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wk (Vi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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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电脑错乱存户A三千多万 一银只讨回廿万
时间Sat Jun 30 17:24:03 2007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7063000088,00.html
中国时报 2007.06.30 电脑错乱存户A三千多万 一银只讨回廿万 黄文博/台南报导
男子潘明宏九十二年七月到第一商银缴交增资卡循环信用贷款利息二千六百元,因柜台
疏失在电脑上多打了一个「1」,造成电脑程式错乱,让他在两个月内於自己帐户提领
三七八次、共三千三百六十三万余元,被告等八人虽遭判刑,但银行只讨回廿余万元。
金融乌龙案 八人判刑
这起金融史上的乌龙案,被告总共有八人,主犯潘明宏今年初已被二审诈欺罪判刑二年
六月定谳;提供帐户帮忙诈欺洗钱的姊姊潘孟惠、潘孟丽均判刑六月,得易科罚金;主
犯的好友丁阳泰、阿姨涂秋敏和其男友许武雄、儿子许朝阳、表哥涂启斌均判六月,得
易科罚金。
被告等人虽然已经被判刑确定,但只有潘明宏一人入狱,刑期并不长,一年多就可假释
出狱,另七人均已易科罚金完毕。
由於检警侦办此案时,只扣到两辆被告等人轿车和廿多万现款,大多数的钱均已被汇到
滞留大陆未归的姊姊潘孟惠帐户,第一商银遂对被告等八人,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侵权
损害赔偿官司,请求被告连带赔偿三千四百余万元。
这起如同电影情节般的金融盗领案,发生在九十二年,已经穷到告贷无门的廿九岁男子
潘明宏,到第一商业银行台南市竹溪分行,填写「增资卡循环信用贷款」申请书及约定
书,约定自九十一年十一月至九十二年十一月,贷款额度最高以卅万元为限。
潘明宏於是在该行开立帐户,第一商行先核发二万元somebody增资卡供他循环借贷,若
借还款缴息正常,可於六个月後提高到卅万。
九十二年五、六月间,潘明宏向竹溪分行办理提高到二万五千元,七月十五日,他去偿
还利息二六○○元,因柜台疏失,将还款金额写成一二六○○元,在电脑上多输入一个
「1」,导致潘的帐户内可用余额变成一二二一八元,不久潘发现後,立刻以增资卡将
钱领走。
竹溪分行当日结算时,就发现短收现金一万元,行员核对後,竟以冲正方式将一二六○
○元冲回後,再重新输入二六○○元,以为这样金额就会补正。
银行没想到,第一商银自行开发的增资卡帐户软体作业系统有问题,无法在可用余额栏
出现「-」(负值符号),最低额度仅能到「○」,银行强行冲正後,导致电脑错乱,
无法正常加减运算,不论交易类别为贷款或还款,均在可用余额栏递加。
潘明宏只要在帐户内陆续贷款、还款,可用余额即不正常递增,他得知後,即在七月廿
二日、廿四日、卅日,分三次提款测试,发觉自己帐户会随贷、还款递增。
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一日,潘明宏即以增资卡,在自动柜员机内,持续借、还款,
让自己帐户的可用余额不断增加,总共提领或转帐三七八次,领走三千三百六十三万一
千九百余元,再分别存入其他七名共同被告帐户,或洗钱、或大家一起花用,直到被银
行发现报请警方侦破查获。
钱已花光或转进大陆
第一商银向潘明宏等八名被告请求连带赔偿盗领的款项,虽然被告还是否认有诈欺意图
,但法官廖建彦判决银行胜诉,潘明宏等人,必须连带赔钱。但这场胜诉官司,对银行
而言没多大意义,因为检警在案发时,要查扣被告等人财产时,只查到两辆轿车和廿多
万现款,钱不是被花光,就是被转进大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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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no1: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 06/30 20:06
2F:推 hacoolman:那个人还蛮聪明的 06/30 20:42
3F:推 anbr:夸张..那写程式那个人也要负责吧 07/01 00:36
4F:推 Lumania:冲正是什麽啊? 07/01 07:45
5F:推 sggs:程式是没考虑到冲正的状况,那就看银行委外契约怎麽订的 07/01 12:45
6F:推 Wennie:资讯人员真是烂 03/24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