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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务]如何处理具高度争议性的抄袭作品 硬挤了点时间出来写这篇文章,文章可能会有论述不够或用字不太精确的问题 请大家多多包涵,欢迎指出文章有误的部分,之後会找时间修正 ---------------------------------------------------------------------------------- 壹、前言 我未能参与五年前的出走事件,并不是很了解当初太多的细节 但我能理解板友们看到抄袭者依然无耻的出书赚钱的愤怒 跟创作者失望透顶进而封笔的心痛与无力感 虽然我多在本板潜水,但还是希望提供个人微薄的力量,一同探讨此事 五年前的详细事件板上有多篇讨论,就不在此赘述过多 贰、何谓抄袭? 首先必须探讨何谓「抄袭」,以下节录维基百科: 「抄袭(英语:plagiarism),亦称作剽窃,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定义, 为抄录他人作品以为己作。对於原着未经或基本未经修改的抄录, 这是一种侵犯着作权的行为。」 至少就台湾目前的法律而言,抄袭是非常难以去界定 完全可以藉由「高级抄」来逃避法律责任 因此,无论是由版主或是板友们来认定抄袭都不太恰当 毕竟指控他人抄袭这件事是有涉讼可能的 但是,法律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法律难以认定也不代表道德没有瑕疵 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有抄没抄这件事大家心知肚明 本人学疏才浅,无法用太精确的文字说明的我对抄袭的看法 在此,我想引用配菜太咸在自介留下的短言: 「文字只是展现生命历程的一种方式,看着我的文字就像逆行看着我的人生。 将我的文字解构拆解重组,只能看到看似美味却稀薄可悲的奶皮。 因为文字像人生一样必须有厚度,以及道德品格,所以人无法变成自已以外的人, 无论从别人的花园里偷摘多少花,那些花都会谢,最终你还是一无所有。」 参、高度争议性的抄袭作品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疑惑,如果无法界定抄袭,是否又会发生五年前的事件呢? 「不,不再会有同样的事件发生了。」 我很想这麽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们这个疑问,但我没办法,至少靠我一个人我做不到 板友,才是组成一个版最重要的因素 当板友们相当的「共识」,拒绝这些具有「高度争议性的作品」出现在版面时 纵使法律无法认定抄袭,板友们也绝对有权利拒绝看到不喜欢的东西 为什麽不可以?为什麽要怕反对意见?为什麽要怕争论? 每个版都有其板风存在,每个板,都是板友心目中的净土 我不怕讨论,也不怕争论,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明说服我这是抄袭或这不是抄袭 法律不能认定,不代表我不能做判断,一切都看证据说话 如果该篇文章的确有抄袭,如果板上的板友们都认为这是抄袭 透过足够的讨论、充足的证明,为什麽不能禁止呢? 难不成,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相同的事件一再发生吗? 肆、可行的处理方式 关於如何处理,我主要参考以下这篇文章 Re: [闲聊] 尖端将出版抄袭大作<<走错路>>by夏灩 (作者:gxu04) #1PTDVEFn (BB-Love) 融合自身的观点作出简短的统整 一、由板主藉由版规判定抄袭,水桶删文处理 我想这应该是目前最不可行的手段,如gxu04版主所言 板主并非法官,也无法承担责任(毕竟指控他人抄袭确实有涉讼可能) 而且板规也可能会有漏洞,无法完善 故,在此不做太多讨论 二、由版友认定,提起连署 如前述所言,板友是组成一个版最重要的存在 既然法律无法认定,那就由板友们来认定,认定是否具有「抄袭的高度争议性」 不能否认的,或许会有无聊人士来乱板,指控他作者抄袭 但板友们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有或没有抄袭看证据就能知道 也可以藉由板规,提高此种特殊连署的门槛,来防止上述情形发生 例如50人连署,200人投票才能通过等等的方式 透过板规建立完善的机制,由板友们自行做评断 如果大多数的板友都认定这是抄袭 也只是禁止该篇文章发表在这个版面上,作者大可发表在其他创作平台 同理,如果大多数的板友都认定这不是抄袭,反对的板友也可以拒看 每个规则、规定都一定会有不满意的人存在,不可能会有皆大欢喜这种事 只能尽可能达到平衡,让大多数的人都相对满意 此外,sliverink板友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建议,我极力推荐纳入版规 「不能发表同时发在其他文学网而被网站判抄袭的文」 根据bright01板友的建议,经由版友们投票连署後,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删文 2.删文水桶 3.收录-争议文章区,删除板面文章 以上,是我目前能想到最好的方式,来防止抄袭事件再度发生 肆、走错路事件 很多板友,包括我,都很纳闷为何还能在版上看到这篇文章 如同前板主所言,事发当时的版规的确没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在此先不论述维持「皇城内的和谐」是多麽愚蠢的方式) 但过了五年的现在,板友多是反对抄袭而具有共识的现在 私以为,应该可以再次讨论应如何处理 无论是删除文章、移入或是留下文章以作借鉴都行 板主无法一个人决定,那就交由板友们决定,连署、投票,选出大家想要的处理方式 可能不是全部人都满意,但总比什麽都不做来得好 或许有人会说我很无聊,伤痛已然造成、无法癒合,不过是再次揭开别人的伤口 然而我抱有不同的想法,就是因为不碰、不去处理,才会造成伤口腐烂 如果能藉由这次的事件,通盘检讨,将当初的伤口清创、上药、包紮 即使会留下丑陋的疤痕,但下次再遇到同样的伤害,不是更有能力去应对吗? 伍、结论 其实没有什麽结论好写,匆忙之下挤出这篇我看了都觉得有点羞愧的文章 论述不够完备、严谨,用字不够精确... 但今天看到板上,因五年前的事件而受伤的作者出来发言 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什麽,纵使成效不彰,但不做些什麽我会觉得更难受 尤其是我看了配菜太咸在心灰意冷之际留下的文字 我觉得很遗憾,为何我在五年前没有接触过他的作品 为何我无法对这件事出点力,如果我当初有为他声援,是不是就不会造成今天这种局面? 但讨论这些都没有意义了,往事已矣,所以我只能提出我的想法,希望能够有些改变 五年前因为走错路事件受到伤害的作者,能够看到这些改变,是否会觉得好过一点呢? 保持着这种想法,我写下了这篇文章,但这真的不够 我还是需要依靠板友们的力量,才能实现我的小小的希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2.212.16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B-Love/M.1500901351.A.79C.html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04:51
1F:推 phaiphai: 我还是不赞成删掉 当时的争议是板主"禁止讨论" 07/24 21:06
2F:→ phaiphai: 如果文章直接删掉了 後来(也许几天 也许几年)的人 07/24 21:06
3F:→ phaiphai: 便没有依据可以判断了 没看过要选边站是很危险的 07/24 21:07
我能理解,主要就是希望大家都够藉此事件讨论如何做会更好 至少面对同样的事情,能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去应对 如果是同整一篇关於「高度争议性抄袭作品」的公告 删除,或是将走错路全文移置的方式呢?这是我个人浅见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10:50
4F:推 woaneggoassa: 那篇下面有版友提说,可以新增一个争议性文章 07/24 21:08
5F:→ woaneggoassa: 区,把所有跟这件事有关的文章全都详细收在那。我觉 07/24 21:09
6F:→ woaneggoassa: 得这提议不错。把走错路就留在那区就好了 07/24 21:10
7F:推 ty5ed: 提起连署或版友投票要考虑到最後演变成人气风向的问题, 当 07/24 21:11
8F:→ woaneggoassa: 另外拍拍玖大,我也是没参与那段的版友。没经历过事 07/24 21:11
9F:→ woaneggoassa: 件前的辉煌事遗憾,但也不必自责於当时的无法帮忙。 07/24 21:12
不去真正的了解当初发生了什麽是我根本难以想像版友们当初的心情 我之前只是耳闻走错路事件,没有真正的去了解 因为看到很多人在噗浪讨论,才想发文引起大家的重视 今天看到G大发文真的觉得好心酸,有种我曾经在我不知不觉中失去了什麽的感慨QQ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14:31
10F:→ ty5ed: 时那篇被质疑时正好是他在版上人气最盛的时候, 讨论风向也 07/24 21:13
11F:→ ty5ed: 因此偏离中心 07/24 21:13
这也是一个问题,只能说我们可以想想看有什麽更好的办法或规则 我个人认为比起五年前,也越来越多的人重视抄袭甚至是版权这件事 也因此才有众多版有引起回响,投票连署只是我个人浅见而已 希望能藉由这篇文章引出更多板友讨论才是我的目的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17:08
12F:推 zainlove: p1 "版有们"(其实ptt是用"板"字XD) 07/24 21:16
谢谢提醒!!我一直搞不清楚到底是哪个「板」,每次都是随便自动选自选xD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21:11
13F:推 bright01: 建议把"收录-争议文章区,删除板面文章"也纳入 07/24 21:20
14F:→ bright01: 你的可行方法内,这样比较好讨论 07/24 21:21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25:07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25:47
15F:→ sasayaki: 我个人认为争议文章区的收录认定并不是透过板友投票,而 07/24 21:28
16F:→ sasayaki: 是这类事件发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开放讨论,就将所有记录 07/24 21:30
17F:→ sasayaki: 收入,以避免投票的弊病及由版主评判产生的问题。 07/24 21:32
※ 编辑: kuran09 (123.192.212.163), 07/24/2017 21:34:36
18F:推 zainlove: 推sliverink板友的提议还有3的处理方式 07/24 21:37
19F:→ zainlove: 不过这两天看下来,删文这部分要考虑得太多了QQ 07/24 21:38
20F:推 gj6sm3: 比较支持3 ,删文只会无法留下证据,并给对方理由说大B压 07/24 21:38
21F:→ gj6sm3: 迫他,如果之後有冤枉者3的损害也比1和2小 07/24 21:38
22F:推 u86u86: 支持3 五年前的伤害不能抹去无痕迹 文章也不能留在板面上 07/24 22:26
23F:推 newfool: 支持sasayaki的意见,收文删文判断不要板主决定也不要板 07/24 22:32
24F:→ newfool: 友投票可能比较好 07/24 22:32
25F:推 smallmeow: 支持3 另外若置底有争议文可让新板友找文时可有所依据 07/24 22:33
26F:→ moswa: 支持3 07/24 22:46
27F:→ nowan: 推 看到配菜大的引文又想哭了QQ 支持争议文收,但如 07/24 22:52
28F:→ nowan: 何判定的确是个问题,板主判决或投票都不太适合...希望大家 07/24 22:53
29F:→ nowan: 踊跃帮忙集思广益> < 07/24 22:54
30F:推 newfool: 如果说用相关讨论文章数来判断要不要收进,会不会 07/24 22:56
31F:→ newfool: 相对客观一点? 07/24 22:56
32F:→ newfool: 例如列个板规,五篇以上争议讨论就收录进并发公告 07/24 22:57
33F:推 szu9123jung: 支持3,觉得连同正文与争议相关讨论都应当全数保留收 07/24 23:02
34F:→ szu9123jung: 录於争议文专区,另,个人觉得板友投票双方比较互撂 07/24 23:02
35F:→ szu9123jung: 人气其实是满可怕的事情,一不小心容易民綷化的说... 07/24 23:02
36F:推 woaneggoassa: 觉得n大说的篇数的话也很容易被洗篇数。如果是以证 07/24 23:12
37F:→ woaneggoassa: 剧有无(调色盘、比对图)来看呢? 07/24 23:13
38F:→ woaneggoassa: S大提到的说在他平台有争议应该也可以算考量的一点 07/24 23:13
39F:→ ty5ed: 可以先讨论出板上对於应该禁止的争议文范畴 这部分由板友 07/24 23:53
40F:→ ty5ed: 讨论或投票凝聚共识 未来板主以此来执行板规 避免由单独一 07/24 23:57
41F:推 judge1226: 支持留下+1 具体怎麽留还可以讨论,重点是留下来後人( 07/24 23:58
42F:→ judge1226: ?)才会知道发生什麽事 07/24 23:58
43F:→ ty5ed: 己之力去苦恼该如何判决 07/25 00:00
44F:推 newfool: 会说想用相关讨论文章数来判断,是因为那是一种讨论热度 07/25 01:35
45F:→ newfool: 的具体呈现XD 07/25 01:35
46F:→ newfool: 投票因为是匿名的很容易灌,连署虽然亮ID了,但其实也很 07/25 01:35
47F:→ newfool: 难分辨不常见的ID是潜水板友或是路人,连署的话复制贴上 07/25 01:35
48F:→ newfool: 别人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XD 07/25 01:35
49F:→ newfool: 看还有没有人想到别的方法吧w 07/25 01:35
50F:→ newfool: 发现中间漏了一句,讨论的文章虽然不难洗,但其实很容易 07/25 01:37
51F:→ newfool: 看出发文者有没有讨论的诚意(?) 07/25 01:37
52F:推 zx23: 一定要留,这是大B重大历史,当然放争议区更好 07/25 10:32
53F:→ gyuu: 版主如果可以修改内文,是否可修改首页注明有争议? 07/25 15:25
54F:→ gyuu: 至少就算刚开始不知道这文有争议,找推文数高的文来看的人 07/25 15:27
55F:→ gyuu: 至少也知道看的文有争议…等确认是抄袭(或是,借梗)那时再 07/25 15:28
56F:→ gyuu: 删板面文章……而且就算不删文,这也有提醒作用了 07/25 15:29
57F:推 nowan: 楼上可以响应目前如火如荼进行中的手动推文归零行动XD 07/25 15:42
58F:→ gyuu: 有,但是还是觉得不足。而且以後有类似状况在板上时,是希望 07/25 16:02
59F:→ gyuu: 至少首页加个像是防雷,说明目前文章有争议。结案时也可以在 07/25 16:03
60F:→ gyuu: 首页注明,这样也可以防止新人再踩… 07/25 16:04
61F:推 sotsu2016: 觉得楼上注记防踩雷的想法不错 07/26 15:28
62F:推 jealousyred: 倒是有想到整理起来的路径必须放在板规里,例如板上 07/27 11:12
63F:→ jealousyred: 板上重大事件的过去请走一览,虽然板规读者不 07/27 11:12
64F:→ jealousyred: 定会去看 07/27 11:12
65F:→ DRIariel: 希望这条板规出来後有限制范围例如抄袭争议 07/27 11:33
66F:→ DRIariel: 不然若变成以民意多寡决定一篇文去留 担心有天可能变调 07/27 11:33
67F:→ DRIariel: (是说除了抄袭争议,大家希望还有什麽情况能适用呢?@@ 07/27 11:33
68F:推 zainlove: 有个问题 以後可以在板上寻求争议性小说的实体书吗? 07/27 15:06
69F:→ pu678: 同不想看到任何争议性文章的求书文 07/27 23:21
70F:推 addict615: 争议性文章求书文或买卖感觉还是可以用嘘文抵制 07/27 23:24
71F:→ sliverink: 看到有争议文的求书,只要板友自发性的留言科普争议, 07/27 23:28
72F:→ sliverink: 相信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少的,到最後反抄袭会变成板风, 07/27 23:28
73F:→ sliverink: 不用特别规定大家也会自觉遵守 07/27 23:28
74F:推 agan160509: 赞成留言科普 毕竟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有争议性 07/28 00:13
75F:→ zainlove: 是有想过推文告知原po,不过/板上求争议文的文章..嗯.. 07/28 07:53
76F:推 moswa: 那篇徵求文的情况未来可能也会继续出现 07/28 08:08
77F:→ moswa: *徵求文下面的留言的情况 07/28 08:08
78F:推 origa: 之前事件时有发一篇,现在好像还在的某个角落……个 07/29 21:56
79F:→ origa: 人认为暂时的冷静措施是有必要的,因为当时会闹那麽大很大 07/29 21:56
80F:→ origa: 一部分是因为版众们在还没有办法心平气和讨论的时候互相伤 07/29 21:56
81F:→ origa: 害…… 07/29 21:56
82F:→ caloric: 楼上,呵呵。 07/29 22:21
83F:推 szu9123jung: 可是本板是创作及讨论的板块耶,一个影响创作者最核 07/29 22:33
84F:→ szu9123jung: 心价值的部分发生争议,以禁止手段所造成的结果就是 07/29 22:33
85F:→ szu9123jung: 作者的出走潮啊,在既成事实摆在眼前时,现在回头看 07/29 22:33
86F:→ szu9123jung: 还有人觉得禁止发声讨论,是当时不得不的选择吗...这 07/29 22:33
87F:→ szu9123jung: 不就是认为皇城和谐比较重要?=.= 07/29 22:33
88F:推 ciel89: 某方面来说觉得这种事闹大也好ˊ_>ˋ... 07/29 23:12
89F:推 zainlove: 关於争议性文章的板务有预计要讨论到甚麽时候吗?@@ 07/29 23:14
90F:推 gxu04: 不好意思,本来是预计讨论到这星期,可是截至目前为止觉得 07/29 23:17
91F:→ gxu04: 参与的不够多,加上最近临时有私事要忙,应该会拉长时间 07/29 23:17
92F:推 zainlove: 好的,辛苦板主了~ 07/29 23:19
93F:推 pu678: 暂时的冷静措施www是要打算再一次皇城内的和谐吗?那乾脆就 07/29 23:54
94F:→ pu678: 不要讨论啦哈哈哈直接禁光光不就得了。这种事就是要闹大才 07/29 23:54
95F:→ pu678: 对,越多人讨论越多方的讨论才比较适当好不好哈哈哈wwwwww 07/29 23:54
96F:推 gxu04: 我忙到都还没时间可以细看大家的讨论,若是真要这样想也很 07/30 00:31
97F:→ gxu04: 无奈 07/30 00:32
98F:推 newfool: 当时会闹那麽大,根本就不是互相伤害,而是讨论被压下去 07/30 00:39
99F:→ newfool: 的关系吧…… 07/30 00:39
100F:→ newfool: 而且因为讨论被压下去,很多人还来不及搞清楚状况,导致 07/30 00:40
101F:→ newfool: 许多作者认为「抄袭借梗无所谓」是大B的主流意见,才会这 07/30 00:40
102F:→ newfool: 麽多人出走的吧? 07/30 00:41
103F:→ newfool: 设冷静措施只是把交流打断,让人无法沟通讨论而已 07/30 00:42
104F:→ newfool: 个人不认同冷静措施是必要的,版主应该只需要协助控管人 07/30 00:43
105F:→ newfool: 身攻击的部份 07/30 00:43
106F:推 gxu04: @pu678 不好意思是我误解推文意思了,很抱歉说了那些不经 07/30 00:44
107F:推 gxu04: 大脑的话 07/30 00:44
108F:推 litButterfly: http://imgur.com/rjC7mUX 昨天念书念到的 有点感慨 07/30 00:48
109F:→ litButterfly: 五年前的事件兴许就是因为没处理好 才延烧至今吧 07/30 00:49
110F:推 ylmarten: 五年前煮的河蟹你到现在还拿出来逼大家吃也是很敢w 07/30 05:42
111F:推 coco2501: 感觉小绿很紧绷qqq 07/30 05:52
112F:推 arkar: 其实重翻了看了看五年前的事情,会发现留下的文章串 07/30 07:13
113F:→ arkar: ,若是没参与过的人根本看得一头雾水。这就是所谓的冷静措 07/30 07:13
114F:→ arkar: 施的重大缺点。会看大B板的人对文字应该都是比较敏感的,所 07/30 07:13
115F:→ arkar: 以在事情发生後给予讨论空间才是最重要的,反正如果出现八 07/30 07:13
116F:→ arkar: 卦板式的人身攻击就是照版规处理。相比之下,接龙文事件时 07/30 07:13
117F:→ arkar: 的讨论串,反而微妙地可以跟借梗事件无违和的搭上,所以事 07/30 07:13
118F:→ arkar: 情发生的当下放开手去让版众论辩,对於一个创作与阅读量相 07/30 07:13
119F:→ arkar: 对高的板,才是比较好的措施吧。(看看尖端这次也是发公告 07/30 07:13
120F:→ arkar: 让大家冷静啊XDD结果根本核爆XDD) 07/30 07:13
121F:→ arkar: (摸摸小绿) 07/30 07:14
122F:推 szu9123jung: (跟着摸摸小绿) 07/30 07:36
123F:推 naliue: 没发生人身攻击的讨论中,即便言词激烈点都是合理范围 07/30 11:50
124F:→ naliue: (耸肩)只有理说不过人才会战态度 07/30 11:53
125F:→ zx23: 吃河蟹,下场就是作者大量出走,我不想再经历一次 07/30 13:20
126F:推 pu678: 我是认真认为就算板主不负责判断是否抄袭文也是OK的,只需 07/31 09:04
127F:→ pu678: 要去处理那些严重的人身攻击,老鼠胆龟缩在背景也无所谓, 07/31 09:04
128F:→ pu678: 只要不再一次皇城内和谐随便怎样都好。 07/31 09:04
129F:推 iflost: 本草纲目有记载五年前的河蟹吃了会烙赛。 07/31 09:09
130F:推 b150427: 过去是未来的镜子,以前的事情处理好,未来也更容易面对 07/31 13:04
131F:→ b150427: 新的问题 07/31 13:04
132F:→ b150427: 投票将走错路放入争议文章(含推文),删除版上文章 07/31 13:04
133F:→ b150427: ,同觉得看了碍眼 07/31 13:04
134F:推 heart0210: 觉得有争议的文章经大家连锁後删除版面放入,事 08/01 12:41
135F:→ heart0210: 件经过也整理放入,之後後入的人也可以就的资料 08/01 12:42
136F:→ heart0210: 了解事情的始末原因。不过虽然被定位成有争议的文章, 08/01 12:42
137F:→ heart0210: 但对作者好像没有什麽实质的约束?没有去看的人 08/01 12:42
138F:→ heart0210: 似乎也不会知道... 08/01 12:42
139F:推 caloric: 觉得版面上小说删除与否的权力始终只在作者(贴文者)手上 08/01 14:49
140F:→ caloric: 不赞同以投票方式决定。文章在有争议也不赞同。开了先河 08/01 14:49
141F:→ caloric: 以後要是多数人看某篇文不好,是不是也会使用这项决定? 08/01 14:49
142F:→ caloric: 版友可以用推嘘来表达对文的态度,可是把文删除决定的权 08/01 14:49
143F:→ caloric: 力,实在不该放在多数决上。 08/01 14:50
144F:推 addict615: 不太同意楼上,提争议需具有证据为先决条件,无法随便 08/01 14:56
145F:→ addict615: 看哪篇不顺眼就可以提出进行判决。 08/01 14:56
146F:→ addict615: 再者删文并非处理争议文章的唯一选项。 08/01 14:56
147F:→ caloric: 是的,处理争议文选项很多。上面提到看某篇文不好并非指 08/01 15:16
148F:→ caloric: 不顺眼,只是表达,开了先河,之後发生什麽,想再一次使 08/01 15:16
149F:→ caloric: 用多数决删,也非难事。 08/01 15:17
150F:推 addict615: 所以不太理解为什麽要把投票跟删文綑绑一起讨论? 08/01 15:19
151F:→ caloric: 因为上面推文有些这样的声音,所以想表达个人的不赞同。 08/01 15:23
152F:推 addict615: 个人是觉得拆开来看比较好讨论,是反对以多数决方式判 08/01 15:30
153F:→ addict615: 决?还是反对删文? 08/01 15:30
154F:推 addict615: 如果是不赞同判决,希望只用推嘘文就好。 08/01 15:38
155F:→ addict615: 那就代表该文争议与否可能当下无法定论, 08/01 15:38
156F:→ addict615: 未定论就对文章嘘文会不会使作者粉丝无法接受呢? 08/01 15:38
157F:推 addict615: 而推嘘文应该也不能完全排除被操弄的成分 08/01 15:42
158F:→ caloric: 觉得能删文的只有作者。所以反对以多数决决定删文。 08/01 15:47
159F:→ caloric: 选项可以多些其他,我随便举例:收精华争议区/在标题内文 08/01 15:49
160F:→ caloric: 作记号之类的,所以a版友整理的争议文存废的选择题,剔除 08/01 15:49
161F:→ caloric: 删文选项後的多数决,我不反对。 08/01 15:49
162F:推 addict615: 好喔回去再新增整理文的选项 08/01 15:54
163F:→ caloric: 谢谢你的整理付出!! 08/01 15:56
164F:推 addict615: 也谢谢c大突破在选项设立的盲区 08/01 16:03
165F:推 GREATID: ....惊讶 想到同一个故事 不过帮推 08/01 19:16
166F:→ GREATID: 回错篇哈哈哈 请忽略 08/01 19:17
167F:推 isnicefor: 五年前的出走潮 那时我就在板上 其实满无奈地 08/05 21:21
168F:推 xileh: 支持3 这样才有轨迹可循 列争议而不是直断抄袭可避免诉讼 08/14 15:51
169F:推 pinba: 支持把文章留在板上不删,以留下证据。 08/18 18:38
170F:推 pinba: 另支持中将事件经过收录成一区,便於有意愿深入了解 08/18 18:40
171F:→ pinba: 的板友了解前因後果 08/1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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