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bws5566 (煞气八嘎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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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帮乐天女孩私接活动被炒!前领队打官司
时间Tue Nov 12 16:22:16 2024
帮乐天女孩私接活动被炒!前领队打官司赢了 法院:记过即可
https://bit.ly/40JMw1w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中华职棒乐天桃猿队前领队浦韦青去年涉嫌私接乐天女孩商演活动牟利案,今年初桃园地
检署指挥廉政署搜索,检方於2月初将浦韦青与前经纪人陈元凯起诉,事後球团以浦违反工
作规则予以解雇,浦不服向法院提起确认雇佣关系存在之诉。桃园地院审理後日前判决出
炉,认为浦失职可记过而非免职,确认双方雇佣关系存在,乐天应自2月6日起至浦复职前
一日止,按月给付18万3000元,本案还可上诉。
针对这起遭解雇诉讼,诉讼提起人为浦韦青认为,他自民国2004年3月1日起受雇於球团,
截至2012年间担任球团活动公关部人员,另自2012年起接任球队副领队,并自2022接任公
司副总经理,後於2023年10月卸任副领队一职後於同年11月转任球团营运处商品部部长,
截至今年2月5日止,最终约定每月薪资为新台币18万3000元,并於次月5日给付。工作内容
为宣传推广公司所属球队、啦啦队之经纪、行销公关等相关工作,他於今年2月5日收受球
团之解雇通知书,内容以乐天女孩前经纪人部属陈元凯涉犯背信等罪嫌,经桃园地检署调
查後,认其犯嫌重大交保,并经地检署提起公诉以此为由将他解雇。
浦韦青认为,其并未与陈元凯勾结私接商演案件,更无欺瞒球团之违法行为,他并无违反
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之重大情节。两造实际应为雇佣关系,球团以违法内部处分将其解雇
,该解雇行为属於无效且违法,两造间雇佣关系仍属存在。他於同年月9日向桃园市政府劳
动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主张球团解雇违法请求回复雇佣关系而表达继续提供劳务之意思
,同年3月20日调解时为公司所拒而不成立,即拒绝其继续提供劳务,应负受领迟延之责。纵使公司终止劳动契约有理由,仍应付原告资遣费共计3,66万元、预告期间工资18万3000元、旧制退休金640万5千元。
乐天球团委任律师认为,两造间签订「委任」经理人契约书,法律关系系属委任,原告职
务内容可决策球队同仁所规划之主题日活动、青埔棒球场美食街型态策略、对外宣传及发
言、决定球团经营方针、主导球员管理、决定乐天女孩方向与策略…应援等,可知有相当
对外代表公司之权限,原告受委任为经理人之故,与工作规则规定之工作时间无关,两造
间委任关系经被告於今年2月5日终止,即不生原告对被告有何薪资、预告期间工资、资遣
费或退休金请求权之问题。
法官根据多名证人论述,认定未经公司同意私接乐天女孩商演活动的,是前经纪人陈元凯
,陈亦在证称,在外成立公司与乐天签约,都是自己行销案件,与浦无关,由此难以证明
浦知道陈在外有私接商演活动,就算认为浦对下属陈元凯监督不力有失职之嫌,公司可依
据工作规则对浦采取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处分,而非以免职作为唯一手段。
法院认为,原告依两造间劳动契约之法律关系,请求确认两造间雇佣契约迄今仍存在,并
依两造劳动契约约定、民法雇佣关系等规定,请求被告应自今年年2月6日起至原告复职之
前1日止,按月给付原告18万3000元,及自各该月次月末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5%计
算之利息,均为有理由,应予准许。本件事证已臻明确,两造其余之攻击或防御方法及所
用之证据,经法院斟酌後,认为均不足以影响本判决之结果,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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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完 谁赞成?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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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zMaHoJo: 累积3大过可以怎麽样? 11/12 16:23
2F:→ jjam: 没事啦 原地满血复活? 11/12 16:24
3F:推 iamjojo: 不是每间公司都有记过制度吧? 11/12 16:24
4F:推 nobrothers: 法院管公司怎麽记过?真的这样子说喔? 11/12 16:24
5F:→ MikageSayo: 好的,丑1 11/12 16:24
6F:推 kaihsin: 不让他回任就是赔钱资遣 11/12 16:24
7F:→ CCWck: 月薪18万3,领队薪水不错 11/12 16:25
8F:→ losa: 真的回任也太戏剧性了 11/12 16:25
9F:→ Puye: 意思是不能这样就免职? 11/12 16:25
10F:推 hyde711034: 这公司还待得下去? 11/12 16:25
11F:推 targa123: 里面不是写没犯罪证据了,记过都严重了吧 11/12 16:25
12F:推 daNpaX: 领队这薪水确实蛮惨的 11/12 16:25
13F:推 keyboard1624: 好的 一案一大过 累积三次三大过免职 11/12 16:26
14F:推 JazMaHoJo: 记过吃饼 烤鸡零 11/12 16:26
15F:推 jacky000a: 没违法的话 法院可以管私人公司怎麽惩处喔? 11/12 16:26
16F:嘘 worf: 公司没有记过处罚怎麽办 11/12 16:26
17F:→ CCWck: 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则,公司不能随便抓个小事情就火人,要给 11/12 16:26
18F:→ CCWck: 人改善的机会 11/12 16:26
19F:推 V9333113: 月薪18万 11/12 16:27
20F:→ chdc: 劳方优势啊 现在都这样 11/12 16:27
21F:→ worf: 可以管是不是不当解雇吧 ~~ 11/12 16:27
22F:嘘 Yunanadayo: 记过? 国中生喔 11/12 16:27
23F:→ steven5l5l: 这判决太鸟了吧 记过XDD 11/12 16:27
24F:→ worf: 不然可以随便解雇人吗 虽然资方有资方的手段 但是这是保护 11/12 16:28
25F:推 targa123: 法院不是只建议不要拿免职当手段,哪里有管? 11/12 16:28
26F:推 Roy34: 居然还胜诉 笑死 11/12 16:28
27F:→ worf: 受雇人啊 11/12 16:28
28F:推 cross980115: 解雇是最终手段啊 11/12 16:28
29F:→ cross980115: 当然现在还是等完整判决书 11/12 16:28
30F:→ Roy34: 该派遣海外罗 11/12 16:29
31F:→ worf: 还是可以免职拉 不过看起来 要给蒲之前薪水 11/12 16:29
32F:推 jkokoko: 应该记警告 然後要求中午午睡时间劳动服务销过 11/12 16:30
33F:推 takamiku: 法院认证记过就好 11/12 16:30
34F:→ CCWck: 通常不会真的回任,就是前面薪水补足,再谈好资遣费 11/12 16:30
35F:推 kasim65: 笑死 这样都能胜诉喔 11/12 16:30
36F:推 CavendishJr: 当初怎麽扯到廉政署的啊真奇怪,还有刑事部分全都不 11/12 16:30
37F:→ CavendishJr: 起诉,觉得乐天处理是不是太奇怪了 11/12 16:30
38F:推 targa123: 免职可能换乐天被告,不当解雇了,因为看这报导是完全无罪 11/12 16:30
39F:→ targa123: 捏 11/12 16:30
40F:→ WongTakashi: 有人解读过判决书 就法院觉得球团没有被真的被诈欺 11/12 16:31
41F:→ targa123: 因为经纪人全扛了阿,是真的还是谈好了就不知道了 11/12 16:31
42F:→ kasim65: 我觉得这判决传到日本 会变笑话吧 贻笑国际... 11/12 16:31
43F:→ WongTakashi: 所以直接开除算过重了 要补足相关费用给PWC 11/12 16:31
44F:推 ivo88114: 是经纪人全扛吧 领队切到只剩监督不力 11/12 16:32
45F:→ targa123: 有什麽好笑话的,所以pwc违反什麽吗 11/12 16:32
46F:→ KG2008: 要解雇给资遣费啊 11/12 16:32
47F:→ CavendishJr: 偷兼职这种案子在日本也不会被告背信啊,顶多民事求 11/12 16:32
48F:→ CavendishJr: 偿 11/12 16:32
49F:→ kasim65: 可是背信 在哪一间公司肯定都开除阿... 11/12 16:33
50F:→ aalittle: 赔钱了事 11/12 16:33
51F:→ KG2008: 公司本来就不能随意免职 11/12 16:33
52F:→ iceyang: 记过是每天中午出来劳动服务吗? 11/12 16:34
53F:推 KG2008: 现在背信的又不是浦 11/12 16:35
54F:推 ctes940008: 笑死 11/12 16:35
55F:推 FCPo011674: 法院就认为浦没背信,那当然不认为可以直接开除 11/12 16:37
56F:推 sdolphinyo: 没跟後续 所以浦当初是完全无辜不知情? 11/12 16:37
57F:推 snoopy5566: 解雇 公司方要说明最终手段性 11/12 16:37
58F:推 GGlovehannah: 以此文来看 挺合理的啊 11/12 16:37
59F:嘘 WeGoStyle: 记过即可…「可教化」的变形吗? 11/12 16:38
60F:推 taisam23: 隔壁有人看过判决书 私接是史丹利个人行为 浦顶多监督不 11/12 16:38
61F:推 Musiala: 法院认证啦啦队教父无罪 11/12 16:38
62F:→ wpd: #最高道德标准 11/12 16:38
63F:→ taisam23: 利 11/12 16:38
64F:推 targa123: 经纪人就全吃了,一堆人不看内文的吗? 11/12 16:39
65F:→ taisam23: 史丹利跟私接的女孩都作证浦不知情 11/12 16:40
66F:推 ivo88114: 法院觉得史一手包办 浦确实可能不知情 11/12 16:40
67F:推 jerry22870: 月薪18万ㄟ 11/12 16:40
68F:推 ericinttu: 记过会怎样? 笑死 11/12 16:40
69F:→ MACOTOBANK: 啦啦队教父欸,看富邦要不要收壮大FA声势☺ 11/12 16:40
70F:推 ttmm: 要不要罚写课文 11/12 16:40
71F:推 kasim65: 是说 也不是所有公司都有记过阿 我之前在邦邦企业也没 11/12 16:41
72F:推 iwinlottery: 劳权又活了 这还真少见 11/12 16:41
73F:推 buke: 月薪好高 11/12 16:41
74F:推 Musiala: 你说浦有罪你球团要拿出证据 乱开除又乱造谣 11/12 16:41
75F:→ alex0919x: 真不知情的话回任能是皆大欢喜? 11/12 16:41
76F:推 CavendishJr: 就算是史,他的刑事也是不起诉,浦就更不可能有事啦 11/12 16:42
77F:推 targa123: 不是写可依据工作规则了,代表乐天有阿 11/12 16:42
78F:→ iwinlottery: 基层劳工也能这样就好了 11/12 16:42
79F:推 Steven8068: 如果没金流+对话 经济人全扛 那浦应该还好 11/12 16:42
80F:→ CavendishJr: 记过那是因为乐天有这项规定啊,内文有提到工作规则 11/12 16:42
81F:→ CavendishJr: 有 11/12 16:42
82F:→ keler: 18万 11/12 16:42
83F:推 ichero01: 每天下班打扫球场厕所啊 11/12 16:43
84F:推 supreme0731: 记过会怎样吗 听起来好可怕 求解 11/12 16:43
85F:推 try13286: 记大过乙支 11/12 16:44
86F:推 A80211ab: 是不是告错项目 应该告背信 11/12 16:44
87F:推 chyx741021: 所以是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浦不知情? 11/12 16:44
88F:推 ccl007: 我想起半泽直树等日剧 不能开除的课长就是派去做一些 11/12 16:45
89F:推 Musiala: 浦真要说犯罪 那也是跟螃蟹把主委交易过来 图利台钢 11/12 16:45
90F:推 Cohlint: 因为最严重的私接CASE部分,史全扛责了,浦在这块是无罪 11/12 16:45
91F:→ Cohlint: 定案,刑事更不用说,连史都不起诉,所以乐天被判要赔薪 11/12 16:45
92F:→ Cohlint: 资跟退休金,不意外 11/12 16:45
93F:→ ccl007: 很无谓的事情 浦大概只是想要薪水吧 要搞人 日本人也很会 11/12 16:46
94F:推 choobii: 当初不应该留下6JT这些遗毒 11/12 16:46
95F:→ hans7192: 交易林子伟 图利台钢 ? XDDDDDDDDDDDDDDDDDD 11/12 16:46
96F:→ keler: 吐回不当得利还给球团,可能还可以谋一职吧(场务? 11/12 16:47
97F:嘘 max011060: 台湾司法 呵呵 11/12 16:47
98F:推 ivo88114: 罚他在文书室处理文件一直听阿诚唱歌 11/12 16:47
99F:→ ccl007: 照乐天想法应该以为这些只是"庶务" 没想到是重要"本业" 11/12 16:47
100F:推 KG2008: 跟有没有记过规定无关 就法院认为解雇的理由不合理 11/12 16:47
101F:推 CavendishJr: 这个事件最诡异的是乐天当初跑去跟廉政署检举,还想 11/12 16:48
102F:→ CavendishJr: 说牵扯范围很广很严重,结果看下来根本单纯偷兼职而 11/12 16:48
103F:→ CavendishJr: 已XD 11/12 16:48
104F:推 MJL1822: 记过= = 跟没签联络簿一样 11/12 16:48
105F:推 sd2567: 不就大条的史全扛了 剩下的都是小事不到能直接解雇 11/12 16:49
106F:→ ccl007: 日本这部分抓很严 有议员因为上班去泡温泉 开记者会假哭 11/12 16:49
107F:嘘 joe00477: 本来就是小事,解雇完全不合理 11/12 16:49
108F:→ ccl007: 连银魂都恶搞 第一次看还以为在干嘛 干嘛推卸责任给制作人 11/12 16:49
109F:嘘 girafa: 居然还有後续 11/12 16:50
110F:推 Saynai: 警告 小过 大过 11/12 16:50
111F:→ yuyuggg007: 球团可以 重拿 轻放,不爽 背信、民事、刑事一起来 11/12 16:50
112F:推 s9321312: 所以赢了的意思是还要回去复职吗?? 11/12 16:50
113F:→ CavendishJr: 不要拿议员来比,公家机关跟民间企业哪有一样,那个 11/12 16:50
114F:→ CavendishJr: 议员还有挪用公款才会很严重 11/12 16:50
115F:嘘 rei196: 棒 球 点 ? 11/12 16:50
116F:→ yuyuggg007: 如果是日本老板 就是按规矩来。 11/12 16:51
117F:推 kasim65: 没吧 这在日企是大事 只是在台湾就觉得没啥 11/12 16:51
118F:推 RiceLover: 好的 记3大过 11/12 16:51
119F:→ ccl007: 照新闻稿看他只是要原合约薪水 细节复职那些很难吧? 11/12 16:51
120F:→ ccl007: N年前鸿海抓一批拿回扣的 PTT一堆乡民说相互指责云没经验 11/12 16:52
121F:推 sd2567: 就公司要把薪水吐给浦 之後要怎麽处罚 他们两方自己协商 11/12 16:52
122F:→ CavendishJr: 最好是啦,找个日本案例兼职直接被告刑事背信的案例 11/12 16:52
123F:→ CavendishJr: ,这种通常只走民事 11/12 16:52
124F:推 Cohlint: 就是要薪水资遣费退休金啦,回锅球团应该是不可能,已经 11/12 16:52
125F:→ Cohlint: 彻底撕破脸了 11/12 16:52
126F:推 WellyT: 看起来不像月薪,是停职期间的累计 11/12 16:52
127F:推 s9321312: 他退休金640万喔 真多XD 11/12 16:53
128F:推 taisam23: 按照法院判决 浦就是无犯罪事实 乐天这样算不当解雇 11/12 16:53
129F:→ kasim65: 你看日本官员有小三要公开道歉 在台湾是小事 11/12 16:53
130F:→ taisam23: 浦当然有权要求要回这段时间的薪水跟退职金 11/12 16:53
131F:推 MK47: 下次判罚站和打手心 11/12 16:54
132F:嘘 Eric54088: 就说每月给付18万了不像月薪 11/12 16:54
133F:→ CavendishJr: 乐天之前还有欠啦啦队薪资咧,说好的照规矩呢 11/12 16:55
134F:→ Cohlint: 刑事我记得乐天有告,但最後浦好像是无罪 11/12 16:55
135F:推 CHYYP: 这判决也太恐龙了吧 11/12 16:56
136F:推 ivo88114: 欠薪不就是这件事造成日本人处理超严 11/12 16:57
137F:推 jhihheng: 不单纯 11/12 16:57
138F:推 TWeng: 啥小判决 11/12 16:57
139F:推 bread220: 回任是同职位同薪资吗?乐天可以让他去商品部卖球衣吗? 11/12 16:58
140F:推 a8330028: 完蛋了 乐天大翻车 11/12 16:59
141F:→ ChoiceLife: 月薪18万?赚烂了 11/12 16:59
142F:推 furret: 就低的帮高的全扛呀 11/12 16:59
143F:推 ccl007: 庶务四课 负责检查棒球缝线有没有对针数 11/12 16:59
144F:推 black80731: 真假 11/12 16:59
145F:→ jones520520: 球点? 11/12 16:59
146F:推 applejone: 就两大过免职阿 11/12 16:59
147F:推 abc33211: 简单来说,还没判刑前公司惯老板乱解约所以要赔钱给PWC 11/12 17:00
148F:推 chyx741021: 如果浦确实不知情,那就是乐天球团冤枉他恶意解雇, 11/12 17:00
149F:→ GGlovehannah: 笑鼠 怎麽有人在虾78乱扯 11/12 17:00
150F:→ chyx741021: 所以要赔薪资没问题吧 11/12 17:00
151F:推 zkow5566: 还不给资遣费 11/12 17:00
152F:→ abc33211: 乐天想走惯老板风格 现在被法官打脸 省钱失败 11/12 17:01
153F:推 a8330028: 不存在记X个大过就能免职这种事情 11/12 17:02
154F:推 BlairWang: 还会复职!?? 有这可能? 11/12 17:03
155F:推 jeangodard: 确实乐天今年啦啦队完全跟之前没办法比 11/12 17:04
156F:推 jimelvis: 这样日本人真的会瞧不起华人 懂的就懂 11/12 17:04
157F:推 honey4617912: 跑去跟廉政署检举真的问号 还以为哪位政府官员涉入 11/12 17:05
158F:→ honey4617912: 其中咧 11/12 17:05
159F:→ a8330028: 现在能走的就是解雇开除他而已 除薪水还要付遣散费 11/12 17:05
160F:推 Cohlint: 因为真的大条的,史丹利全扛,剩下的过错,不足以让乐天 11/12 17:05
161F:→ Cohlint: 有理由解职浦,乐天有告浦背信最後不成立,变成现在法官 11/12 17:05
162F:→ Cohlint: 认定乐天不当解雇 11/12 17:05
163F:推 skuderic: 直接三大过 没毛病 11/12 17:06
164F:推 cool34: 记过公务机关或军方单位都有吧,不是只有学校 11/12 17:06
165F:推 s9321312: 会有其他队找去当领队吗? 经营实力还是算有料 11/12 17:06
166F:→ mbttc: 私接工作应该算是偷公司的资源去牟利吧? 11/12 17:08
167F:推 ccl007: 我记得某队领队....好像有次水桶文看有人影射就掰了 11/12 17:08
168F:嘘 QQbrownie: 原来法院认证可以帮忙私接 11/12 17:09
169F:→ abc123kevin: 这是诉说「法律」的法院吗,记过 笑死 当你学生哦 11/12 17:09
170F:推 knml: 袜靠 11/12 17:09
171F:→ ccl007: 那个领队莫名地离职 跟 乡民乱爆料也跟进水桶 N年前 11/12 17:09
172F:推 abc33211: 记过应该是乐天自己的员工守则条文 11/12 17:09
173F:推 sd2567: 私接那条他就没事啦 还在乱扯 11/12 17:10
174F:→ ccl007: 公司内规可以很严苛 难道法律可以强制你早起做健康操? 11/12 17:10
175F:推 DOOT: 资遣也不行? 11/12 17:10
176F:推 furret: 没得解围的部分陈元凯替他扛了 11/12 17:11
177F:推 a8330028: 记过是公司内规 解雇认定还是劳动部说的算 11/12 17:11
178F:推 Bengold: 如果富邦要再强化FA 有可能就找浦换掉校长吧 校长虽然是 11/12 17:11
179F:推 zkow5566: 但是资遣也没给资遣费啊 XD 11/12 17:11
180F:推 jefflin0824: 记过要写自述表 学务处前罚站 11/12 17:11
181F:→ sd2567: 资遣也要签名啊 11/12 17:11
182F:→ Bengold: 棒球科班出身 但几年来带下来成效变笑长 11/12 17:11
183F:→ ccl007: 不可能找浦 富邦是一个集团 执行长高阶主管一堆好不好 11/12 17:11
184F:推 Kai877: 多接点有啥不好吗 不然你球团加薪啊 11/12 17:11
185F:推 chyx741021: 就法院认证浦跟女孩私接工作没有关系啊,一些推文不 11/12 17:11
186F:→ chyx741021: 知道在不清楚状况什麽 11/12 17:11
187F:→ Kai877: 啦啦队薪水我记得不是不高吗 11/12 17:12
188F:→ ccl007: 台湾前50大企业 讲得好像兄弟饭店一样 11/12 17:12
189F:推 home16124: 不可能回去的,这表明就是争面子,讨资遣费 11/12 17:12
190F:推 Cohlint: 就是私接不干浦的事,门票不实纪录(背信罪)後来查证也没 11/12 17:12
191F:→ Cohlint: 事,最重的两条浦都无罪,法官才会判决乐天不当解雇的 11/12 17:12
192F:推 Windk610i: 栅栏坏了是不是啊 11/12 17:12
193F:推 zkow5566: 一堆法盲在那边讲记过 笑死 11/12 17:13
194F:推 furret: 还可上诉表示还要花时间 11/12 17:13
195F:推 Bengold: 富邦不可能找浦是没错啦 但富邦现在带成口碑是FA在撑 那 11/12 17:14
196F:→ Bengold: 找浦才最没违和感啦 11/12 17:14
197F:推 taisam23: 冲票房那个球团门票钱也有确实收到啊 11/12 17:14
198F:→ home16124: 喵喵不考虑吸收,改变啦啦队曝光度最低的问题吗? 11/12 17:15
199F:推 DarkKnight: 记过XD 11/12 17:15
200F:推 justdoit: 是没签联络簿吗 11/12 17:15
201F:→ DarkKnight: 我觉得算大忌欸 11/12 17:15
202F:推 jumilin927: 所以是乐天诬赖吗? 11/12 17:15
203F:→ GGlovehannah: 一些不知道是标题党还是内文看不懂的lol 11/12 17:15
204F:推 abc33211: 标题党吧 11/12 17:16
205F:→ walter741225: 反正最後就是浦赚了一笔大的 可上诉 11/12 17:16
206F:→ walter741225: 他还可以对媒体说这本来就该是他的 11/12 17:17
207F:推 Bengold: 这判决浦得利了 浦不会上诉 但乐天不甘心就会再上诉了 11/12 17:17
208F:推 chyx741021: 门票钱也有收到的话,那应该就只是浦去拉赞助买公关 11/12 17:19
209F:→ chyx741021: 票而已吧? 11/12 17:19
210F:→ iceyang: 冲票房那件本来就是钱有进来就没事了 就当是一个行销手段 11/12 17:21
211F:推 stanley86300: 笑死XDDD 11/12 17:21
212F:→ iceyang: 当时报是他朋友为了填这笔款项挪用公款才有事没记错的话 11/12 17:22
213F:推 damingli90: 留校察看好不好 还是要刷油漆或是帮忙资源回收 11/12 17:22
214F:推 taisam23: 就是公关票啊 赞助商拿到票也不一定100%会进场 但还是照 11/12 17:23
215F:→ taisam23: 样算在售票数字上 11/12 17:23
216F:推 dean0213: 这判决其实也没错 如果啦啦队经纪约不是在球团这边 帮接 11/12 17:25
217F:→ dean0213: 工作 确实不算有违法 11/12 17:25
218F:推 cc001225: 法院认证「无欺瞒球团之违法行为」当初好像一堆黑浦的人 11/12 17:28
219F:→ cc001225: ….. 11/12 17:28
220F:推 g8g89g8: 都杀头了 记过是有屁用 11/12 17:28
221F:→ tedboss: 雇佣或委任也是一大争点,但大家比较没在讨论 11/12 17:29
222F:嘘 basala5417: 应该要去走廊罚站 11/12 17:30
223F:推 sadmonkey: 乐天没其他证据上诉也没用,就史丹利全扛然後乐天对他 11/12 17:30
224F:→ sadmonkey: 也不能怎样,台湾法院正常发挥 11/12 17:30
225F:推 coon182: 好喔,记过好痛 11/12 17:30
226F:推 phix: 没有浦 乐天都没人气了 何必呢 11/12 17:31
227F:推 nopetw: 扫青埔球场的厕所 劳动服务後销过 11/12 17:31
228F:推 ARCHER2234: 很正常啊,就是说你可以内部惩处,但是不能直接解雇, 11/12 17:31
229F:→ ARCHER2234: 劳动法拜托看一下 11/12 17:31
230F:推 sdd5426: 栅栏的法盲都跑出来了喔 这个判决的意思就是解雇不合法了 11/12 17:32
231F:→ sdd5426: 还在那边钻牛角尖记过的用词XD 11/12 17:32
232F:→ cccmn: 记过? 能干嘛? 当国中生吗 11/12 17:32
233F:→ sdd5426: 如果这是最终判决那就代表乐天要赔浦这段时间的薪资了还 11/12 17:33
234F:→ sdd5426: 没差 11/12 17:33
235F:推 ARCHER2234: 这不是保护劳方吗?怎麽一堆人屁股坐资方... 11/12 17:33
236F:→ ARCHER2234: 记过可以取消年终啊,还干嘛 11/12 17:33
237F:→ cross980115: 降职 调薪等等都是内部如记过的惩处手段 11/12 17:34
238F:→ cross980115: 但要当解雇理由 这就正当性不足 11/12 17:34
239F:→ ARCHER2234: 这里有人喷了年终没差的吗? 11/12 17:34
240F:→ cross980115: 15楼 私人无正当理由开除 就是违法了 11/12 17:35
241F:→ cross980115: “私人公司” 11/12 17:35
242F:推 chyx741021: 某些推文看起来超像扫到关键字就来洗的 11/12 17:35
243F:推 sadmonkey: 浦什麽都不知情,好傻好天真阿 11/12 17:37
244F:→ Gardenia0603: 这样算雇佣哦 以为是委任欸 11/12 17:38
245F:→ ImaiLisa: 靠邀 国中生都不怕记过了XD 11/12 17:38
246F:→ cross980115: 雇佣与否不是只看纸面上说,会看实际的运作关系 11/12 17:40
247F:→ cross980115: “委任与否”才对 11/12 17:41
248F:推 luntalk: 看这串推文,真的会为台湾整体法学素养感到忧虑 11/12 17:41
249F:推 movieghost: 无法证明浦跟私接有关 所以法院认为解雇浦不合理 11/12 17:43
250F:推 waijr: 可以和闵熙珍一样 申请复职 11/12 17:45
251F:推 cross980115: 判决书有公开 查得到 11/12 17:45
253F:推 ptsgi5483: 笑死 记过三小 11/12 17:45
254F:嘘 orangel: 只好调去扫厕所了 11/12 17:45
255F:推 JER2725: 民国2004年... 11/12 17:45
256F:推 Zoro80298: 私人企业 记过能干嘛? 11/12 17:47
257F:推 ilovekai: 就是法院认定虽失职但不到遭免职的地步 11/12 17:47
258F:推 rsgarlic: 可笑的台湾法律 11/12 17:48
259F:→ cross980115: 判决书其实写得很详细 11/12 17:48
260F:嘘 EDFR: 笑烂 这里怎一堆资方脑阿 11/12 17:53
261F:推 vvw5555: 笑死,乐天皇民说好的排毒,谁才是毒 11/12 17:54
262F:推 rahim03: 有什麽好贻笑国际?里面都讲认定没有私接的理由了不是? 11/12 17:56
263F:→ rahim03: 所以要可以随便解雇才不会贻笑国际吗? 11/12 17:56
264F:推 h07880201: 领队没有罪 本来就不能无故解雇啊 不然就是资遣 说白 11/12 17:56
265F:→ h07880201: 了给钱 11/12 17:56
266F:→ h07880201: 留言一堆不懂劳基法还酸 难怪台湾劳权弱势 11/12 17:57
267F:推 chyx741021: 当初乐天球团的指控很严重啊,私接工作获利上千万, 11/12 17:58
268F:→ chyx741021: 还有造假票房达成业绩 11/12 17:58
269F:→ chyx741021: 结果看起来都没有证据 11/12 17:59
270F:→ calculus9: 没事 11/12 18:00
271F:推 vvw5555: 就日本人肃清异己的手段而已 11/12 18:00
272F:推 Hamazura: 造假背信诈欺都是无罪不起诉,当然要解雇要走资遣程序 11/12 18:03
273F:→ Hamazura: 就PWC被日本人斗走而已;反正目的达到 11/12 18:04
274F:→ angel902037: 月薪18万 要600还可以吧 11/12 18:04
275F:推 tsairay: 就陈做的事,没有证据证明跟PWC有关系,怎能算他头上 11/12 18:05
276F:推 b0850: 事实就是无罪顶多是管理不当日本人顺势想斗走不付资遣费 11/12 18:06
277F:→ bbs0840738: 记过 那之後可以销过吗? 11/12 18:06
278F:→ b0850: 乐天也不是主张他有罪是主张委任关系接解约不用付钱 11/12 18:07
279F:推 dean0213: 公司内部规定不能凌驾於法律之上 日本人搞掉浦又拿不出 11/12 18:10
280F:→ dean0213: 明确违法证据 法院当然判劳方赢 11/12 18:10
281F:推 PeterHenson: 可不可以销根本不是重点好吗 11/12 18:10
282F:推 hsiehhsing: 天想省吧,若是两大金控早就钱给你 滚去冰库 11/12 18:11
283F:推 daniel1344: 解雇有最後手段性啊 其实主要胜负在於契约定性 乐天 11/12 18:13
284F:→ daniel1344: 主张是委任法官未采认定是雇佣败诉机率就大 11/12 18:13
285F:→ daniel1344: 记过只是一种举例 调职减薪都是手段 11/12 18:14
286F:嘘 EDFR: 判决都说没证据了这里怎一堆资方脑脑补浦有问题 笑出来 11/12 18:14
287F:推 chyx741021: 查了一下有起诉背信罪和会计登载不实,现在还在打官 11/12 18:16
288F:→ chyx741021: 司吗 11/12 18:16
289F:→ iampcuser: 看来是史丹利扛了 11/12 18:18
290F:推 Adam6613: 犯罪天堂 背信天堂 11/12 18:22
291F:推 Concorde144: 还可以上诉,不用急 11/12 18:27
292F:推 davxyz: 认真说浦或许私接有些不道德,但他搞活动是比日本人强多了 11/12 18:34
293F:推 Wolverin5566: 日本企业不该用日本想法经营鬼岛公司 11/12 18:35
294F:→ davxyz: 别忘了韩啦应援潮也是从他找来李多慧带起的 11/12 18:35
295F:推 gabimilktea: 记过?还是写红单 11/12 18:44
296F:推 aganhog: 以今年一整年行销来说,有没有浦是真的差很多 11/12 18:44
297F:→ lover19: 怎不罚抄规约 11/12 18:54
298F:→ leoz69927: 日本人有够倒霉的知道台湾诈骗的厉害了吧 11/12 18:59
299F:→ wahaha888: 法官是有没有出社会工作过啊? 11/12 19:04
300F:→ wahaha888: 哦,原来认定没有证据 11/12 19:06
301F:推 fastfu: 领队原来薪水这麽高? 11/12 19:10
302F:推 terryiory: 这边好多法盲 11/12 19:12
303F:推 BaGaJohn5566: 日本发现鬼岛有自己的玩法了 11/12 19:13
304F:推 dnkofe: 直接资遣了吧 11/12 19:15
305F:推 alinwang: 回不去了,除非乐天再卖掉桃猿 11/12 19:17
306F:→ tanby: 乐天再这样搞下去 人气迟早最後一名 11/12 19:25
307F:推 Dicksmart: 我出18万 11/12 19:46
308F:推 KOKEY: ……法院能指点? 11/12 19:47
309F:推 rsgarlic: 小时不读书 长大当… 11/12 19:48
310F:推 AaronWang: 台湾有台湾的玩法 11/12 20:20
311F:推 gyannor: 台湾法官不用出社会工作 11/12 20:35
312F:→ hansyang5566: 做到这职位才月入18万,难怪会有动机走险棋 11/12 20:46
313F:推 DayMonth: 是不是一堆人不懂劳基法 解雇是对员工最严厉的手段了 11/12 21:11
314F:→ DayMonth: 在乐天球团指控的刑事部分都无罪 当然不能直接开除啊 11/12 21:11
315F:嘘 gainsborough: 从留言看台湾劳工还是很挺资方 11/12 21:24
316F:→ gainsborough: 都觉得有个事由就能解雇是理所当然 11/12 21:26
317F:→ FUNYUN: 真的笑死 台湾法律真的独步全球啊 11/12 21:37
318F:推 swine: 有没有浦差太多了,今年战绩不怎麽样,行销6队最差,啦啦队 11/12 21:47
319F:→ swine: 也没有外援,想跳船了 11/12 21:47
320F:推 lucky360: 浦还算是个人才 改变台湾棒球应援文化的关键人物 11/12 21:51
321F:推 jyunwei: 我公司还要开高中喔 11/12 22:20
322F:推 r45983: 要去哪找教官销过 11/12 22:34
323F:→ Anikk: 泄漏商业机密,我记你大过!!! 11/13 01:38
324F:推 gatimercy: 廉政署来查民间公司这件事没有怪怪的吗? 11/13 07:49
325F:嘘 DayMonth: 记不记过不是重点 重点是公司不能随意开除人 11/13 08:37
326F:→ DayMonth: 解雇是对劳工最严厉之手段 11/13 08:37
327F:→ DayMonth: 本来就只有理由充分的状态才能行使 11/13 08:37
328F:→ DayMonth: 只是普通人很少跟前东家争而已 11/13 08:37
329F:→ DayMonth: 毕竟有这个经验反而容易在求职上吃亏 11/13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