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ehsgge ( )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关於"这样算违例吗?"有一个小问题
时间Mon Nov 26 20:52:09 2007
※ 引述《MILD8 (八星)》之铭言:
: 第24条定义的是运球的动作而非"控制球",运球只是控制球的其中一个条件。
: 球的控制应该依据第14条,
: 14.1 球队一员因持球、运球或其可处理活球的状况时,即为球队开始控制球。
: 这里可以分成两部份来看:球员控制球与球队控制球。
: 球员控制球 = 当球员可以掌握着球、开始运球或可以处理活球的状况。
: 要注意的是:
: 1) 控制球并没有规定是要双手或单手。
: 2) 拍、拨、点此类触及球但非球员控制球的动作亦无规定是双手或单手。
: 以上为个人拙见,至於版友的问题,我觉得整个过程没有描述的很完整,
: 所以没有办法下结论,欢迎大家提出不同的见解或是纠正!谢谢!<(_ _)>
在今年稍早的台北县研习会刚好有讨论到这一个情形
老师的解释是
跳出场外在空中把球拨回到场内
球已触及到场内的地板後
自己又第一个得以控制到球
这个"拨回来"的动作 即视同开始运球
因此 接下来控制住球的情形:
若把球接了起来 即运球结束 不得再次运球
若没接起来而是直接就接着运球 此动作合法
给大家参考一下
: ※ 引述《Jamis (杰米斯)》之铭言:
: : 问题:
: : 如果我跳到借外把球拨回场内
: : 然後在脚回到界内之後继续运球
: : 这样算违例吗?
: : 解答:
: : 稍微看了一下规则上 好像没有特别针对此一状况去做解释 (也许是我漏看)
: : 我个人的想法是
: : 球员人在界外 有球权的话当然是出界违例
: : 不过拨进界内後球员本身出界 本身并没有控制球 球也没有出界
: : 比赛当然是继续进行
: : 球员本身属於界内
: : 当他合法的从界外回到界内时 他应当就是场上的一份子
: : 他在先前拨进来的球若没有结束对球的控制的话
: : 他理应可以去继续控制球
: : 球员很难以这样的情况从中得利
: : 毕竟在他身体出界时 场上的另外九个人比他更有机会去控制这个拨进来的球
: : 抢救要出界的球并将之拨拍回界内力道也难以控制
: : 所以个人是觉得 并无违例
: : ===========================================================================
: : 那麽又根据
: : 24.1.1 当球员将活球控制後,即将球传、拍、滚转或运球,在未经其他球员接
: : 触之前再行触球,即为运球开始。
: : 球员开始运球後,如""双手同时触及球"",
: : 或球在单手或双手上停留时,运球即告结束
: : 球员手部未触球时,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 : 集合以上
: : 假使球员是用双手控制球
: : 再将球丢回场内
: : 那他合法回到场内还能控制球?
: : A:拿球即是二运?
: : B:可以拿球但不能运球?
: : C:依旧能运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92.133
1F:推 ZBeta:了解了 谢谢分享 11/27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