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tb (B.foul.violation)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转录]Re: 裁判滥真的不是没道理的
时间Sun Oct 17 00:28:30 2004
※ [本文转录自 basketballTW 看板]
作者: superpitz (←他是气质帅痞子 NI 看板: basketballTW
标题: Re: 裁判滥真的不是没道理的
时间: Sun Oct 17 00:22:49 2004
※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铭言:
: ※ 引述《sky2001 (我想休息了)》之铭言:
: : 三秒规则针对的不是三秒整这个数字
: : 而是是否攻方球员停留在禁区过久而没有作出进攻的动作
: : 我请教过一位国家A级的裁判
: : 他说如果一个球员在禁区待了三秒左右接到球开始持球进攻篮框
: : 并不会因为这样就吹判他三秒的违例.
: : 嗯 所以只要有持球攻击的动作 就可以一直待在禁区里
: : 如投篮不进补篮等等....总之不是拘泥在三秒这数字上就对了
: 这就有趣了
: 如果连篮下三秒都不拘泥於这「三秒」的字面规定的话
: 那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会让罚球五秒会拘泥於这「五秒」的字面规定
: 进攻方在篮下能待的时间愈长 是会「十分明显」使进攻方得利的情况
: 相对地罚球时准备时间是否较长 则很难说会对攻守双方造成实际的利害得失
: 至少 明显的程度绝不会大於「进攻方能在禁区待三秒以上」对双方的影响
: 如果
: 「一个球员在禁区待了三秒左右接到球开始持球进攻篮框
: 并不会因为这样就吹判他三秒的违例」
: 那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会要求裁判
: 「在一个球员在罚球线上准备五秒已经开始要投球时
: 必须要吹罚球超时违例」
: 更何况是在比赛剩三秒 只差一分的情形?
: 或许只能说是官大学问大 成也A级裁判 败也A级裁判:p
让我们实际看看条文怎麽规定的
所以会有所谓的持球进攻动作就可以一直呆的讲法
规则这种东西....不是谁说了就算
而是规定是怎麽样
以下是2000年的规则条文
2004年规则有所修定~~而且改得又更松就是了
第36条 三秒规则
36. 1 规定
36. 1. 1 当一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计时钟正启动着,其本队球员不得在对队
的限制区域内,连续停留超过三秒以上。
36. 1. 2 三秒钟得予以宽容,当一球员:
‧ 准备离开限制区域,
‧ 在限制区域内,他或他的队友,正在投篮动作中且球正好离手或
已经离手 。
‧ 球员在限制区域内停留将到达三秒,即开始运球投篮。
36. 1. 3 确认球员位於限制区域外时,他必须两脚都在限制区域外。
就2004年新规则...修改成球必须在前场时才有三秒的规定
by the way~ 网友们所谓的持球进攻的动作应该是指36.1.2的最後一小点
所以并不是所谓的官大学问大
而在国外由国际篮总举办国际篮球裁判讲习会也提过三秒的原则问题
在欧美国家甚至认为~当球并不在限制区域内,就没有所谓三秒违例的问题
因为球在外线传球找寻机会进攻~篮下限制区域的人根本没有因为这样而得利
重点在於得利与否的判断~ 假设这个在限制区域待过久的人帮队友作掩护进攻
此时这个人的篮下三秒就有因此得利的作用~这样就必须作出宣判
但是这还是国外的看法....至少我还没看到国内敢用如此大胆的标准
2002年国际裁判讲习会在台北 我去旁听
甚至国际篮总的讲师还说既然他有那麽长的时间待在限制区域
(这里是指他在限制区域并没有实际拿球或是球在外围传导对他没影响)
相对的 防守队也有同样的时间来准备对他的防守 甚至作有利位置上的竞争
并没有让防守队因而吃亏
有人就提出 万一这个人身材超高 只要花时间抢到好位置 一转身就可投篮
这样不就是明显得利吗
讲师的回答又更妙了......让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他说~~要是你的球队有一个那麽好的球员~
有没有三秒违例造成分数落差的几个球 就根本不会影响到比赛结果了
(意思就是说 有这样的球员一定会狂胜 不差那几个会被吹三秒的球)
或许这就是欧美国家的人想法跟我们不大一样的地方
毕竟规则是他们在订的阿...
由规则数年修定一次的变动趋势来看 三秒规定是越修改越宽松
真的不是所谓有人在限制区域里待超过三秒钟就是违例~~
顺便打个广告....如果有类似规则讨论问题~
欢迎大家到篮球规则版讨论~那边很欢迎大家讨论篮球规则喔!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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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Greenmap:学长! 借转贴 219.68.255.2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