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M (我想认识华航空姐)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 走步
时间Wed Dec 8 11:23:20 2004
※ 引述《capy (红通通的皮卡丘)》之铭言:
: ※ 引述《scad (Last chance!)》之铭言:
: : 2004规则24.1.1中提到
: : 球员手部未触球时,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 : 裁判在判定这种状况是否违例的标准
: : 重点是在认定球在他手上停留的时间
: : 是否已经违反两次运球的标准
: : 跟他所踏的小碎步数多寡无关
: : 判定违例
: : 不是因为他踩了两步三步或N步小碎步
: : 而是认定他已经结束运球後又再运球
: 那这个意思是...
: 运球中,若是球到手上时,球还没离开手,他走了2.3步,
: 可以吹判违例搂^^?
: 是这样嘛?
: 上次吹裁判时,我是把他吹走步,但是被球员说运球可以走无限步.
: 我是觉得要是有人运一下,要运第2下时走2步以上(球在手上没离手),
: 感觉很怪...= ="
看看开始运球的时候球离手了没
如果已经离手,到运球结束之前要怎麽走都没关系啦
但还没离手的话
规则有写
25.2.2 场上控制活球且已建立中枢足的球员持球前进规定:
‧ 双足着地时:
— 开始运球时,球未离手之前,双足不得先行离地。
‧ 移动或运球时:
— 开始运球时,球未离手之前,中枢足不得先行离地。
‧ 急停後,双足均不是中枢足时:
— 开始运球时,球未离手之前,任一足均不得先行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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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