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nyty (囧囧。)
看板BB-Love
标题[公告] 关於路人文标题适用
时间Tue May 15 00:25:19 2012
Dear all:
近期收到版友对於红茶事件相关创作之标题适用[衍生]或[自创]之疑问,
谨以本公告回应。
现行版规仅规范针对路人之讨论,未规范创作;而红茶事件已属新闻事件,
可确定相关创作乃为针对特定
半公众人物之衍生,故建议作者於文章列表以
T键修改文章标题,调整文章分类为[衍生],於内页加注取材来源。
并建议未来针对类似新闻事件之创作使用[衍生]分类发表,并於内页加注
文章取材或改写来源。针对非公众人物之创作则不在此限。
非公众人物:非属公众人物或半公众人物之一般人
例如作者之邻居王小弟与李大哥
半公众人物:藉由特定事件已为多数人所知,
但非属政治人物/艺人/历史人物之一般人物。
例如网路流传之事件/新闻事件之主角
公众人物:政治人物/艺人/历史人物等广为人知之特定人物。
以上,若有疑问欢迎以群组信反应与版务群。
版工 pennyty asakuraes knnioio
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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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74.221
1F:推 a004710:已更正! 感谢版主提醒! 各位辛苦了~ 05/15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