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swei (NP-hard)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台北市B级裁判讲习
时间Mon Oct 20 17:02:40 2003
中华民国篮球协会九十二年度国家B级篮球裁判讲习会实施办法
一、 宗 旨:为培养裁判人才,加强裁判组织,并提高我国篮球水准。
二、 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三、 主办单位: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台北市立体育场。
四、 讲习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共计三天。
五、 讲习地点:台北市立体育馆。(台北市南京东路四段十号)。
六、 报到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
七、 参加资格:(一)凡中华民国国民必须年满二十足岁。
(二)具备有国家C(县、市)级裁判证满一年以上者(须附裁判证
影本,以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三)大专院校体育科系三年级以上之学生。(附学生证影本)
八、 参加人数:一百二十名。
九、 讲习课程:如附件一。
十、 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十七时止,逾时不予受
理(以邮戳为凭)。
十一、报名办法:(一)填写本会制定之报名表(附件二),附学经历、裁判证影
本、一寸半身相片四张。
(二)需缴交公立医院体检表(近三个月内)。
(三)缴交报名费新台币壹仟贰佰元整。
十二、参加讲习人员资格由本会技术委员会审查之,讲习会之教材由本会提供。
十三、报名地点: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台北市中山区朱仑街20号603室,
电话:02-2711-2283、02-2740-2300。
十四、讲 师:聘请本会技术委员担任。
十五、研习内容:(一)最新修订之国际篮球规则。
(二)篮球哲学及裁判法。
(三)体能测验及场试。
十六、甄试内容:(一)笔试。 (二)体能测验。 (三)场试。
十七、凡参加讲习会经考试评定及格者,由本会核发国家B级裁判证。
十八、本办法经报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核准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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