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en (六)
标题[转录][通告] 艋舺教会版版主您好
时间Wed Aug 1 20:01:47 2007
※ [本文转录自 hungen 信箱]
作者: gracelove (小葵)
标题: [通告] 艋舺教会版版主您好
时间: Wed Aug 1 14:15:51 2007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hungen yaiyai
---------------------------------------------------------------------------
你们好,我是台大社工系目前在人本教育基金会实习的学生
,我叫拉法依(这是本名^^a)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是从版上看
到你们的ID,由此寄信的,希望没有造成你们的困扰
有件事情想请贵社的大家帮个忙,不晓得各位是否有兴趣参
与。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因为实习於人本基金会,故有机会接触到「苏建和案」
的平反连署行动,这是一个关於三位年纪轻轻的平民因为阶级、
因为没有背景而遭受到司法迫害十六年的事件。详细的事件内容
可以参阅苏案平反行动队的部落格
http://www.hsichih-trio.url.tw/index.php
我们希望在今年底前举办至少100场的纪录片巡回座谈会,
其中会播放公视为苏案所制之纪录片「岛国杀人记事」,片後有
Q&A座谈时间。目的是希望能让更多人知道苏案,也希望能让更
多人了解刑事诉讼法的法规以及目前法官、检察官实务上实行之
情形。盼望能同时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不再被司法所害,并且
能更积极地扞卫自己的权益。
不晓得贵社的大家是否有兴趣帮忙此活动,我们真的非常需
要各界人士帮忙牵线座谈会的地点,希望版主们能帮忙和社内讨
论,感恩。另外,若版主们有兴趣的话,也希望各位能多帮忙接
洽其他有兴趣帮忙的团体,先谢谢你们了。
再次感谢你们愿意看完此封信,先谢谢你们愿意花时间了解
此案。若有任何关於苏案的问题,也欢迎提问让我们一起讨论。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文笔不好,若文字中有冒犯之处,还请你们
见谅。期待你们的回应,祝
平安喜乐
by拉法依
2007.8.1
--
联络方式
拉法依。舞籁
ptt&p2帐号:gracelove
e-mail:
[email protected]
手机号码:0917-958-472
以下附上苏案平反之连署书内文
--
苏案平反行动大队 2007/7/19
[平反苏案‧终结司法专断连署书]
过去「苏案」历审法官一直采用刑求而得的自白,判苏建和
等三人性侵和强盗杀人各两个死刑。此次更审宣判,虽然法官明
白指出性侵害部分「除被告三人之自白…并无其他积极证据…」
,排除三人性侵害犯罪的部份,但是,同样的逻辑如果适用,为
什麽法官选择对三人不利的自白部分,忽视三人初次在警讯矢口
否认犯案的笔录,也忽略真凶王文孝曾经在笔录当中承认「一人
犯案无其他共犯」的说法?
十六年来,检察官一直紧抓着证据能力薄弱、内容相互矛盾
,且得自刑求的自白一路求处三人死刑。此审法官则未善尽职责
对人民交代清楚,同样一份自白,为什麽只采对苏建和等三人不
利的部分?为什麽没有其他补强证据就再次判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
实」。但是法官在判决书第43页却写着:「(浴室毛发)并非被
告三人所有。足证被告清洗现场之供述实在,杀害被害人之自白
亦系真实,只是迹证被清洗而已,不能执此反证被告未犯案」。
法官根据不存在的证据来推定犯罪事实,充斥整份判决书。
对於国际刑事监识专家李昌钰博士提出的十八项新事证,肯
定现场没有多人犯案的迹象,重建的犯罪现场可以符合王文孝案
发初供「一人犯案」情节的结论,却被法官以「与王文孝、被告
三人供述砍杀被害人之说法相左,不宜贸然采信」(第29,30页)
。科学监定与证据竟然被捏造出来的错误自白轻易推翻,让一生
只看证据说话的李昌钰博士对此判决感到沈重、失望,他说:「
假如三个人没有杀人只是被刑讯招供,那良心跟公理在哪里?」
我们不能接受这样不负责任的司法,让苏建和等三人十六年
来在生死之间徘徊,受尽折磨,也让台湾人民对於司法失去信任
。因此,苏案平反行动大队将持续争取苏案的平反,终结司法的
不公,防止法官专断。我们在此提出下列四项诉求,请求社会各
界连署支持,建立值得人民信赖的司法,平反苏建和等三人的冤
屈,还给他们清白与属於他们的人生:
一、 死刑案件应采最严谨的刑事诉讼程序,最高法院针对本
案应举行言词辩论庭、公开审理。
二、 法官应严守无罪推定原则与证据法则,不得依高等法院
违法认定的错误事实判决苏建和等三人有罪。
三、 为终结以刑求手段不当取供,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讯时
应强制律师在场。
四、 为终结法官专断,应尽速通过《法官法》,以建立法官
评监与淘汰制度,确保司法公正性。
要了解苏建和案更多资料,请参阅:
http://www.hsichih-trio.url.tw/
平反苏案‧终结司法专断 连署回函
连署人/团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职业/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动:____________e-mail ____________
想说的一句话:
□ 我愿意担任参与救援志工,请与我联络。
□ 我们团体要加入行动大队,请与我联络。
回函 传真:02-23625015/ 02-23676286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3670151*116
行政中心:人本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联络人:陈彦洁秘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3.24.15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1.14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