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BJtraveling (LBJ旅游)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问题] 休息区球员和对队场上球员发生冲撞
时间Sat Dec 19 11:11:19 2015
前天遇到一个案例
想了几天还是上来询问一下各位先进的意见
想确定这样吹判是否合理
事情大概是这样
A队抄球发动快攻,进入前场後
其边线为B队球员席,有一位球员(非场上)
从最底绕出踏进场内,和场上持球快攻球员发生冲撞
(该球员表示为准备进行换人,在向纪录台移动的过程不慎
踏入场内,又没注意到对方发动快攻,才会误和球员发生冲撞)
冲撞後发生零星冲突,A队被撞球员和B队球员席(撞人球员)
发生推挤(为A队被撞球员先出手推人)
正常情况应该是吹判T,执行1罚1掷。
但有以下几个考量
1.该次快攻前方无防守球员,应为一次easy basket
2.A队球员并非沿着边线进行快攻,如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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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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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撞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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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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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球员和边线至少仍有1人以上之空间
理论上即使球员不小心踏入场内,也不至於发生冲撞
当时比分拉锯中,加上非专业球员的罚球较不稳定
即,有相当之可能性为以T换取对方的阻止快攻机会
(而且以该球员之过往纪录,此举可能性极高,不过不
考虑此补充说明,仅以此次动作吹判)
因此讨论後(其实也没什麽讨论,另一个裁判是新人没发表什麽意见)
针对A队球员动手推人一事给予技术犯规
B队球员席进入场内冲撞球员一事,视为刻意为之
采用球员未经许可离开球员席区进入场内,给予夺权犯规
B队1罚 → A队2罚+球权
回去後翻了一下规章,感觉应该可以这样解释
只是罚则的顺序不太确定,若单纯照先後顺序
D → T 球权好像会回到B队手上,这样也怪怪的
请问各位先进会如何吹判此状况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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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BJtraveling (140.119.117.168), 12/19/2015 11:12:28
1F:推 Mar1boro: 有肢体接触的犯规部份应该给U比较恰当 12/19 11:27
2F:推 thiefkisi: 两个球权是否能够抵销,所以仍为A队球呢? 12/19 13:08
3F:推 KOBEFAN: 同一楼A队推人应判U 至於B队给到D怪怪的 除非他摆明进场 12/19 23:33
4F:→ KOBEFAN: 要打人 不然应该是给Bench 12/19 23:34
5F:推 KOBEFAN: 後来想想 似乎给D也可以 因为不只进入场内 而且冲撞对方 12/19 23:45
6F:→ KOBEFAN: 觉得进入场内这点可以判B 冲撞球员这点可以判D 就是B+D 12/19 23:50
7F:推 linu3to: 依据你的描述分为两个部分1.是状况已经发生要怎麽处理 12/20 16:59
8F:→ linu3to: 2.是像这样的比赛身为裁判的人应该怎麽执行 12/20 17:00
9F:→ linu3to: 一样用规则来说做解释。 12/20 17:00
10F:→ linu3to: 首先,如果照你描述,你是当事人,你才能感知球员的状况 12/20 17:01
11F:→ linu3to: 依据38.1.4裁判可藉由警告球队成员以避免技术犯规发生 12/20 17:02
12F:→ linu3to: 当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小的见解为... 12/20 17:02
13F:→ linu3to: 由於他是要去替补,所以身分上他还是替补球员 12/20 17:03
14F:→ linu3to: 依据19.3.4替补员需在界线外等候,直到...始可进场。 12/20 17:06
15F:→ linu3to: 这个部分的判决就是给予教练一次技术犯规C。 12/20 17:07
16F:推 linu3to: 之後A队球员(球员)的堆挤是U。 12/20 17:10
17F:→ linu3to: B队球员(替补球员)的推挤就给D,因为U只能用在球员身上 12/20 17:12
18F:→ linu3to: 这结合36.1.1与37.1.1,皆有有明确提到,所以给D没有问题 12/20 17:13
19F:推 linu3to: 所以顺序就是B队的C->A队的U->B队的D 12/20 17:17
20F:→ linu3to: 罚则:A队1罚1执->B队2罚1执->A队2罚1执,抵销後... 12/20 17:19
21F:→ linu3to: A队1罚,且拥有球权,然後B队该位球员离场。 12/20 17:20
22F:推 james21: 同意楼上大大说的,但是否应该B队B,而不是给C呢?非教练 12/21 03:46
23F:→ james21: 本身技术犯规 12/21 03:46
24F:推 linu3to: 同意james大,一时脑麻没想清楚...感谢! 12/21 10:43
25F:推 james21: 哈哈,不会啦,我也有点猜测的 12/22 02:18
抱歉最近太忙没时间回覆
当下没有给A队U的原因是因为当时想法是
U应该只能吹在场上球员对球员犯规(?)
所以才只有给A队T
另外可以给B这件事情我倒是完全没想到
只是针对同一件事情可以重复给B+D吗
还是说可以认定为两件事情(进入场内&冲撞球员)
不过至少罚球数量和各位建议的结果相同真是太好了
另外最近在讨论这问题的时候突然浮现一个新问题
如果今天冲撞球员的不是休息区球员
而是隶属该加油区的非球员
是不是就只能给B了呢?
(虽然这情况不常发生,不过小型盃赛或小场地似乎常有这状况)
※ 编辑: LBJtraveling (140.119.117.168), 12/22/2015 09:05:07
26F:→ forevertoy: 我认为不能给B+D,此事与替补与否无关,该事实结果为 12/22 12:31
27F:→ forevertoy: 板凳席冲撞场上球员,判决D,至於事後的A要吹T或U可以 12/22 12:31
28F:→ forevertoy: 视当时的严重性决定。 12/22 12:31
29F:→ KOBEFAN: T和U的差别主要只在於是否为身体接触 和是否为场上球员及 12/22 17:37
30F:→ KOBEFAN: 严重性无关 至於B+D 如果将之视为斗殴 39.3.1的罚则有写 12/22 17:38
31F:→ forevertoy: T和U规则是这样没错,这部分我的叙述可能比较不恰当 12/23 05:41
32F:→ forevertoy: 而B+D以39条这部分来看的话,确实判例是这样,而较不 12/23 06:05
33F:→ forevertoy: 适合之前所引用的19.3.4来说明此判例。 12/23 06:05
34F:→ forevertoy: 而B+D以39条这部分来看的话,确实判例是这样,而较不 12/23 06:10
35F:→ forevertoy: 适合之前所引用的19.3.4来说明此判例。 12/23 06:10
36F:推 linu3to: forever大,我想依据特殊状况-犯规後还有犯规 12/23 12:11
37F:→ linu3to: 依序去解释所有事件的顺序,而引用19.3.4是因为替补程序 12/23 12:13
38F:→ linu3to: 在规则中有明确描述,而照原po叙述, 12/23 12:13
39F:→ linu3to: 一开始的确只发生不合程序的替补,所以给予B。 12/23 12:14
40F:→ linu3to: 那後续在B这个犯规发生的死球时间内,一连串的罚则同先前 12/23 12:15
41F:→ linu3to: 所描述的相信没有问题。 12/23 12:16
42F:→ linu3to: 至於你疑惑的点不知道是不是"替补"走进场内这件事情? 12/23 12:16
43F:→ linu3to: 老实说正式比赛由於动线及场地规划皆会符合FIBA规定 12/23 12:17
44F:→ linu3to: 所以基本上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 12/23 12:17
45F:→ linu3to: 而由於一般大学或是社区比赛,受限於场地因素, 12/23 12:18
46F:→ linu3to: 难免有各种奇怪的判例出现,而我们只是试图用规则去解释 12/23 12:18
47F:→ linu3to: 理解规则的精神,藉由引用来描述整个事件的合理性, 12/23 12:20
48F:→ forevertoy: 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想说明其实像这种状况发生时, 12/24 06:13
49F:→ forevertoy: 要了解的是发生的人、时间、地点及结果,不该被其余 12/24 06:13
50F:→ forevertoy: 的说词、动机而左右,也就是本文中的第一个括弧部分 12/24 06:13
51F:→ forevertoy: ,这些都不会是判决需要考量的部分。替补这只是该球 12/24 06:13
52F:→ forevertoy: 员的说词,而非场上真实发生的情况,裁判可用作参考 12/24 06:13
53F:→ forevertoy: ,但不能以此做判决的依据,所以我才会认为19.3.4做 12/24 06:13
54F:→ forevertoy: 吹判依据似乎不太恰当 12/24 06:13
55F:推 james21: 经过询问後,应判B队教练一个B,B队替补员登记F离开球场 12/24 12:57
56F:→ james21: ,之後宣判A一个U,以上浅见。 12/24 12:57
一般的大学系队比赛没有教练,所以登记B也会变成是该队
队长纪录一个技术犯规,A的U或T是可以依照情况决定吗
因为後续和其他朋友讨论的想法
多半都是倾向公平为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原本可以得2分的情况下
被对方恶意阻挡,其罚则应该严重於2分
也就是至少1罚1掷,或是2罚1掷
在当下我会认为T是比较合理的吹判
但是也有朋友认为动手就是U/D起跳
※ 编辑: LBJtraveling (140.119.120.6), 12/26/2015 16:02:20
57F:推 KOBEFAN: 刚发现D也可以判板凳席 所以其实B+D共3罚加球权就很公平 12/26 23:31
58F:→ KOBEFAN: 但因为A的U是最後罚则 就变成A队先罚完3球 B队再2罚+球权 12/26 23:34
59F:→ forevertoy: 其实楼主在寻找“公平”原则时,陷入了一个盲点,那 12/27 00:07
60F:→ forevertoy: 就是A的“动手”。如果今天他不动手,B+D三罚+一掷, 12/27 00:07
61F:→ forevertoy: 绝对是一个合法且公平的吹判。但是A动手了,纵使给他 12/27 00:07
62F:→ forevertoy: U,他也没有任何立场可以提出抗议,且规则的确是U/D 12/27 00:07
63F:→ forevertoy: 起跳。也就是说规则给他的公平且得利的判决是被他自 12/27 00:07
64F:→ forevertoy: 己搞砸的。 12/27 00:07
65F:推 james21: B+D的话,B要怎麽合理解释呢? 12/29 01:59
66F:→ forevertoy: 请参阅39.3.1 12/29 16:14
67F:→ LBJtraveling: 大致上理解各位的建议了 感谢各位 12/31 15:43
68F:推 willsima: 参考苗栗篮球协会103.10.10(2014规则判例)19-20状况 04/04 11:08
69F:→ willsima: 说明,非法的进入或留在场内的球员必须离场,并且宣判 04/04 11:08
70F:→ willsima: 该队教练登记B犯规。额外球员比赛中所有得分有效,该球 04/04 11:08
71F:→ willsima: 员发生的所有犯规被看作是球员犯规,列入该节球队团犯总 04/04 11:08
72F:→ willsima: 数。 04/04 11:08
73F:推 willsima: 更正赢参考苗栗篮委104.01.24(适用2014年国际篮球规则c 04/04 11:16
74F:→ willsima: ase book) 04/04 11:16
75F:推 k1230588: 板凳球员非法进入场内或停留於场内宣判球员离场 记B 02/22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