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ete4067 (CaptainChari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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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剀剀条款」三读通过!虐杀7岁以下童最
时间Fri Jul 25 17:19:16 2025
※ 引述《yragggc (逼绳)》之铭言:
: 旧法是这样
: https://i.imgur.com/L2mIrVQ.png
: 新法是这样
: https://i.imgur.com/0FWLUCv.png
: 从立法院第11 届第3 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9 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撷取
: 我们来看对未满7岁之人凌虐重伤/致死
: 旧法/新法在加重处断刑的情况
: 1. 旧法对未满7岁之人凌虐重伤
: 处5年1个月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 2. 新法未满7岁之人凌虐重伤
: 处10年1个月以上有期徒刑,20年以下有期徒刑。
: 3. 旧法对未满7岁之人凌虐致死
: 处10年1个月以上有期徒刑,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4. 新法对未满7岁之人凌虐致死
: 处10年1个月以上有期徒刑,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死刑
: 在加重本刑的情况下
: 最低刑度都比本刑多了1个月
: 而最高刑度则是根据刑法第33条
: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减时,得减至二月未满,或加至二十年。
: 可以看到新法在凌虐重伤这边的刑度明显提高
: 凌虐致死多了一个死刑
: 因此原文宣称的新法对未满7岁之人凌虐致死最高只能判15年是错误的
: 加重事由不是只有列在该法条内
: 详见刑法第57条 科刑时应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并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 为科刑轻重之标准:(略)
前面你讲的我没意见,加重事由也确实不一定要列在同一条内
例如:
儿少福利法
第 112 条
成年人教唆、帮助或利用儿童及少年犯罪或与之共同实施犯罪或故意对其犯罪者,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该罪就被害人系儿童及少年已定有特别处罚规定者,从其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86 条
汽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因而致人受伤或死亡,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者,得加重其刑至
二分之一:
一、未领有驾驶执照驾车。
二、驾驶执照经吊销、注销或吊扣期间驾车。
三、酒醉驾车。
四、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或其相类似之管制药品驾车。
五、行驶人行道、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依规定让行人优
先通行。
六、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四十公里以上。
七、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
八、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於车道中暂停。
九、二辆以上之汽车在道路上竞驶、竞技。
十、连续闯红灯并有超速行为。
这两条都是很典型,没有规定在特定犯罪条文下面的加重条款。
但在你讨论刑法第33条能不能突破有期徒刑15年的上限时,
若还拿刑法第57条出来类比,这就大错特错了。
原文讨论刑法第33条,有加重事由时有期徒刑可以加到20年
是专指"法定刑期+法定加重要件"才可以突破15年限制判到20年
至於刑法第57条,是指在法律明定的刑期框架下,
法官在这个范围内,要依照什麽样的标准去决定刑期,
57条根本没有讲到「加重」这两个字。
第 57 条
科刑时应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并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为科刑轻重之标
准:
一、犯罪之动机、目的。
二、犯罪时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为人之生活状况。
五、犯罪行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为人之智识程度。
七、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关系。
八、犯罪行为人违反义务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
十、犯罪後之态度。
讲完上面的内容,法院判决时的思考层次是这样:
1.先看构成哪一条(论罪)
2.再看有无「法定」加重减轻要件。
例如刚才举例的,同样都是伤害,成年人打未成年就要加重、
同样都是车祸撞死人,酒驾的就要加重
3.前述两个框架确定了之後,法官能决定刑度的框架就确定了,
这时才会落入刑法第57条的操作,去看在这框架下要判多重。
另外,看法院判决书也能看出差异。
如果是法定加重要件,就会再主文写明,比如:
被告XXX对於未满七岁之人施以凌虐,处有期徒刑X年。
这种就是用旧法加重时的写法。
但若是用刑法第57条操作的情况,法官只需要在判决书中交代理由即可。
例如下列的常见格式:
本院审酌XXX、XXX个别犯罪之动机、目的、手段,犯後均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
,难认其等已尽力弥补本案犯行所造成之损害,暨XXX自陈国中毕业之智识程度,
担任XXX工作、月收入约新台币(下同)XXX万元、XXX自陈高职肄业之智识程度,
从事XXX、月收入约3万5000元、需扶养照顾父亲之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
分别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
结论:
我不知道你的动机是什麽,也不知道文章中明显误用刑法第57条
究竟是出於故意,还是单纯被误导。
我想强调的是,修正前286条第5项的加重要件,并不能用你说的刑法57条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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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ieshichun : 57能突破上限的话就不用特地写加重 07/2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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