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Base_Picket
标题[文章] #1bbEB-6Y #1bbDPXUZ shakawang ChinaGy
时间Fri Jan 5 01:37:49 2024
1.被检举人: shakawang ChinaGy
2.文章代码:
#1bbEB-6Y #1bb1wD2J #1bbDPXUZ
3.检举事证:
#1bbEB-6Y (Baseball)
看看当天BOX
https://www.cpbl.com.tw/box/index?gameSno=282&year=2008&kindCode=A
张志家 局数 投球数 安打 四坏 三振 失分
3.2 88 2 4 5 1
从数据看来,很符合张志家的说法啊
他已经尽力放水,结果对方放更大 XD
想像一下当时张的状况:
已经3.2局投4个BB了欸,还被敲2支安,你能说他不尽力吗??
结果对手乾脆坏球故意挥空,或是你丢个红中我拿香被三振
11个出局数其中居然有5张K !!
结果3.2局4BB 2安才掉一分 XDDDD
我想张志家应该真的也很无奈吧
真,巅峰对决!!!!!
#1bb1wD2J (Baseball)
旧闻节录
https://reurl.cc/4j45NL
起诉书指出,2008年3、4月间,张透过白手套黄俊中牵线,与蔡政宜第一次见面就同
意打假球,大胆向蔡索取100万元前金。
两个月後张说家里急需用钱,向蔡拿了130万元
同年7月13日,蔡操控熊队部分球员打了一场假球成功,但张没上场,分钱时,蔡给张
15万元分红,张竟以缺钱为由,请蔡多给一些,蔡认为张既已答应打假球,就爽快地一共
给他50万元分红。至此,张已收了蔡280万元,两人约定以「先拿钱後办事」方式,张日
後每配合打一场假球,扣抵100万元。
检方查出,这段期间张接受蔡政宜性招待,他与蔡宗佑等球员先到高雄大远百後方,一家
KTV跟多名酒店小姐饮酒作乐,然後各带一名小姐到澄清湖棒球场旁的汽车旅馆过夜,张
、蔡只付房间钱,小姐坐台、出场费由蔡支付。
头次配合 组头赔千万
同年9月27日,熊队与暴龙队比赛,这是张第一次配合蔡政宜打假球,张担任先发投手承
诺蔡,他会故意多投好打的球让暴龙赢球,结果熊队以7比4获胜,蔡赔了1千多万元,气
得质问张怎麽回事,张解释已尽力投出好打的软球,哪知暴龙队就是打不出安打。
---
结论:
1、张就是一直讨钱一直讨钱
2、贪得无厌一直主动要钱还接受性招待还叫做保有尊严
我也好想要这种方式保住我的尊严!!!!!
3、对手可是2008的米迪亚暴龙,米迪亚暴龙还有人不知道事蹟吗??
很可能是暴龙根本也不想赢故意打不到肉包
也可能是暴龙真的太废..
起诉书也说张想打假球只是失败了,代表张有要放只是结果不好
这样叫做没打假球吗??
那些想洗白的别再出来X心人了 Orzzzz
更别说张志家当年测谎都没过...
#1bbDPXUZ (Baseball)
直接贴二审确定判决(节录如下)
可以查台湾高等法院100年度瞩上易字第6号
终场La new熊队仍以7比4获胜,此一比赛结果,因与下
注La new熊队输球之赌盘不符,故此场次运作打放水球失败
,而诈赌未得手。赛後同日晚间,蔡政宜与黄俊中即前往张
志家租屋处询问该次比赛配合打放水球失败原因,张志家答
称:其已尽力放水,但对手也在放水,不然其再做一场来抵
(指积欠蔡政宜之借款债务)云云。又因诈赌失败,蔡政宜
、庄侑霖未发给配合球员张志家、黄俊中、许志华、蒋智聪
、黄小伟、蔡宗佑及暗号手陈东兴、蔡渊源任何对价或分红
。
======================
大概是这样
4.可能违反板规:
B-2 B-10
-------------------------------------------------------
请依照格式填写,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_Picket/M.1704389870.A.E7F.html
1F:推 TRosenthal: 第一篇不罚,第二篇b-2删文 01/12 14:25
2F:推 reno30918: 同TR 01/28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