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odoo1012 (棉花糖胖金鱼)
看板BCC_Midnight
标题[抬杠] 说到盗帐号这件事情。
时间Mon Aug 4 09:14:21 2008
昨天晚上提到的盗帐号,其实是可以抓的唷。
因为只要有登入,就会有纪录,有纪录,就会有ip位置。
所以如果真的有心要抓,可以跟站方要求提供登入纪录,
然後把自己的ip扣掉,这样就是对方的ip了。
另外,密码被变更无法登入的话,提供身份证证明是本人无名一样会处理。
因为当初无名就是怕这种情况才要大家提供本名的。
如果没有填上本名,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茶)
还有→
第195条(侵害身体健康名誉或自由之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所有条文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
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
,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
前项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以金额赔偿之请求权已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
在此限。
前二项规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而情节重大者
,准用之。
一般泄漏电脑秘密资料:
1、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一电脑泄密罪:
无故泄漏因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五千元以下罚金。
2、个人处理资料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意图营利而泄漏电脑资料
意图营利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三条之
规定或依第二十四条所发布之限制命令,致生损害於他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四万元以下罚金。
3、个人处理资料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泄漏电脑资料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
害他人之利益,而对於个人资料档案为非法输出、干扰、变更、删除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
个人资料之正确,致生损害於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科新台币五万元以
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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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台一鞠躬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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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中,最真实的感觉,到底是拥抱时的幸福,
◣ 还是互相伤害时的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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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 交大次世代/狂狷年少/P_doodoo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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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4.161.51
1F:推 b77887:话说我有一只分身很热门~~ 天天都有人在TRY那只的密码@@ 08/04 12:02
2F:推 sunnyDay00:楼上是说ptt!? P币要小心呀XD 08/04 12:04
3F:推 b77887:没差辣~~那些人慢慢试~我也会一直换密码~~哈哈 08/04 12:49
4F:推 daodan:哈哈~~~我还没被盗过帐号说...只有线上游戏!>"< 08/04 13:27
5F:推 SMALLSILENT:想起被盗= = 亲身经历过好几次~游戏帐号+即时通帐号 08/05 14:22
6F:→ doodoo1012:说到这,现在的警察都爱理不理,就是因为大家不喜欢 08/05 14:22
7F:→ doodoo1012:总觉得这种事情报警很瞎,骇客才大胆起来… 08/05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