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xu04 (小绿)
看板BB-Love
标题[公告] 新板板规详细说明(有修订、新增)
时间Sun Mar 15 17:29:33 2015
大家好,我是小绿
站方的关系,该回来的文章都回来了
新板规还是消失中
所以重新发表一篇
也发现新板规仍有些地方需要补足,所以又微小的做了一些增订
其中关於自有书的出清贩卖有很大的增修跟说明补充
若是来大B板只是看看文章,偶尔会发表书籍贩售的板友就请一定要去看新增的说明
板规也增修了,也做详细说明
有看过或是没看过我没办法知道
反正只要在这篇之後的发文
我就当你/你已经看过了新板规也看过说明
昨天有看过的板友强烈希望还是重新再看一次
----------------------------------------
这边为昨天同样的内文
新版板规的更动详细说明文
新板规除了版面又重新做更动以外
整个内容几乎都重新大洗牌
大致上的规范都没太多改变,但是重新编排了内容
也详细加上违反每一个规定的惩处事项
以往的板规对我来说阅读不易,理解也有点困难
花了一些时间做了很大的变动
----------------------------------------
宣导期的违规文章处理方式有做修改
这次的新板规说明文会置底一个月的时间
同时也进行一个月的宣导期
除了重大违规以外
宣导期内违规仅做第一次推文提醒并锁文,需在24小时内修改完成
24小时内未完成修改即删文
但是同一人在宣导期内同样事情违规第二次就依照新板规做处理
这真的很重要,也相关自己的权益
希望在发、推文之前都先阅读过置底的板规跟板上公告文
不看就发、推文,就当做你同意板上所有新规定了
以下较为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有些昨天的发文已经有说明过,但是还有再新增
----------------------------
一、总则规范
〈2〉 禁止内容过短或无意义内容、文不对题文章
(包含手机操作不当之一行文,其余由板主自由心证)
把手机操作不当的一行文也编进新板规里
手机操作不当的情形很多板都会发生
本身也有使用手机推文的习惯
并不是真的那麽容易会把回文功能跟推文评论的功能搞混
操作也没真的那麽困难
--------------------------
〈6〉 同时违规多项规定时直接采用时效最长做惩处
-时效相同采退文数、水桶时间直接累加
如果同时违规很多项
例如违规A的惩处是 删文并警告
违规B的惩处是 删、退文、并水桶一个月
采时效最长的做惩处就是直接删、退文,并水桶一个月
若同时违规两项的惩处都是删、退文并水桶一个月
就是该篇文章直接删、退文,水桶两个月(1+1)
---------------------------
二、发文规范
〈3〉 公告标题为板主专用,禁止擅自使用,禁止回覆公告文
-初犯删文并警告,累犯删、退文并水桶一个月
这并不常发生
仅针对最後的禁止回覆公告文做说明
板上的公告文不做锁文,任何公告都欢迎大家推文讨论
可在该篇公告文推文留言
但是禁止使用回文的方式回覆该篇公告文
--------------------------
文章分类
为了使版面看起来整齐,也方便管理
除了一般发文时候会跑出的八个分类可以选用以外
其他需要自己打的都列在板规里
未列在板规内的文章分类都算自创,会依照规定直接推文提醒修改并锁文喔
但是我现在想的到就是列在里面的那些
有需要做新增的也欢迎来信讨论或直接在这篇公告文推文讨论
--------------------------
三、广告规范
〈2〉 一个帐号一周内限发表三篇广告文,相同广告文需间隔至少七天
相同刊物广告张贴,以印量调查、预购、正式出刊各一篇为限。
资讯更新请修正广告原文
-内容相同repost,视同洗板初犯直接删、退文,再犯删、退文并水桶一个月
原订一周内限发表三篇广告文
就我认知,一周内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日
到了另外一个星期一就算是另外一周
假设在星期日发表三篇广告文,过了晚上的12点就是另外一周
避免有这样的漏洞,增加需间隔至少七天的限制
---------------------------
〈3〉 贩卖任何书籍需清楚标示出书名、作者、出版社、价格
个人志、同人志不需标示出版社,但须标示出书名、作者、出版性质、价格
禁止直接张贴站外连结或图片表示
出版社、工作室的网站连结不规范在此项内,但该标示的仍须标示
-缺少任何一项未标示出直接删文,再犯删文并水桶一周
连结、图片内有的,PTT文字板也需要有,两边必须一致
这里算重大变更的规定之一
板上的书籍出清文内容样式百百种
有的会仅列出几本,剩下的直接丢卖场或是丢图片
有违规的书籍就无法从文字上看到,必须要点入连结才能看见
所以改为要清楚标示出书名、作者、出版社、价格
一样可以丢连结、跟图片,但是连结、图片内有的,ptt文字板就必须要出现
ptt文字板没有,连结内却有的话
一样是标示不清,算是违规
这边就要直接讲
只要文章内出现任何连结
例如文章列出5本书籍资料,然後放了露天或是奇摩的拍卖卖场的连结
只要放了连结,就必须要把那个卖场里面有贩卖的任何相关书籍通通列出
卖场里放置100本书籍,就要把100本书籍都列出
请不要跟我硬凹,放签名档也是一样
反正文章内不管是内文还是签名档或是推文,出现任何连结就请逐一列出
只要出清广告文内放了任何的卖场连结
就算是只放该本书籍的卖场连结
一样可以从该连结看到同一卖场的其他书籍
强烈要求要逐一列出清单就是要避免任何违规物品或是非BL书籍物品的偷渡
要是不认同这样的作法
就请不要在文章内放置任何站外连结或是图片连结(包含GOOGLE清单)
或是寻求无这样限制的它板去发文
------------------------
〈5〉 刊物书籍物品之徵求文,徵求相同物品发文至少需间隔七天
-初犯删文,再犯删文并水桶一周
同样的刊物或是有重复的,发文至少需要间隔七天
砍掉重发仍算是违规
所以禁止砍掉重发
------------------------
〈6〉 广告文内贩卖非BL书籍、物品不得超过以下限制
6-1 符合BL相关之书籍或物品品项需超过十项才能贩卖非BL书籍、物品
以品项来做区分,同一套作品有18集
(等於18本)仍算一个品项
6-2 非BL之书籍、物品品项 总和不得超过五项
-违者直接删文,再犯删、退文并水桶三个月
相关详细说明请参阅:
#1L1L40_F
重大改变之二
是前阵子的是否禁止偷渡非BL书籍商品投票出来的结果
简单举例,若是想要偷渡海贼王的漫画来出清贩卖(1~70集)
必须要先出清十个符合BL相关的书籍物品品项
出清书单必须为以下举例
1.只有花知道 1~3集 宝井理人 尖端 10元
2.恋爱暴君 1~9集 高永ひなこ 东贩 10元
3.阿干系列 ornvQ 个人志 10元
4.xxxxxxxx xxxxxx xxxxxx 10元
~
~
~
10.进击的巨人 all艾 xxxx 同人志 10元
11.海贼王 1~70集 尾田 东立 10元
同一系列的书籍,如恋爱暴君总共有9集,但是它只能算是一个品项
单册完结的,一本就是一个品项
海贼王就算有70集(70本),也算做一个品项
要偷渡海贼王,该篇出清文就必须要有至少10个品项商品
偷渡的书籍物品,最多只能五个品项
所以达到10品项
要偷渡海贼王整套、火影忍者整套、哈利波特整套、暮光之城整套、魔戒整套
五套加起来的数量就算超过1000本,也只算五个品项
----------------------------
其他事项
。 BB-Love板板主任期一年,板主交接日期为每年的11月8日,得连选连任。
-有意连任之板主可提前举办适任/不适任投票
以往都是9月开始板主的徵选报名
根据去年想要连任的经验後,发现会压缩到之後想要举办活动的申请时间
所以另外新增要是有意连任,可在徵选报名开始前提前举办适任不适任投票
要是结果为不适任,9月即开始进行新板主的徵选报名
若结果为适任,9月的新板主徵选报名就可以视情况决定要不要举行(觉得人手不够时)
--------------------------
新板规的详细说明大概就是这样
若是对於新板规有不清楚的都可以直接推文询问,会做详细说明更新
最後,关於惩处部分,有些是之前的板规订定的沿用
有些是新增上的
在BB-love板要违规并受惩处其实有点困难
只要有事先看过板规,每一个项目都清楚列出来
哪些可行哪些不行都很清楚
每次板规做修订时也都有公告并置底
希望大家有不管到哪个板前发、推文都先详细阅读过板规的习惯
公告文也要每篇都看过
谢谢<(_ _)>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24.193.24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B-Love/M.1426411776.A.FCF.html
※ 编辑: gxu04 (125.224.193.246), 03/15/2015 17:32:56
1F:→ onigiri: 关於文章分类的寻文可否改为查找、请益之类更通用(?)的词 03/15 17:46
2F:→ gxu04: 使用查找、或是请益的方式会不会容易误会成寻找实体物品呢 03/15 17:50
3F:→ onigiri: 主要是发现没有提问用的分类,虽然闲聊也万用啦@@ 03/15 17:50
4F:→ gxu04: 或是变成单纯的问题文 03/15 17:50
5F:→ onigiri: 像我一看到寻「文」只会以为是要找小说~ 03/15 17:51
6F:→ gxu04: 那直接将寻文分类改成[问题]呢?可寻文也可发问题其他问题 03/15 17:51
7F:→ oj113068: 讲到文章分类的修改我其实有一个想法很久了,就是小说 03/15 18:48
8F:→ oj113068: 的部分我们长期以来用[自创],但感觉用[原创]比较合适 03/15 18:48
9F:→ gxu04: 关於这部份我会在想想,因为这一改是连也可能有影响 03/16 21:34
10F:→ gxu04: 谢谢提议:D 03/16 21:34
※ 编辑: gxu04 (61.223.39.62), 07/04/2015 12: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