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ie99999 (小T)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 关於篮下三秒
时间Sun Dec 16 23:38:44 2007
※ 引述《MILD8 (八星)》之铭言:
: 26.1.2 当一球员有下列情况时,三秒得予宽容:
: -试图离开禁区
: -在禁区内,他或他的队友正在投篮动作中,且求正好离手或已经离手。
: -在禁区内停留未达三秒,即开始运球投篮。
: 并非如"学长"所说的"三秒重新开始计算",那传出去再传进来就好啦~
: 正确的说法是"得予宽容",且规则也明确叙述其状况!
: ex. A3在禁区届临三秒,A1传球给A3,A3运球(一秒),收球出手(两秒),是否构成三秒?
: 我的看法是,整个过程A3在禁区近5秒,但他在届临三秒时接获传球便开始向篮框进攻,
: 立即有进攻篮框之意图、动作并投篮,依规则三秒得予宽容。反之,无投篮动作或最後
: 将球传给队友,则为三秒违例。
: 宣判三秒考验裁判的视野是否够广,因为必须包含从进入禁区到离开或出手的过程;若
: 须宣判三秒,也应迅速明快,如此例,A3最後将球传出,此时便应立即宣判违例!
: P.S.这并不是新规则喔!2000-2004便有了!
: ※ 引述《sasamafairra (Necropotence)》之铭言:
: : 我爬过文 所以了解三秒的定义
: : 但是我之前有听学长说
: : 当球传入给禁区球员时 3秒重新开始计算
: : 也就是说 忽略掉卡位的时间
: : 例如 某球员卡位花了两秒 而单打的时间到出手花了三秒 那要吹三秒吗?
: : 我个人是觉得有三秒 因为三大忽略原则都不符合
: : 但是学长说 这是最新的规则 还是业余的新规则我忘记了
: : 我想确认一下~~
: : 麻烦各位解答 谢谢
有点小问题,若运一下完即收球投篮,那应该不会花费到两秒的时间。
除非在收球之後有被干扰到,那应该在收球被干扰之後就会被宣判三秒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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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43.153
1F:推 MILD8:无进攻篮框的意图、或是有进攻篮框的意图最後将球传出和因防 12/17 04:04
2F:→ MILD8:守而无法投篮便不符合得予宽容的状况。 12/17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