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erthsu (凝神倾听)
看板Bank_Service
标题[新闻] 拒收存款 银行将被严惩
时间Wed Aug 31 19:56:32 2005
拒收存款 银行将被严惩
金管会紧盯 欢迎民众检举
记者李淑慧/台北报导
市场资金浮滥,近来有民众反映部分银行拒收定期存款的情况,金管会昨(30)
日强调,
吸收社会大众存款是银行依银行法办理之业务项目之一,各银行均不得
拒绝收受存款,欢迎各界检举,一旦查证属实,将严惩银行业者。
银行拒收存款的事情,金管会、中央银行都相当重视,金管会已要求各银行总行
应尽速通告各营业单位,不得有拒收存款的情事。
金管会表示,依银行法第3条及第4条规定,银行将收受存款的业务项目载明於其
营业执照上,因此,吸收存款是银行业务的本质。银行依据此规定,在社会中扮
演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间之桥梁,而社会大众也基於对银行的信赖,将其剩
余资金存入银行,再透过银行资金配置,以供工商业发展及国家建设等所需。
金管会指出,银行为了妥善管理其资产负债,可以评估银行存款变化及未来资金
的需求,依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利率牌告要点」规定,针对各类别存款,及存款
金额牌告其利率。银行透过利率的订定,控管其存款规模,银行得自由牌告其收
受存款利率,但不得拒绝收受各类存款。
金管会表示,除了一般民众的存款外,例如企业法人、债券型基金等的大额存款
,银行也不能拒收。而且,牌告利率是多少,就必须以该利率收受存款,不能以
与客户协商的方式,决定存款利率。
金管会指出,有些银行收受民众存款时,会附带条件,要求民众购买结构债券或
特定的银行商品,这都是不允许的行为。一旦民众到银行存款时,银行藉此引导
或推介特定商品给客户,如果有这类变相拒收存款的情事,民众得迳向金管会银
行局申诉专线(02-25710766分机431)检举。
【 2005-08-31 / 经济日报 / B2版 / 致富特区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0.14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