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is (杰米斯)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问题]关於"这样算违例吗?"有一个小问题
时间Mon Nov 26 15:32:33 2007
问题:
如果我跳到借外把球拨回场内
然後在脚回到界内之後继续运球
这样算违例吗?
解答:
稍微看了一下规则上 好像没有特别针对此一状况去做解释 (也许是我漏看)
我个人的想法是
球员人在界外 有球权的话当然是出界违例
不过拨进界内後球员本身出界 本身并没有控制球 球也没有出界
比赛当然是继续进行
球员本身属於界内
当他合法的从界外回到界内时 他应当就是场上的一份子
他在先前拨进来的球若没有结束对球的控制的话
他理应可以去继续控制球
球员很难以这样的情况从中得利
毕竟在他身体出界时 场上的另外九个人比他更有机会去控制这个拨进来的球
抢救要出界的球并将之拨拍回界内力道也难以控制
所以个人是觉得 并无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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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又根据
24.1.1 当球员将活球控制後,即将球传、拍、滚转或运球,在未经其他球员接
触之前再行触球,即为运球开始。
球员开始运球後,如""双手同时触及球"",
或球在单手或双手上停留时,运球即告结束
球员手部未触球时,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集合以上
假使球员是用双手控制球
再将球丢回场内
那他合法回到场内还能控制球?
A:拿球即是二运?
B:可以拿球但不能运球?
C:依旧能运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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