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luz ( 歧路摇光。)
看板BB-Love
标题[自创] 野猫先生 5
时间Fri Mar 2 02:02:50 2012
如果可以当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我愿意遗忘。
五、
有一类的行为叫作没必要的骨气,坚持每天骑脚踏车十三公里去上学就是其中一个。
可是李宇衡非常坚持,他说,公车上人挤人的场景恶心至极,车厢里陈闷腐败的臭味也令
他不舒服。校车?那更别说了,想到离开学校还要和同学继续缠斗就很累。住校呢?谢妈
妈继续耐心的询问。养子只是阴沉的摇摇头,迟钝的她才突然想起了他过去的遭遇,於是
叹口气,说,好吧,你骑单车,天气不好时我们开车送你。
李宇衡满心只想着怎麽把自己弄得不起眼。他花了一个暑假打工,专挑送货、搬运、
扛砖头这一类的粗活做,晒得皮肤脱了好几层皮,但每次都红了几天又退回原来的颜色,
一个夏天晒下来,竟不见他变黑多少,手臂虽然更加结实,却也没变得多粗,教他气馁不
已。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长得很特别。在这个滨海小镇,男孩们绝大多数都会长成黝黑粗壮
、身上带着海砂咸味的野性少年,偏偏李宇衡白皙单薄,虽说身高好歹也有一六九,肩膀
手臂也比国中时厚了些,但看上去还是比同龄的男孩们娇小几分。他认为自己的脸已经无
药可救了,好歹身材还可以粗犷一点吧!结果一个暑假的心血全都白费了,只是好险领到
不少工资,让他弄来了一把还不错的电吉他,外加导线音箱效果器,还有剩些零头可以多
买几张唱片。有了这个新宝贝之後,少年没人陪伴的假期一点也不无聊,每天下班回家就
是疯狂的练琴到深夜,为此,他非常感激谢家两老的不罗唆、不干涉,他们对他的信任,
令他感觉十分安心。
说要骑单车上学,其实一方面也是为了变壮。要不,他更乐意打工赚钱、在学校附近
租个小套房。独自居住适合他的本性,更何况,他也不愿一直依赖谢尚文的父母。
初到K中,他看了分班表并开心的发现:他所属的一班,没有任何同个国中的同学。於
是他找到教室,挑个靠窗不显眼的位置坐下来,就趴在桌上继续补眠直到导师驾到。
没什麽值得一提的事情。高中比国中自由一点点,至少他们可以在自己座位上自我介
绍。他微微晃神的度过这一天,很平静,新干部没他的份,他领到了学号、新书包、新课
本、新制服,交出注册单和大头照,然後随着同学一起集合整队到礼堂参加开学典礼。
我还算喜欢这个高中,他想。虽然一切都制式,但没什麽特别不能忍受的,而且好歹
是男女合校,不至於像其他明星高中那样单性别,要是读男校的话,他敢说自己会紧绷到
拒绝上学。新班级里几位搭讪他的同班同学都尚称人模人样,一律都是我是某某某,以後
就是同学啦希望相处愉快这类的台词,比以前稍懂人情世故的他可以微笑点头,说声请多
指教,一点也不麻烦。
接下来,也都奇蹟似的平静,他过得很顺利,每天安静的流连在图书馆、社团、屋顶
上,没有国小时的集体斗殴、国中时的流言与恶梦,他生平头一次体会当平凡学生的感觉
。李宇衡加入了吉他社,也到热音社走了一趟,两个社团的学长姐们都对他纯熟的技巧惊
为天人,说他已经是学校里最强的吉他手了。拜这个才能所赐,他虽然还是不懂怎麽像别
人那样热络交谈,但总是有个归属,吉他社的大家凡是集体行动一定会找他一起,他们直
接把他的冷淡寡言归论为天才特有的人格。
不过真正令他开心的是,热音社里有几个有底子的新生,於是他们很快的说好了组团
,吉他手当然是李宇衡,主唱则是九班的阿鬼,兼任键盘手;贝斯手是三班的冠群,鼓手
是七班的Kevin,除了李宇衡之外的三个,都在国中时就组过乐团了。四个摇滚少年简直相
见恨晚,他们都爱妖冶的英式摇滚和粗犷的grunge,贝斯和鼓手更迷nu metal,不过倒只
有李宇衡对民谣着迷。「所以说,李宇衡为了民谣抛弃热音社,真伤心。」第一次见面,
阿鬼就这样酸他,「吉他社表演常常要自弹自唱噢,害羞小朋友你敢吗?」
李宇衡愣了一下,唱歌他是自认可以,但在一群观众面前唱歌?他还真的没想过。不
过,嘴倒是抢在脑袋之前动了:「你敢我就敢。」
「喔喔喔!」众人鼓噪起来,开始敲敲打打的命令他立刻自弹自唱一首。
虽然紧张,但不曾面对这种场面的李宇衡还是老实的抓起木吉他,坐上一旁的窗台,
於是同学们欢呼鼓掌。
闭上眼,第一首掠过脑中的歌,Nirvana的Lithium。
他调了一下弦,拨起前奏。李宇衡的歌声当然和那位传奇主唱Kurt Cobain的不能比,
他刚变过声、稚气未脱的少年嗓音是相当青涩的,却也清澈嘹亮。完美的音准和不错的诠
释技巧稍稍掩饰了缺陷,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听过这首歌、也不是大家英文都好到可以完全
懂歌词,但却一致同意他有着堪与他的吉他技巧匹配的好嗓音。
在众人的掌声中,李宇衡跳下窗台,不知所措。
「干,超帅的!我们第一次练团就练Nirvana啦!」阿鬼大叫。
阿鬼低沉的声音一定更适合唱它。李宇衡一边笑着接受大家的拍肩膀攻击,一边想道
。於是在轰轰的摇滚乐里,他快乐、或说几乎是带着某种惊喜的度过了高中的第一个学期
。他依旧沉默,和班上的同学几乎没有接触,除了乐团,他独来独往,但非常满意这样的
生活。
第二学期初的盛事,是三月底的班际篮球赛。体育课时,老师特地考了罚球和三步上
篮,不知道该说运气太好还太差,李宇衡表现奇佳,尤其是罚球线上的定点投篮竟然罚十
中九,老师和同学们都对这文弱书生另眼相看了。
「…方育翔、王立乔、夏廷洲、杨孝玮、李宇衡,以上念到的十个同学留下来。」老
师说道。「好了,其他同学下课!」
球场上剩下他和另外九个大男孩。那些人全都是班上本来就公认的运动好手,更有五
个是同学们私下称呼的MVP五人帮,放学後总在球场流连,旁边还时常有七八个女孩围着他
们指指点点,鼓掌尖叫。想到这里,李宇衡不禁瞥向旁边那个脸蛋帅气、身材结实的夏廷
洲,他和这人似乎没说过话,不过他知道很多人唤这家伙为「王子」,大概因为他是全班
唯一被选进篮球校队的男生吧。他真的很高,目测有一八五,而现在正全神贯注的转右手
食指上的篮球。李宇衡总觉得这种行为很有一股傻气的喜感。
再看看其他八个人,李宇衡很哀伤的发现自己显然是身高最矮的一个。说真的,他从
没在体育课以外的时间打过篮球,就是体育课,也有一半以上被他跷掉了。因此,不只没
怎麽碰过球,他甚至连基本规则都一知半解。
「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一班的篮球代表队了。到三月二十九之前,大家尽量抽空一
起练球,互相帮助,懂吗?」老师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梭巡一遍,「习惯打中锋的举手。」
两个男孩举起右手,四周顾盼了一下。「夏廷洲、林至宥。好,就是你们啦,你们两
个也最适合。其他人,有习惯位置的现在跟我说。」
几乎大家都有自己习惯打的位置了,只剩下李宇衡和另一个同学。「那就刚好一人补
一个缺吧,李宇衡打得分後卫,叶子伦打大前锋,先暂时这样,有需要再换。」老师拍拍
手,「老师先走了,你们可以自己练习。」
「喔喔,大家先来打一场五对五吧!」
没有人打算告诉我得分後卫该做什麽吗?李宇衡欲哭无泪的想着。
「李宇衡,来我这队吧?」那个和他毫无交情的篮球王子开朗的向他招手。
「可是……」李宇衡显得相当困扰,「得分後卫是什麽?」
王子的表情一瞬间停格了。
「喂!等一下!」他对其他人喊,「有没有人规则不清楚的?我现在一次讲一讲啦!
」
李宇衡不禁有些脸红,好在有几个人不是那麽清楚犯规的限度和禁区范围,马上提出
来讨论。夏廷洲这人也算够意思,把大致的规则都混在这些问题里一并讲解了,顺便以讨
论战术为名,和队友们决定了每个人负责做什麽,这麽一来,李宇衡稍有了初步概念,不
必当着大家的面问基础问题了。
打篮球对他来说真的是很新鲜的体验。队友们各个都有相当实力,虽然传球时常力道
过大,不过李宇衡的力气不小,只要传球有到位,他都能接住,然後有些生疏的运球和传
中。李宇衡讨厌运动,他曾以为自己一定和这种东西八字不合,但一试之下才发现,所谓
球类运动的天赋,似乎也流在自己血液里,和打架这回事一样。
一场打下来,他所属的这队小胜了对方四分,相当漂亮。大家擦汗喝水,互相击掌,
他也有热血沸腾的感觉。竞赛的刺激和赢球的喜悦,和把一首曲子练好一样令人着迷。
「李宇衡!你是我们班暴力篮球风格里唯一一个特例耶!」夏廷洲拍着他的肩膀笑道
,「超灵活的啦,真羡慕。」
「得分王嚣张个屁,闭嘴啦!」同为中锋的林至宥一个拐子打在夏廷洲背上。李宇衡
知道这两人向来就是好哥们。
「吃屎啦你,林幼稚!」他转身架住林至宥。
「听别人称赞会很爽,被阿洲称赞只会觉得被表到吧,对不对啊李宇衡?」
「蛤?」他愣了一下。
「反正你天份不错啦,多练一下,每天放学都来跟我们一起打球吧。」夏廷洲绽放出
一个充满阳光味道的笑容,「来吧来吧,跟我们打很好玩的!」
放学练球,假日练团。还不错吧?李宇衡耸耸肩,他不怎麽在乎课业成绩,这样的生
活,听起来还算惬意。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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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小攻总算出场了,慢吞吞的家伙!(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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