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dawell (苏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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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新存保 1家银行最高赔150万
时间Tue Dec 25 15:10:21 2007
◢ 新存保 1家银行最高赔150万
【联合晚报╱记者杨美玲/台北报导】 2007.12.25
中央存保公司为加强对存款人权益的保障,并安定存款人对存保制度的信心,从今
年 7月1日起,每一存款人在同一家要保机构,存款本金最高保额已由新台币100万
元提高到 150万元。中央存款总经理陈战胜指出,一旦经终止存款保险契约的要保
机构,存款人可自契约终止之日起半年内,仍持续受存款保险的保障。
今年元月初立法院三读通过存保条例修正案,将存款保险由全面投保制改为强制申
请制,截至9月底要保机构已达377家。陈战胜表示,为加强风险控管,存保有拒绝
金融机构加保的权利,一旦要保机构经存保公司提出终止要保警告,并限期改正而
届期未改善,或被存保评定已无法改善或发生重大币案等不法情事,有增加存款保
险理赔负担者,存保皆可中途拒保,但存款人的存款仍可继续受存款保险的保障。
此外,信托帐户的存款也被列入存保保障,简单言之,就是存款人
在同一家银行一
般帐户与信托帐户中的存款,皆可分别受到存保最高保额 150万元保障,而且不必
归户。举例来说,张三若在甲银行的一般帐户与信托帐户,分别存款超过150万元,
若甲银行倒闭,过去存保合计只会赔给张三 150万元,但新制上路後,存保即会赔
付张三 300万元。
但是若信托的财产内容是基金或股票等,则不被列入存保的范围。
陈战胜指出,若超过最高保额的 150万元存款,中央存保公司则不担负赔偿责任。
至於超过的存款是否可以拿回,存保将会发给存款人一般债权凭证,等金融机构清
理完毕後,若有剩余现金,再依法定优先顺序及获偿比例参与分配。
存保公司建议,存款人的存款若超过最高保额 150万元,最好分散风险,存放在多
家银行,或是选择一家信誉较佳的要保机构,可从其高资本适足率、低逾放比率和
损失准备提存等三项指标观察其是否为优质要保机构。
【2007/12/25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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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宇宙的复杂度来,我们这个世界简直像蚯蚓的脑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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