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li (大学生)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 关於翻球
时间Sun Aug 20 00:25:32 2006
※ 引述《twngsm (飞呀)》之铭言:
: ※ 引述《andreli (大学生)》之铭言:
: : ^^^^^^^^^^^^^^^^^^^^^^^^^^
: : 我跟版主有一样的问题,看不太懂这句。
: : 所以我从字面上来看,并加以回覆,有错请鞭 XD
: : 违例在有时候也会依照得利原则来吹判的,
: : 像是A队进攻,B队的脚不小心踢到球了,球仍在A队的手上,
: : 这时候是不该吹判脚踢球违例并重新给予24秒进攻权的。
: : 但是如果A队进攻,B队的脚不小心踢到球了,球却在B队的手上,
: : 而B队拿到球可以快攻,这时就该给予吹判B队脚踢球违例并重新给予A队24秒进攻权
: : 再补个小例子,
: ^^^^^^^^^^^^^^^^^^^^^^^^^^^^^^^^^^^^^^^^^^^^^^^^^^^^^^^^^^^^^^^^^^^^^^^^^^^
: 以上这一段我有点小疑问....那就是脚踢球违例是着重在"故意"这两个字上面^^
: 规则13.2.1 带球跑,故意用腿的任何部分踢球,挡球或以拳击球均属违例.
: 但是腿部无意接触到球或被球触及,不视为违例...
: 而在陈老师以及伍老师所翻译的EZ话篮球里也有提到:
: 假如一个球员意外的踢到球,并不算违例,即使他或他的队友因此而得利..
: 所以上面A大所提到的这个情况应该是不属於违例的喔^^
: 有错的话请各位前辈指正^^
: : A1在後场运球,无人防守,他不小心带球走了一下,
: : 或是
: : A2在前场快攻,无人防守,上篮不小心走了一小步,球进。
: : 真的一律吹判违例吗?
我知道脚踢球的认定要素在於是否是故意或无心,
所以我的例子强调了裁判看起来是无意的,
至於故不故意当然是由裁判的主观认定,
但是我有时其实会跟着得利原则一起来吹判,说起来还是有点还是case by case。
我的那个例子是我凌晨的时候脑袋里突然浮现的例子,
不过那个画面其实是比较极端的,所以我才会认为该吹判违例,
因为我脑袋里想的画面是B1其实心里有想要去踢球,
但是装作完全没这回事的样子,结果脚去踢到球,
A1又是控球後卫,最後就被B1快攻上篮了。
可能例子真的有点不太好,但是我想很多人常常都会有这种想偷鸡的行为吧
因此我是觉得搭配得利原则比较不会出问题,
就像是如果这个时候B1上篮得分了,A1抗议说明明他就有踢到球,
你说他不是故意,A队会服气吗?在球场上真的就是哑巴吃黄莲了。
以上只是我的小小见解,
我也只是个还在慢慢练功升等级的小裁判,
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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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wngsm:这应该也算规则的死角吧XD 08/20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