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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保证债务有限继承 扩及成年人
时间Sat Apr 12 13:05:27 2008
这样一来应该有很多家庭可以轻松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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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4/4296998.shtml
保证债务有限继承 扩及成年人
【经济日报╱记者何蕙安/台北报导】 2008.04.12 03:38 am
立法院司法与法制委员会昨(11 )日初审通过民法继承编施行法增定第1条之2条文草案
,对於成年人保证债务采有限责任继承,将可溯及既往。虽然法务部与司法院对此均采反
对意见,在朝野协商後仍完成初审,最快下次院会(22日)就会三读完成修法。
民法继承编去年底修正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等弱势继承人,可溯及既往限定责
任继承债务。当时保证债务也全面改采限定责任继承,但不溯及既往,因此已成年的继承
人并不适用。
昨日通过的修正草案却指出,所有在97年1月4日前继承的连带保证契约债务,若让继承人
还债明显不公平,不限有无成年,继承人只须以所得遗产负清偿责任。不过在修正条文施
行前已清偿的债务,并不能请求返还。
提案立委徐中雄认为,现代社会因为亲属联系不频繁,加上个人隐私观念抬头,很多成年
继承人不知道被继承人生前是连带保证人,忽略在期限内办理抛弃或限定继承,只好概括
承受遗产跟债务,完全没有救济管道,希望可以修改「不义之法」。
徐中雄表示,法律赋予连带保证人的制度,虽然是为了保障债权人权益,但将风险转嫁给
不知情的继承人,绝对不是法律原意。
不过司法院与法务部一致认为,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该条文有失衡平。
法务部政务次长郭林勇表示,不能只考虑继承人的权益,也要考量债权人的信赖保护利益
与财产权保护,该条文内容应该要更全面、整体的调整。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厅长简色娇也认为,去年底所以修法同意未成年继承人可以回溯,是
考量其欠缺行为表示能力,但若成年人保证债务的有限责任也可回溯,不仅剥夺债权人的
财产权,对於先前已支付债务的继承者也不公平。
金管会银行局组长王亨毅则担心,修法後银行对授信可能更审慎,非常不利金融流通与经
济发展。
【2008/04/1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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