F:→ aaa8841:而本版所谓偷拍显然无法构成25的性骚扰 11/07 15:39
272F:→ Aaso:我好像也是期中考周XD 11/07 15:39
273F:→ aaa8841:真的去睡了XD 掰 11/07 15:39
274F:→ justmaker:扯到性骚扰有点远 肖像权到是真的 11/07 15:40
275F:→ justmaker:但是是不是有违法完全掌控在当事人的主观感觉 11/07 15:41
276F:→ aaa8841:补充一点 民法侵权以防止妨害与回复原状为原则 例外损赔 11/07 15:42
277F:→ justmaker:而且也不是一个大众普遍的认定(例如骂人->毁谤这种) 11/07 15:43
278F:→ justmaker:如果为了预防其中一项可能的结果(侵害肖像权) 11/07 15:43
279F:→ aaa8841:有行为人主观要件 不是告怎麽感觉就怎麽成立 11/07 15:44
280F:→ justmaker:而把某项行为完全禁止 这是否处理得当 我想有争议 11/07 15:44
281F:推 Aaso:我个人是认为 一般人在公众场合被拍主张肖像权的空间不大 11/07 15:44
282F:→ Aaso:一般人也不会因为这样去提告 毕竟诉讼跑个一年半载是很正常的 11/07 15:46
283F:推 royalksdmc:被阿宅瞄一眼就算性骚扰了不是吗 11/07 15:46
284F:推 justmaker:楼上中肯 是帅哥就不会 11/07 15:50
285F:推 cheer16max:偷拍犯法? 11/07 15:53
286F:嘘 chiouted:表特已死 11/07 15:54
287F:→ tzar:关於性骚扰的部份,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 11/07 15:57
288F:→ tzar:关於性骚扰的问答集: 11/07 15:57
289F:→ tzar:问:如果对方用目光上下扫瞄我的身材,这样构成性骚扰吗? 11/07 15:57
290F:→ kodwsg:如果T大真有疑问可以转法律板问...我想 他们都累了吧 11/07 15:58
291F:→ tzar:答:参考法条:性骚扰防治法第2条第一项第2款、 11/07 15:58
292F:→ kodwsg:你说的那个是依当事人感觉啊 如果当事人有就有 11/07 15:58
293F:→ tzar:性骚扰防治法施行细则第2条。 11/07 15:58
294F:→ tzar:如果对方用目光上下扫瞄我的身材,我觉得不舒服,感受到敌意 11/07 15:59
295F:→ kodwsg:只不过现在变成无限上纲而已 阿宅瞄一眼就是性骚扰了 11/07 15:59
296F:→ tzar:或冒犯的情境者,当然可能构成性骚扰。 11/07 15:59
297F:推 loveseawind:觉得也不用扯到什麽法条 11/07 15:59
298F:→ tzar:实务认定仍需依被害人主观认知及客观合理标准等综合考量 11/07 15:59
299F:→ loveseawind:想想自己就好 如果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形下被偷拍 11/07 16:00
300F:→ tzar:此外,也提到若是被告性骚扰者是无心的,那不会构成性骚扰 11/07 16:01
301F:推 justmaker:如果被拍的帅而且在表特被推爆 我会很爽 11/07 16:01
302F:→ tzar:即使实务上,案例几乎都是因为摸胸还是摸臀构成性骚扰 11/07 16:01
303F:推 loveseawind:大部分的人根本不想被偷拍放网路 就这麽简单 11/07 16:02
304F:→ tzar:但条文中清楚规定,造成对方心里感受到不舒服即构成性骚扰 11/07 16:02
305F:→ justmaker:所以我说使当事人感到权利受损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而已 11/07 16:02
306F:→ tzar:被偷拍放网路,当事人当然有可能感到不舒服 11/07 16:02
307F:→ loveseawind:那更简单 要拍的话请经过当事人同意 11/07 16:03
308F:→ tzar:就法律上,说偷拍放网路绝对不违法是占不住脚的 11/07 16:03
309F:→ kodwsg:神人文的文字骚扰那也应该把神人文删掉 不是吗? 11/07 16:05
310F:→ kodwsg:法官 阿宅他的神人文 让我感觉不舒服 11/07 16:06
311F:推 loveseawind:有本事神的到相簿 那就算了 相簿毕竟是当事人自己 11/07 16:06
312F:→ loveseawind:放网路的 11/07 16:07
313F:→ tzar:对於神人文放图,我觉得要照片就大方讲,不需要偷拍 11/07 16:09
314F:→ kodwsg:那如果是帅哥神的就没差罗^_< 11/07 16:09
315F:→ kodwsg:对於文字神人 我觉得要照片就直接当场要 不需要来这神人? 11/07 16:10
316F:嘘 kkoowwee1102: 人家不给照片会放过吗??科科.就是假道学 11/07 16:11
317F:→ kodwsg:t大的意思如果要把法条无限上纲的话就变这样 11/07 16:11
318F:→ kodwsg:性骚扰可是包含语言和文字啊 别忽视哦^^ 11/07 16:12
319F:嘘 asier0117:现在PTT是不乱一下 很难过是吧 11/07 16:13
320F:推 ssnpiggy:公共空间算偷拍吗? 11/07 16:13
321F:→ Luckypenguin:http://tinyurl.com/4ntfom 11/07 16:14
322F:推 loveseawind:ㄧ堆人真的很无聊 简单的事搞的很复杂 11/07 16:14
323F:→ Twone:不合理阿 又不是偷拍裙底风光 11/07 16:15
324F:嘘 phreniax: 你 给 我 上 去 把 所 有 神 人 照 片 全 删 掉 11/07 16:23
325F:嘘 philchi320:如果有勇气要 那直接要相簿就好了 还神什麽 11/07 16:23
326F:→ phreniax: 以 後 放 无 名 也 全 部 要 事 先 文 书 同 意 11/07 16:24
327F:嘘 qwer1234:禁啥?不爽不要去公共空间阿 11/07 16:24
328F:推 JamesHsuan:Good偷拍真的很不尊重人的隐私 11/07 16:26
329F:→ spencer2567:大厅广众下 何来隐密 和私密可言 颗科科 11/07 16:28
330F:嘘 freejordan:某T很吵 11/07 16:29
331F:嘘 doraemonss:所以以後都不能神人了??? 11/07 16:31
332F:嘘 uni46717:要删就把全部有图的神人文都删掉阿 恩? 11/07 16:32
333F:嘘 kkoowwee1102:人家长得怎样是人家的事.拍三洨拍??一堆色胚又假道学 11/07 16:32
334F:嘘 freejordan:你去帮我要志玲跟你的合照 反正你很大方阿 11/07 16:33
335F:嘘 phreniax: 以 後 放 无 名 也 全 部 要 事 先 文 书 同 意 11/07 16:34
336F:嘘 witness0828:这啥规定= =? 11/07 16:52
337F:嘘 clkdtm32:表特版大概快掰了 11/07 16:52
338F:→ witness0828:虽然说偷偷拍峱了点,可是也没漏点或是危害风纪吧? 11/07 16:52
339F:推 noteflower92:大部分女生都不喜欢人家偷拍吧! 感觉很... 不好! 11/07 16:58
340F:嘘 ByronX:版大以为神人照都是正妹拍好照片等你神吗 有些要靠自己拍阿 11/07 17:02
341F:推 minminboy:感觉整个讨论串 就是 只要不违法 我尽量偷拍没差 11/07 17:04
342F:嘘 max458210:板主乾脆去申请大法官释宪好了 不是很厉害 11/07 17:06
343F:嘘 KissMeMoMo:偷拍太无耻了 又不是本人放无名的之类的 11/07 17:06
344F:→ minminboy:却忘了替女生想想 觉得大方一点 邀请合照会比较好 11/07 17:06
345F:嘘 ccliona:T大的思想一直环绕在那个区域内而已~一直绕一直绕... 11/07 17:06
346F:推 noteflower92:一个正妹就站在眼前,不直接去认识...用偷拍的.... 11/07 17:06
347F:推 andy199113:宅宅:拍了等等上表特神相簿 违不违法等被告了再说~ 11/07 17:08
348F:→ clkdtm32:要认识正咩可能要掉一把法拉利钥匙之类的吧 11/07 17:08
349F:推 divus:要拍人家要放在网路 当然要对方同意阿 11/07 17:08
350F:→ andy199113:正妹:...我竟然被PO到表特了 推文好多 版主快帮我删文! 11/07 17:08
351F:推 jerry34:宅宅上前搭讪:变态 帅哥上前搭讪:主动给电话 11/07 17:09
352F:→ andy199113:板主:一PO一删之间好累 = = 11/07 17:09
353F:推 noteflower92:无名 本来就是公开放在网路上~ 所以PO上来我觉得没关 11/07 17:10
354F:→ noteflower92:系~~ 11/07 17:11
355F:推 loveseawind:宅宅:反正自己爽就好 也没拍到内裤 又是公共场所 11/07 17:11
356F:→ hoodia:要这样乾脆关版关一关好了啦~反正也找不到了 11/07 17:12
357F:推 andy199113:正妹:疑?我无名每天最多10人 今天变3万 (马上关闭相簿) 11/07 17:13
358F:嘘 yenju: 圣人:现在看一看就性骚扰了 你还敢偷拍 11/07 17:13
359F:→ hoodia:用照片神相簿就别有所图~那如果跟路人问路不就犯口交猥亵 11/07 17:14
360F:→ andy199113:结案了啦! 11/07 17:15
361F:推 divus:根本就不是别有所图的问题 我就不信你被记者偷偷拍拍拍会爽 11/07 17:15
362F:推 noteflower92:用照片神相簿... 跟用偷拍的照片神相簿... 不太一样~ 11/07 17:17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uyTogether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