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Moth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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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占用版面 但如果你还觉得这次儿虐修法後 虐童者会倾向把小孩杀掉反而罪比较轻 像甚麽砂石车/撕票理论 把下面四五行看完然後不要再转贴这样的讯息了 这是错误的 你的好心加上错误讯息可能造成更不好的结果 --------懒人包-------- 1.故意凌虐+故意杀童=死刑/无期 (272 蓝绿白都同意) 2. 无凌虐+故意杀童=死刑/无期/15年以上 (272 蓝绿白都同意) 3.故意凌虐+过失杀童=死刑/无期/10年以上 (286 绿不同意) 4.故意凌虐+小孩活着=5年以下有期 (没修法) 你是虐童者,小孩奄奄一息的时候为什麽要一不做二不休杀掉他? 这样不是让你从情况3或4变成1,刑期更重吗? 甚至你赶快送医院小孩活着,符合4你只有有期徒刑 所以不要再贴修法後 故意杀死比虐待致死判的还要轻 这种言论了 如果真正的虐童者看到 信以为真怎麽办? 要讨论故意/过失都放入死刑合不合适 OK 要讨论蓝白现在修这法动机不单纯 OK 要讨论蓝白还有其他各种原因需要被罢免 OK 要讨论施暴者会不会因为多了死刑更想藏屍 OK 要讨论盲目加死刑外还要考虑其他制度调整 OK 要讨论怎麽修法完凌虐致死刑期下限从10年1个月降到10年 OK 但绝对不是 故意杀死判较轻/一旦虐童就是要给他死/虐童者都变杀童者 绝对不是 跟砂石车辗人/肉票撕票一样 杀掉刑责比较轻 Ref. 中央通讯社 制表 https://i.meee.com.tw/z0jA7Ct.jpg
民主进步党 辟谣 https://www.dpp.org.tw/anti_rumor/contents/200 --------无聊再往下看 各社群说法-------- https://i.imgur.com/4Z57gLP.jpeg https://i.imgur.com/Ncjh4v6.jpeg A.林志群律师 "故意虐待未满7岁小孩致死(a情况):死刑,无期徒刑 没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b情况):加重刑度 1/2,死刑,无期徒刑,15年以上 b情况比较严重,结果刑度还比较轻? 多一个比较轻的15年有期徒刑可以选择,这是什麽道理?" 他写错了 他的a情况凌虐幼童致死 应该是 死刑或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懒人包 情况3) 不是他写的只有 死刑、无期徒刑 所以b情况比较严重 但刑度没有比较轻 "1.大人本来是虐待,结果发现小孩竟然s 了,他会怎麽样? 报警?那就是死刑、无期徒刑,最後的结果,就是他会埋掉。" 报警,应该会是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 (懒人包 情况3) 所以当然可能选择埋掉 但是这个选择在修法前也是一样 (无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 v.s. 埋掉) "2. 大人本来是虐待,结果发现小孩竟然 「快」s了,他会怎麽样? 报警?那就是死刑、无期徒刑, 最後的结果,就是他不会把小孩送医,小孩得救的机会变成0" 不对 报警送医如果小孩活了 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况4) 但让小孩马上死掉 是死刑/无期/10年以上 (情况1或3) https://i.meee.com.tw/Ycp8Vua.jpg
https://i.meee.com.tw/7ncuLvU.jpg
B.Thread - 砂石车条款 "对司机来说,选择很简单:乾脆撞死比较「划算」。 现在蓝白修刑法第286条,居然搞出一个现代版砂石车条款。 明明是虐待儿童致死,结果你们硬把它往「过失致死」里塞, 刑度比故意杀人还轻,轻得荒腔走板。" 这说法刚好跟林律师相反XD 所以光逻辑就错了 首先虐待儿童致死 指的是懒人包的3 1.故意凌虐+故意杀童=死刑/无期 2. 无凌虐+故意杀童=死刑/无期/15年以上有期 3.故意凌虐+过失杀童=死刑/无期/10年以上有期 所以本来就会比故意杀人的1跟2还要轻 如果真的荒腔走板应该是虐待过失致死比故意杀人重 这样卡车司机/虐童者们才会选择故意 没错吧 然後修法前的3是没有死刑的 https://i.meee.com.tw/SCMXhnS.jpg
C.Thread - 凌虐孩童之後会等着被抓还是杀了他? "民进党反对的不是「要不要严惩虐童」, 而是「这样写法会造成所有虐童案件一律得判死刑或无期」" 前面对後面不对,虐童+故意杀害才是一律死刑或无期 这也是蓝绿白一起通过的 "比方说,一名保母出於疏忽造成孩子死亡,和刻意凌虐虐死孩子的行为, 两者本质不同,难道都只能判死? 这种立法设计会反过来违宪或造成司法乱象。" 不对,疏忽/儿虐而意外的造成死亡,可判的是死刑/无期/10年以上(情况3) 刻意凌虐+刻意虐死孩,才是判死刑/无期(情况1) "杀小孩(第272条之2):死刑、无期徒刑、「12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虐致死(第286条):死刑、无期徒刑 这样你凌虐孩童之後会等着被抓还是杀了他?请问" 与林律师一样的错 凌虐致死(第286条)是死刑或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懒人包 情况3) 至於凌虐孩童之後等着被抓还是杀了他? 如果还可能有救当然送医阿 凌虐致死可能死刑捏 凌虐救回来5年以下捏 https://i.imgur.com/A0swTkX.jpeg D.FB - 魏君如 "立法院朝野都支持蓄意虐童致死唯一死刑" 错 朝野都支持 蓄意虐童+蓄意杀童 死刑+无期徒刑 这是他们唯一的共识 蓄意虐童致死 蓝白支持死刑/无期/10年以上 绿不支持放入死刑 "A. 一个人痛恨小孩,绑架了一个小孩後直接杀掉 B. 一个没有时间金钱照顾小孩的单亲妈妈,孩子饿很久一直哭也没尿布, 崩溃下摇了婴儿拜托不要再哭了,结果婴儿脑出血死亡 C. 一个保母以虐婴为乐,透过有漏洞的系统一直接管婴儿, 一直虐待,结果一个婴儿被虐待致死 蓝白修法:刑度 B=C>A 绿修法:刑度 A>=C>B + 改善系统漏洞" 不对 依照後来通过条文 A是懒人包的2 (死刑/无期/15年以上) B可能是懒人包的3 (死刑/无期/10年以上) maybe看情况减刑 C如果保母坚持他没有故意要杀小孩 就是3 (死刑/无期/10年以上) 所以再怎麽样A的刑度不会比较小 "蓝白:民进党不支持虐童加重罚" 这句话也不对 民进党有支持故意杀人的重罚 (情况1.2) E.肉票撕票说 "修法後被虐童会像以前的肉票一样 反而容易被撕票" 不一样 当时是绑票唯一死刑所以撕不撕票结果都一样 但这法案完全没有唯一死刑阿 而且小孩活着的刑期比较低阿 https://i.meee.com.tw/9vR04Bj.jpg
F.Thread - 被告主张自己有杀童故意 "不久之後我们将会看到 被告极力主张自己从一开始就有杀童故意 而检察官则想尽办法证明被告对於死亡结果只有过失" 不对 因为有杀童故意就是懒人包情况1.2 不管有没有凌虐 刑度都比凌虐过失致死的3还要重 除非他很想要死刑 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https://i.meee.com.tw/WGS5JxT.jpg
G.联合新闻网 "虐杀7岁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绿委反对" 错 虐杀(凌虐+故意杀人)7岁以下童最重死刑 是蓝绿白都同意的 谈不拢的是 凌虐致死(凌虐+过失杀人) 蓝白方当然也是有错误讯息 最後还是祝各位小朋友都能被好好对待 不用去想上面那一堆 但拜托不要再传错误讯息了 引用林律师的话 #好心却把事情干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8.131.11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byMother/M.1752941737.A.148.html
1F:推 yango : 这篇跟我看完条文的认知一模一样 不知道有什麽好吵 07/20 00:51
2F:→ yango : 的 07/20 00:51
3F:推 popcorns : 呃… 就用剀剀的例子来说,原本的法条还有只修271 07/20 00:55
4F:→ popcorns : 的法条,都无法把虐死他的刘氏姐妹判死刑,就是要 07/20 00:55
5F:→ popcorns : 修这个286条,才能把这些虐童的恶魔判死刑,这种丧 07/20 00:55
6F:→ popcorns : 心病狂的人根本不虐到死不罢休 07/20 00:55
7F:→ popcorns : 那种人渣当然会辩解自己没有杀意,不是「故意」要 07/20 00:57
8F:→ popcorns : 他死 07/20 00:57
9F:→ ddddcccc30 : 是的楼上叙述都没错,但我这篇没有要讨论"没有杀意" 07/20 01:02
10F:→ ddddcccc30 : 的刑罚"新增死刑"是对还错,这个每个人想法不同 07/20 01:02
11F:→ ddddcccc30 : 但我的目的是不要再贴甚麽修法之後虐童的人都去把小 07/20 01:03
12F:→ ddddcccc30 : 孩子杀掉判比较轻! 07/20 01:03
13F:推 hoij79627 : 依照这两天跟绿营家人的辩论经验来看,道理他们都 07/20 01:05
14F:→ hoij79627 : 懂,也无法反驳我们的解释。但只要一回头看到那些 07/20 01:05
15F:→ hoij79627 : 莫名奇妙的图卡跟谬论後还是狂转发、深信不疑XD 07/20 01:05
16F:→ ddddcccc30 : 其实也不是只有绿营,蓝白绿都一样各种讯息有真有假 07/20 01:11
17F:→ ddddcccc30 : ,无脑转贴当然很快。但还是希望能仔细看看内容。 07/20 01:11
18F:→ ddddcccc30 : 我写那麽大一串也只反驳了一个观念而已,就是故意杀 07/20 01:11
19F:→ ddddcccc30 : 人并·没·有比凌虐致死轻! 07/20 01:11
调整推文顺序以利阅读
20F:推 sharkimage : 推 民进党这样造谣才会真的害死被虐儿 07/20 01:08
21F:嘘 za755029 : 二读时全党反对 三读时弃权 然後嘴巴讲支持却提不出 07/20 01:09
22F:→ za755029 : 自己版本,这就是现在民进党在做的事 07/20 01:09
23F:→ ddddcccc30 : 不过民进党针对这个观念其实没有造谣,仔细看各政治 07/20 01:17
24F:→ ddddcccc30 : 人物社群以及民进党官网内容,没有人提到甚麽砂石车 07/20 01:17
25F:→ ddddcccc30 : 或肉票或乾脆杀一杀。都在PTT推文/FB/threads上 07/20 01:17
26F:→ ddddcccc30 : 我比较意外的是律师粉专也这样写@@ 但应该是因为他 07/20 01:18
27F:→ ddddcccc30 : 转贴的那篇新闻没写清楚? 07/20 01:18
28F:推 yango : 所以我真的很纳闷绿营反对修286的原因是什麽?为什 07/20 01:22
29F:→ yango : 麽没有提出版本? 如果没修286对於剀剀案根本不适用 07/20 01:22
没错 没修286的剀剀案判决最高就是无期徒刑 修完最高是死刑 反对原因又可以讨论一串了 跟za大大一起回 有看到以下观点: 首先是之前一直在修了 这10几年内修过三次 蓝绿都有修 所以不是没做事 而是觉得这次修法有问题 林律师粉专新的贴文有提这件事 该粉专不是每篇都有问题的XD 那去年蓝营刚修过今年又修 只是为了炒剀剀热度跟减少罢免力道 ->这个没办法评论 修法者本人内心才明白 除此之外这次286绿营觉得有甚麽问题? 1.虐待儿童致死纳入死刑之後 「故意杀害儿童」与「虐待儿童致死」的刑罚差别变小 "几乎"一样 法务部也反对把这"故意"、"过失"两个法律概念模糊化 还有可能出现 小孩被虐意外死掉了 虐童者去埋屍藏屍的可能性变高 (以前 埋屍v.s.无期/15年以上 -> 修完 埋屍v.s.死刑/无期/10年以上) (但不是快死了赶快杀一杀好吗) 2.儿虐零容忍不代表死刑 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比如说社福制度等等 3.修法後 虽然凌虐致死刑罚上限提高 但下限也往下降 从原本 无期/10年1个月以上 -> 死刑/无期/10年以上 (7/22更新 这个没有降多少) 4.保母行业风险增高 5.凌虐致死7岁以上孩童没有死刑 6.修法过程仓促拙劣人数辗压,没有经过审慎评估 法条叠床架屋 我觉得有讨论是好事 但不要贴不实讯息= =
30F:推 mjmotown : 推QQ 07/20 01:24
31F:嘘 younggrass : 绿营就是要留不是故意这个後门啊 都虐待了 还有「 07/20 01:25
32F:→ younggrass : 不是故意」选项本来就很吊诡 那虐待人是不是也可以 07/20 01:25
33F:→ younggrass : 主张「不是故意虐待」小孩太皮 不小心下手重了无罪 07/20 01:25
这个就真的没办法 故意跟过失目前在刑法上就是不同 当然有得吵、可以修 像是我觉得我酒力很好所以酒驾没事 > 结果撞死10个人 > 这是过失 我喝酒是为了壮胆 把1个霸凌我的大学同学撞死 > 这是故意 所以过失致死/故意致死还是会被拿出来讲 而如果"不是故意虐待"下手重了 就不会用上面这些法条 272、286是用来给故意虐待的犯人用的 当然你要怎麽让法官相信你不是故意虐待就是另一回事了
34F:推 sweetonion : 推推推 07/20 01:33
35F:→ sweetonion : 一直看到直接虐死罪反而比较轻的言论到处传 莫名其 07/20 01:33
36F:→ sweetonion : 妙 07/20 01:33
37F:嘘 ken123321987: 蓝白再乱搞下去 台湾真的会完蛋 07/20 02:25
38F:→ ken123321987: 搞一堆仇恨言论异化台湾 从内部瓦解反共势力 07/20 02:28
不管蓝白绿 乱搞都会完蛋 这篇我自认没有仇恨言论 有的话请告诉我 你直觉认为我是蓝白就一个字不看可能亏大了 我投过蔡英文 我也不想要台湾发生64 我也会去跟陆陆中中战主权战历史 但我目前还没看完大罢免vs反罢免的内容跟懒人包 所以目前预计是乖乖上班不出门投票 你站内信努力一下看怎麽说服我考虑726请假去投? 加油不要异化台湾
39F:嘘 csluling : 楼上憨鸟真的可悲,大家在关心虐童,就你他妈继续 07/20 02:35
40F:→ csluling : 在那边露鸟,讨论虐童也可以扯到中共 真他妈可悲 07/20 02:35
41F:嘘 csluling : 林智群黄帝颖这种绿师google一下他们的言论跟智商 07/20 02:37
42F:→ csluling : ,你就不会觉得意外 07/20 02:37
43F:→ ddddcccc30 : 不要人身攻击 我觉得愿意思考讨论的人智商都不低 07/20 02:46
44F:→ ddddcccc30 : 我怕这篇被删掉XD 07/20 02:47
45F:推 aiggkimd : 推,讲的真详细 07/20 02:55
46F:推 aiggkimd : 想了解罢免跟反罢免可以去看前几天的罢免公办说明 07/20 02:58
47F:→ aiggkimd : 会 07/20 02:58
48F:推 csluling : 憨鸟不会寄信给你的啦,现在只要不支持大罢免就一 07/20 03:10
49F:→ csluling : 律是蓝白舔共 07/20 03:10
50F:推 aruncyu : 很详细的说明 07/20 03:26
51F:推 iraqiranwar : 有一个问题,286旧条文虐童致死10年以上加重至1/2 07/20 03:50
52F:→ iraqiranwar : ,到底是不是等於15年起跳。看到好多说法 07/20 03:50
感谢您提出这个问题 7/22本文有做一些修正
53F:→ pasaga : 推一下 觉得不是只有286要修 ,像台版柬埔寨,虐死3 07/20 03:59
54F:→ pasaga : 个,302最高也是无期,就算没有杀意,手段令人发指 07/20 03:59
55F:→ pasaga : 也该有个裁量空间判死 07/20 03:59
56F:推 yango : 286旧条款加重其刑至1/2 并不会改变下限还是十年以 07/20 07:07
57F:→ yango : 上有期徒刑 所以没有下限变轻的问题 07/20 07:07
我的理解是 无期/10年以上 -> 加重1/2 会变成无期/15年以上 但不管原条文到底是10还是15应该不影响我这篇的目的 我再问问律师朋友XD 7/22更新 加重1/2跟加重至1/2不同 所以旧法凌虐致死的罚则应该是 无期/10年1个月以上
58F:推 deltaz : 修了法之後,可以减少凌虐小孩程度过於夸张,导致 07/20 07:08
59F:→ deltaz : 小孩意外死亡的局面,因为以前的辩论方式就是用小 07/20 07:08
60F:→ deltaz : 孩不乖,我没有要杀他,然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虐 07/20 07:08
61F:→ deltaz : 待小孩,直到小孩死亡,但在法律上这是个意外,因 07/20 07:08
62F:→ deltaz : 为虐待的行为人没有要杀小孩,所以要轻判 07/20 07:08
63F:→ deltaz : 但现在修法後,凌虐小孩发现小孩异常的话,要赶紧 07/20 07:10
64F:→ deltaz : 送医,不然犯罪者就死定了,有机会轻判或没事变成 07/20 07:10
65F:→ deltaz : 超级重罪。 07/20 07:10
66F:→ deltaz : 法律也已经通过,选择造谣修法後虐待小孩要是快死 07/20 07:12
67F:→ deltaz : 了赶紧杀死,这样罪责比较轻,真的有够妖兽,不要 07/20 07:12
68F:→ deltaz : 为了政治没有人性 07/20 07:12
69F:→ deltaz : 喂药案的例子才刚过去,却看不到有任何检讨,要政 07/20 07:13
70F:→ deltaz : 治操作不是不可以,有点良心好吗 07/20 07:13
71F:推 asummertrip : 推 详细整理 07/20 07:14
72F:推 ru899 : 谢谢 终於搞懂了 07/20 07:24
73F:→ ru899 : 在妈宝板就是要看到这个 真正清楚的修法结果 07/20 07:25
74F:推 advk : 造谣真的很可恶 07/20 08:06
75F:推 petitebabe : 这篇好清楚,谢谢你 07/20 08:14
76F:推 bigbeautyyao: 光想到这个法案绿委过半不会通过 就直接出门投票了 07/20 08:21
77F:→ bigbeautyyao: 吧 07/20 08:21
78F:推 fire124 : 投反对票结果举支持的牌子 是身上有屎吗 一直凹 07/20 08:27
这个我倒觉得绿营这次处境蛮尴尬的 272绿营同意 但早就处理好了 286绿营不同意 当天投票画面被PO来PO去 这种部份同意的状况举反对牌子也不是 举支持牌子也怪怪的
79F:推 yeh27 : 推,这篇讲的很清楚 07/20 08:37
80F:推 emenime : 拿卡车理论的,基本上翻翻过去言论基本上就是废死仔 07/20 08:42
81F:→ emenime : 啦,这些人不敢大声说虐儿废死,只好继续鬼扯带风向 07/20 08:42
82F:→ emenime : 第一步凹法条 第二步幻想犯罪心态 第三步乱比喻 第 07/20 08:47
83F:→ emenime : 三步大成功啦 07/20 08:47
84F:→ emenime : 靠杯 第四步大成功 07/20 08:48
85F:推 deltaz : 人选之人的剧情一直在上演,不会有政党永远都正确 07/20 08:49
86F:→ deltaz : 不犯错,犯错就摸摸鼻子认了下次再努力,而不是想 07/20 08:49
87F:→ deltaz : 要指鹿为马硬坳,这些行为只会间接造成孩子受害 07/20 08:49
88F:→ paopaotw : 关键就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解读出问题吧? 07/20 08:59
89F:→ aloofcat : 党不喜欢就会把你抓去关...切 07/20 09:15
90F:嘘 SaiWan : 真的到哪里都有低端垃圾死忠青鸟在推文乱 07/20 09:28
91F:推 sharkimage : 喂药案当初会被造谣成功 反而才是人民该拿来罢免的 07/20 09:36
92F:→ sharkimage : 参考 07/20 09:36
93F:推 roger717 : 争执286条的内容就中计了!二读反对三读弃权才是重 07/20 09:43
94F:→ roger717 : 点 07/20 09:43
95F:→ roger717 : 瞎扯286条,只是为了掩盖反对又弃权的事实 07/20 09:43
96F:推 philfeel978 : 感谢指正,范教授所提实务问题就交给法官了。 07/20 09:47
范教授的实务问题? 抱歉这个没follow到 愿闻其详 可以想像纳入死刑後法界应该会碰上一些困难的处境 但这又是另一个大议题了
97F:推 q210158 : 感谢你整理 07/20 09:54
98F:推 chiao218 : 谢谢整理 07/20 10:10
99F:推 bluesea1106 : 感谢整理 07/20 10:10
100F:推 iamzerogo : 推 07/20 10:14
101F:推 huiyajudy : 认真推 我昨天拿这篇跟老公说这件事 觉得有的律师 07/20 10:17
102F:→ huiyajudy : 甚至乱写刻意误导民众真的很过分 07/20 10:17
103F:推 libramog : 认真推 07/20 10:34
104F:推 aquantum : 推 07/20 10:34
105F:推 sharkimage : 推 07/20 10:54
106F:推 jenny : 推这篇,不知道那些看不懂的人到底是坏还是笨 07/20 11:00
107F:推 answer1213 : 推 现在一直在用文字游戏煽动人民对立,但实际上就 07/20 11:04
108F:→ answer1213 : 是该修才能对付恶保母,为反而反没必要反而自伤,大 07/20 11:04
109F:→ answer1213 : 家都有眼睛好吗 07/20 11:04
110F:推 chaochieh : 推 07/20 11:16
111F:推 candyrainbow: 推 07/20 11:45
112F:推 DAPHNEWAN : 推 07/20 11:49
113F:推 ru04hj4 : 那些人就故意误导的 很垃圾 07/20 12:31
114F:→ ru04hj4 : 真的是垃圾中的垃圾 就是为了反而反说出违反专业的 07/20 12:32
115F:→ ru04hj4 : 跟诈骗一样去骗人 真的恶心 07/20 12:32
116F:推 chucky : 听信绿师的人...智商堪绿 07/20 12:52
117F:推 windlan : 推 07/20 12:59
118F:推 Ponsali : 推。为了护航而造谣,反而助长儿虐犯罪行为,真是不 07/20 13:02
119F:→ Ponsali : 该! 07/20 13:03
120F:→ obieve : 党意比惩罚虐童还重要? 07/20 13:05
121F:推 catbabe : 推推!也推补充的回文! 07/20 13:13
122F:推 FGK : 除了政黑版护航 大家都会自己判断 07/20 13:33
123F:推 Charles11098: 实务上就连剀剀案这麽可恶的都不适用272 07/20 13:38
124F:→ Charles11098: 272怎麽改都不会影响,未来类似剀剀案发生的时候 07/20 13:39
125F:→ Charles11098: 法官的判决。 要证明杀人意图过於困难 07/20 13:39
126F:推 hoij79627 : 最近有张图卡是说修法把最低刑度修轻了,造谣在野 07/20 13:39
127F:→ hoij79627 : 党要纵放虐童犯 07/20 13:39
这个我觉得真的很有趣 最高刑度加了死刑 > 虐童犯会倾向故意杀小孩 (当然这不是事实) 最低刑度10年1个月改10年 > 纵放虐童犯
128F:→ Charles11098: 为了护航而去造谣虐待到一半直接杀掉罪更轻的人 07/20 13:40
129F:→ hoij79627 : 我只想问他们认知的法官都只会往轻判吗?有多轻判 07/20 13:40
130F:→ hoij79627 : 多轻这样?执政党信徒还对我国司法这名没信心? 07/20 13:40
131F:→ Charles11098: 良心就根本是被狗吃了 07/20 13:40
132F:→ Charles11098: 他们都不怕有垃圾真的被误导 07/20 13:42
133F:→ Charles11098: 虐待到一半故意去杀儿童吗 07/20 13:42
134F:推 yunicew : 连法条都看不懂的人还可以当律师…怕 07/20 13:54
硬要说我觉得问题出在他转的那篇新闻 新闻上就是写 "凌虐致死,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应该还要去查证一下再发文?
135F:推 leav : 还要帮一个线上被法官反呛的律师辟谣 07/20 14:40
136F:推 satonoo : 推 有些信奉邪教的就算造谣也要护航 很恐怖 07/20 14:40
137F:推 pemit : 蓝白绿都挑自己有利的讲,全都是说服自己的TA. 攻击 07/20 14:50
138F:→ pemit : 别人. 但事实是这篇最清楚. 唉!要一个不靠阿共的 07/20 14:50
139F:→ pemit : 第三势力怎麽那麽难! 07/20 14:50
140F:推 aaamigo : 台湾社会被dpp撕裂 少子化不意外 07/20 15:12
141F:推 bigbeautyyao: 还在共勒 这议题跟中共一点关系都没有也可以扯 07/20 15:34
142F:推 annietw : 有刑期的选择虽无法完全吓阻,但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07/20 15:44
143F:→ annietw : 这是有理论依据的。推这篇。不要为反对而反对。 07/20 15:44
144F:推 safe : 看出你努力的保持中性言论,还要避开针对某党的批评 07/20 15:54
145F:→ safe : 辛苦了… 07/20 15:54
146F:推 cutecoral : 推推,虐童真的零容忍QQ 07/20 16:10
147F:推 philfeel978 : https://i.imgur.com/GWzgtY4.jpeg 07/20 16:18
148F:推 philfeel978 : 范教授的感想如上。个人对死刑观感就只是给个痛快、 07/20 16:24
149F:→ philfeel978 : 无论对哪边来说,难怪对不上这里多数的期望。 07/20 16:24
恩果然是在讲死刑 这议题难啊 我这篇不敢碰只敢提到一句 该不该废死 死刑有没有吓阻能力 还是只能给个痛快 情节最严重犯罪才可以判处死刑 过失算不算? 这应该大家在短期内不太会有很同一方向的共识 如果问我对死刑的看法 我目前的立场是 如果有好的配套 可以完全执行无期徒刑+不缓刑(终身监禁) 那我支持废死 (但目前为止没有所谓"真正的"无期徒刑)
150F:推 bubu0812 : 推 07/20 16:36
151F:推 she820108 : 推 07/20 17:07
152F:推 littlehost : 只看绿师言论的那些人,别期望他们有什麽独立思考 07/20 17:35
153F:→ littlehost : 的能力,明显的错误还能硬凹 07/20 17:35
154F:推 hoij79627 : 废死们就是能用各种理由来反对死刑 07/20 17:50
155F:嘘 polypress : 党真的超屌,原来修法虐童死刑也是中共的背後操控 07/20 17:58
156F:→ polypress : 喔 07/20 17:58
157F:→ polypress : @phil希望你女儿 07/20 17:59
158F:→ polypress : 唉…可悲 07/20 17:59
159F:推 haggis : 推 07/20 18:43
160F:推 keepbusy : 推 理性讨论 不用在那贴标签 07/20 19:06
161F:推 Ewhen : 推理性讨论 07/20 19:14
162F:推 julia0291 : 推 07/20 19:25
163F:→ branter : 现在台湾的环境充满了造谣双标,真的要一步一步寻 07/20 19:47
164F:→ branter : 找真相!不然真的会很被绿媒一波带走! 07/20 19:47
165F:推 kh950104 : 推 比造谣鸟有理多 07/20 19:48
166F:→ branter : 最讨厌的就什麽都要跟中共扯上关系..,明明就是我 07/20 19:48
167F:→ branter : 们台湾的议题! 07/20 19:48
168F:→ branter : 连普发一万块也要扯上中共…到底智商要多低才会相信 07/20 19:51
169F:→ branter : !抱歉!我离题了! 07/20 19:51
170F:推 Janius : 推这篇,清楚多了 07/20 20:09
171F:推 iambeson : 路过帮推 07/20 20:17
172F:推 jimmy911112 : 看到某p又出来洗地了,你有支持对象ok,但死忠又一 07/20 20:47
173F:→ jimmy911112 : 直po别人fb让人很反感,光这一系列文你贴图都打脸, 07/20 20:47
174F:→ jimmy911112 : 还死命要贴 07/20 20:47
175F:→ jimmy911112 : 当自己小孩被虐杀,你还能心平气和讨论生命法益?扯 07/20 20:50
176F:→ jimmy911112 : 蛋吧你 07/20 20:50
177F:→ TonyQ : 请大家理性讨论。 07/20 20:51
178F:推 cathy272002 : 推推 感谢整理 07/20 20:58
179F:推 eelow : 推 07/20 21:04
180F:推 jimmy911112 : 一直纠结虐待非故意致死、跟直接致死的刑责一样,真 07/20 21:16
181F:→ jimmy911112 : 的很好笑。楼主很明白的说,非故意跟故意的刑责地板 07/20 21:16
182F:→ jimmy911112 : 不同,现在修法是将虐童致死上限加入死刑,最终当然 07/20 21:16
183F:→ jimmy911112 : 是法官依证据判定。 07/20 21:16
184F:→ jimmy911112 : 剀剀承受了多久身体心灵痛苦、最後不能承受死亡,这 07/20 21:20
185F:→ jimmy911112 : 远比直接杀死来得残忍严重,那它的刑责比较重有不合 07/20 21:20
186F:→ jimmy911112 : 理吗? 07/20 21:20
187F:推 seaice : 推 07/20 21:23
188F:推 jimmy911112 : 个人死刑观点并非只是给个痛快,很单纯的当犯人剥夺 07/20 21:27
189F:→ jimmy911112 : 他人生命未来人生、就得偿还自己的未来人生,无期徒 07/20 21:27
190F:→ jimmy911112 : 刑剥夺自由只是其中一个部分。被害者没有选择权、凭 07/20 21:28
191F:→ jimmy911112 : 甚麽加害者有? 07/20 21:28
192F:→ jimmy911112 : 差别是受害者已死,死者没有人权? 07/20 21:28
193F:推 foxlittle : 推 07/20 21:31
194F:推 suwen : 推,感谢整理 07/20 21:36
195F:推 ga2006369350: 感谢说明 07/20 22:01
196F:推 samug : 感谢释疑!! 07/20 22:45
197F:→ samug : 如果死刑=给个痛快,那为什麽要反对啊? 07/20 22:54
这要写很长XD 而且偏题了 phi大的意思应该是 他觉得死刑的好处只有给个痛快(A) 剩下都是坏处 所以要反对 jimmy大的意思是 死刑的好处/意义 除了A以外 还有杀人偿命/是应得惩罚的概念(B) 去找了一下我10年前想很久写下来的东西 *支持死刑理由: A.给个痛快 - 安抚家属/社会观感、抚慰大众 B.杀人偿命 - 要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是应得惩罚 C.死刑具吓阻力 D.与社会隔离 - 让犯人没有第二次犯案的机会 *废除死刑理由: E.怕冤案 - 再怎麽公正的司法 误判率应该都不会是0 F.死刑侵害生命权 G.怕沦为政治工具 这几个大家给的比重、认为合不合理的状况不同 所以吵不完 像我自己观点 D=E>>其他,C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所以我的立场会是上面那样
198F:推 hoij79627 : 因为这只是废死们的掩护、藉口之一啊XD 07/20 23:09
199F:推 tyantmf : 说得很清楚 绿的八年不修 现在都为了儿童修法了 绿 07/20 23:11
200F:→ tyantmf : 的还在为反而反 超令人生气 07/20 23:11
上面回文有提到XD 这10几年内修过三次 蓝绿都有修
201F:推 asukaka : 感谢说明 07/20 23:48
202F:推 SimplePraise: 推整理 07/21 03:59
203F:推 ALENDA : 推整理,台湾推动受刑人人权已经矫枉过正因噎废食了 07/21 08:40
204F:推 kuraki156 : 解释好清楚 希望不要再有下一个剀剀 07/21 09:08
205F:→ fire124 : 反对完还举支持的牌子拍照 事後一堆出来洗地的文章 07/21 10:18
206F:→ fire124 : 这操作是当大家都老人吗 07/21 10:19
207F:推 gn01881106 : 真实世界会去虐待的根本不看法律,去比较其中差别没 07/21 10:20
208F:→ gn01881106 : 什麽意义,这案子该问的是,为什麽整个体制没有办法 07/21 10:20
209F:→ gn01881106 : 及早发现制止 07/21 10:20
我认同 比较这些差别很累 我比较怕的是会去虐待的人看到人家转贴个几句不实讯息 就真的对手边被凌虐的小孩下重手 以为故意杀人刑期比较轻
210F:→ Arashi0731 : 这次修法就是把徒刑下限往下降,上限往上提到死刑, 07/21 10:32
211F:→ Arashi0731 : 儿虐的情况太多了,照顾不周也是在儿虐的范畴里面, 07/21 10:32
212F:→ Arashi0731 : 现实就是很多粗心父母,不能把他们跟故意犯摆在一起 07/21 10:32
213F:→ Arashi0731 : 量重刑 07/21 10:32
214F:推 ukw314 : 推 07/21 11:00
215F:推 nolander : 早就该消灭TMD了 一定要等弄到自己孩子吗? 07/21 11:23
216F:推 wilbermia : 推 这超重要!!不要被谣言给误导了,万一不懂法律 07/21 11:34
217F:→ wilbermia : 的施虐者看到真的把孩子杀了怎麽办 07/21 11:34
218F:推 freetempo : 推 07/21 11:53
219F:推 derrick0202 : 一堆人还在睡真的可怜 07/21 12:03
220F:推 freeflying : 推整理 07/21 12:52
221F:推 lammin : 推 反观因颜色,拿专业来造谣的人 07/21 13:54
222F:推 arley : 推 理性客观的分析讨论 07/21 16:45
223F:推 beastwu : 推这篇 07/21 17:12
224F:推 jason320 : 07/21 17:43
225F:嘘 Charles11098: 文章里面还参杂了一个谣言,楼主用心整理还是避不了 07/21 17:44
226F:→ Charles11098: 原286是加重"至"1/2 07/21 17:45
227F:→ Charles11098: 加重"至"1/2 = 最多加 1/2 (也可以不加 法官决定) 07/21 17:45
228F:→ Charles11098: 加重 1/2 = 一定要加 1/2 07/21 17:45
229F:→ Charles11098: 286修法前後 最低都是10年,没有修法後下限比较轻 07/21 17:46
230F:→ Charles11098: 本篇文章应该是在辟谣,望修正错误资讯 07/21 17:47
谢谢您 我今晚花了几个小时试图厘清这件事 修法前 凌虐未成年者致死 至少判10年 凌虐7岁以下致死 "加重至1/2" 指的是要加重 但最多加1/2 => 可以判10年1个月没问题,不是至少判15年 我目前理解是这样 有错欢迎讨论谢谢 又学到一课@@
231F:推 legendrl : 现行法律可以处她无期徒刑,结果刘姓保母还是做了这 07/21 20:20
232F:→ legendrl : 种事,无期徒刑、死刑,对一般来讲都是罚得很重的处 07/21 20:20
233F:→ legendrl : 罚,但罚得再重,总是有些人先做了再说,会不会被关 07/21 20:21
234F:→ legendrl : 还是死刑,那些人根本没在考虑那些事 07/21 20:22
235F:→ calucu24 : 帮高调 07/21 20:50
236F:推 jenny : 至少法官没法用「法律的规定只能判无期」,而来逃避 07/21 22:28
237F:→ jenny : 判死刑,判死刑的人没有再犯的机会了 07/21 22:28
238F:推 vovyoy : 谢谢你 07/21 22:34
239F:推 Reeta : 推 07/22 01:06
※ 编辑: ddddcccc30 (223.138.131.110 台湾), 07/22/2025 01:29:32
240F:推 skoqqq : 你这麽说逻辑通顺多了,我原本怎麽看都解读不出砂 07/22 08:39
241F:→ skoqqq : 石车条款的意思 07/22 08:39
242F:推 chunching : 谢谢说明 07/22 09:30
243F:推 smartsnake : 推 清楚明了 07/22 10:42
244F:推 canlest : 推 辟谣者功德无量 07/22 13:04
245F:推 YouGuys : 推 07/22 13:04
246F:→ dieshichun : 加重至->只是给法官量刑的空间 加重->判完直接加重 07/22 13:15
247F:→ dieshichun : 不过依新的法条 判18年的刘姓保母还会被判18年吗? 07/22 13:17
248F:推 Charles11098: 如果是同一个法官,判18年的刘姓保母应该不会上下调 07/22 14:43
249F:→ Charles11098: 判无期的保母,新法条下,有机率判处死刑 07/22 14:43
250F:→ Charles11098: 如果只修272-1,基本上就跟剀剀案完全无关了 07/22 14:47
251F:→ vermouth4869: 刘彩萱最高只能无期徒刑,法律采从轻原则,当旧286 07/22 17:20
252F:→ vermouth4869: 对被告有利时就会采用旧法,所以无期徒刑对刘有利, 07/22 17:20
253F:→ vermouth4869: 最高就是无期徒刑(适用旧法) 07/22 17:20
254F:→ vermouth4869: 286修法过後,未来新的案件,最高就是死刑 07/22 17:21
255F:推 Vera0919 : 目前看过最清楚的说明!推推 07/23 09:31
256F:→ Vera0919 : 希望往後都不要再看到有虐儿的事情发生 07/23 09:31
257F:推 rannie30 : 推 07/23 11:26
258F:→ bassed : 推 07/23 21:00
259F:推 intothewild3: 推 用心 辛苦你了 07/25 01:05
260F:推 louisxxiii : 推这篇 只看颜色评论的人都可以滚一边死一死 07/25 10:14
261F:→ louisxxiii : 少在这边优质文章下面撒野 07/25 10:14
262F:推 wowo79988 : 推这篇,真的,最可恶就是这些人为了操弄政治而引 07/26 02:48
263F:→ wowo79988 : 喻失意、指鹿为马 07/26 02:48
264F:→ jamison04 : 推这篇,造谣的真的垃圾 07/26 23:31
265F:推 IAM113113 : 推 07/27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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