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d (又闭关~homesick~~)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 走步?
时间Sat Jan 1 03:04:56 2005
※ 引述《boniai (boniai)》之铭言:
: ※ 引述《hidepata (Back for good)》之铭言:
: : 晚上比赛时,对方进攻违例
: : 由我们发边线球时,裁判居然判我们发球的队友走步??
: 没错阿 经由裁判的手发球 线外是会吹走步的喔<死球状态>
: 如果是进球後的发球就可以移动脚 <活球状态>
: 不过要注意 有时候进球後球滚太远 由裁判给球
: 那就视同由裁判发球喔
恩...藉这个机会说一下
希望大家在试着答题的时候
在没有百分之百确定你的答案是对的时候
不要用太肯定的语气
或是加上个人见解等字样
否则容易使版友接收到不正确的观念
进入正题 下面的规则最好不要拆开解读啦....
明白地说明上述状况是可以移动的
还有 这不是什麽走步不走步 或是带球走
就是违例而已 裁判鸣笛宣判此种违例时
也不应做出一般走步违例 双拳轮转的动作才是...
17.2.6 投球中篮、最後一次或仅只一次罚球中篮後:
‧非得分队的任一球员,在中篮处端线後方任何位置发界外球。
‧本条文亦适用於暂停後或投中及罚中後的任何停止比赛之後,
在裁判将球递交或置於发球员可处理的位置後。
‧发球员可横向及/或向後移位,球亦可在端线上或端线後的队
友间互传,但当界外第一位球员可处理球时,即开始计算五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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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1.97
※ 编辑: scad 来自: 61.31.131.97 (01/01 03:10)
1F:推 Sikoen:嗯(点头)~~此讨论串~应是 发球五秒违例 ^^ 61.59.158.148 01/01
2F:→ Sikoen:观於正式"学名"有错,亦或小弟完全状况外 61.59.158.148 01/01
3F:→ Sikoen:还请多指教 XD 61.59.158.148 01/01
4F:推 scad:发球五秒跟超过法定移动范围的违例不一样밠 61.31.131.97 01/01
5F:→ scad:两个不同的状况..........Happy new year! 61.31.131.97 01/01
6F:→ scad:不好意思 被我抢到2005年第一篇文章 哈哈 61.31.131.97 01/01
7F:推 Sikoen:超过法定移动范围,有学名? 怎麽说才好呢 61.59.158.148 01/01
8F:→ Sikoen:算我第一推好不好~快乐新年 ^^b 61.59.158.148 01/01
9F:推 psas:没有所谓学名 这两状况都规定在第17条 61.31.131.97 01/01
10F:→ psas:<发球入界>中 61.31.131.97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