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jenhina (醒醒吧 阿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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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足讯]95年第四次纪律委员会议决定事项:
时间Wed Dec 13 14:57:55 2006
95年第四次纪律委员会议决定事项:
1、球员戴宏旭、李有山、林哲民三人取消本届国家代表队队员资格,
并禁止国内外足球活动二年,禁止参与活动期间(自95.9.29至97.9.28止)。
2、南华国小球队一年不得参与各项足球比赛,禁止参与活动期间
(自95.9.27至96.9.26止)。
3、南华国小教练李麒禄停止教练足球活动及亲临指导二年,禁止参与活动期间
(自95.9.27至97.9.26止)。
4、跨校生参赛之球员予以书面警告。
他们三个是发生什麽事情@@
补 没意外应该是这个
针对过去获选球员拒绝国家队集训及比赛之情事,竞赛规则也订定「凡参加选拔赛者有
服从徵召参加国家代表队集训与比赛之义务,无故拒绝禁止参加国内足球活动二年」之条
文,希望组成战力最佳之代表队。至於明年5月十一人制也有东亚足球锦标赛预赛行程,
而五人制和十一人制国脚可能重叠的问题,中华足协竞赛组长陈信安则说等选拔结果出炉
以後,再针对特殊状况加以因应。
■Raffiche Azzurre■
台湾蓝风足球加油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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