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dana (bc for what?=.=)
看板Bank_Service
标题Re: [新闻] 挂错汇价 联邦银擅入户头改帐 客户怒告
时间Thu Feb 1 01:00:22 2007
※ 引述《freeunixer (御剑客)》之铭言:
: ※ 引述《freeunixer (御剑客)》之铭言:
: : 我的问题:
: : 1.你自己白烂错好几天还都没发现,却要怪我不当得利?
: : 2.你可以先进我户头把钱冲回,再跟我谈判不和解就用不当得利来告我?
: : 3.这些从银行捞到钱的人怎麽这麽没有警觉心,不快把钱转到其他银行?
: : 4.那个连续 key 错好几天的人,到底有没有被剁掉啊 -_-
先说明 不论到底法院对於客户是否应该还钱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如果是我的朋友遇到这种事 原则上我还是会建议他跟银行和解
理由绝对不是因为「这笔钱本来就该还」
而是因为一般人是没时间精力去跟银行打官司的 除非你是从中赚到了上亿元
否则相比之下如果和解就能白白拿个几百万 不见得有吃什麽亏
: 做人不能只靠情绪办事情,
: 所以我跑去问一个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亲戚,
: 他说 :
: 金融实务他不懂(他是营建的),所以外币是否算商品他不能肯定,
: 但是这是有行情价的,所以这些人是该返还没错,
这句话就已经很有问题 在外汇的买卖上 银行在技术经验资本上都远高於一般民众
如果因过失而造成损失原则上是要由银行自己承担
绝对没有因为「这是有行情价的」这样的理由 就能要求民众返还
: 至於这些户头被直接回冲的人要告银行侵权,
: 得举出被回冲後所导致的损失才能求偿(例如跳票...)
前提是先确定银行可以撤销交易的意思表示 否则钱当然就是客户的
银行至少还得把利息吐出来 其它的损失都还没算进来
: 嗯,原来第一时间内还没有可以直接告到联邦银总经理坐牢的办法勒.
上面说的都是民事问题 本来就跟坐牢无关
刑事的话 无论民众该不该还钱 银行擅自修改帐户内的金额数据
都很可能有侵占跟伪造文书的问题 而且这都是公诉罪
: 以上,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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