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sxyz (#248 两年之间)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转录]0.3秒事件UBA官方文章
时间Fri Mar 18 10:07:05 2005
※ 引述《AEM (目标!华航!)》之铭言:
: ※ 引述《scad (last semester!)》之铭言:
: 今天裁判是怎麽知道「比赛事实上已经终了」了?
: 是「看纬来」所以才知道的吧?
: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人学法律 @@|||
: 我记得国外法律有规定「非法蒐证」的证据是不能成为呈堂证供的
: 好像叫「毒果树理论」是吧? (我不是读法的…………不清楚)
: 那今天「看纬来」所以才知道「比赛事实上已经终了」
: 如果当时裁判作出比赛已经终了的判决
: 是不是就是使用不合规定的方式取得证据来宣判?
: 那这样的判决是「合法」与「合理」的判决吗?
像我个人的看法是..
在规则有修改的空间但是规则目前仍然是这样的情况下
也许可以绕个弯来完成这次的比赛争议
由纪录台去观看比赛的录影
而不是由裁判本人去观看
然後由裁判和纪录台去讨论到底时间是不是在合法时间内
我想规则的叙述是针对裁判 不能藉由图片 录影带等媒体资料去对比赛作判决
并没有限制裁判与纪录台对时间做最後的确定然後宣判判决
让去确定时间的工作回归给纪录台
至於关於裁判本身的职责吹判 例如违例 犯规等等 则完全不适用电子媒体
即使事後观看那是个误判 也是不能改判 这可以算是个相对的误判
因为那个时间点上 裁判的感知就是如此
NBA 也是如此
可是让时间超出合法的时间才宣布比赛结束 我觉得算是个绝对的误判
裁判本身也没有能力去决定时间是不是可以终止了 只有宣告纪录台给予的资讯
虽然吹判了一个两次罚球的犯规 但是这个犯规要在合法的时间内才有效
因为场馆的因素致使时间上有落差而出现不在合法时间内的犯规
应该由裁判和纪录台沟通後做判决上的更正
这次的争议好像是由纪录台坚持比赛还有时间 0.3 秒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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