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kitten (叮当猫)
看板B98A013XX
标题陈忠五老师民法总则第一次练习题
时间Fri Oct 9 22:03:33 2009
各位修课同学好:
共两题(如文後附件),作业请写在
A4纸上,
10月22日(周四)课堂缴交。
希望同学作答时以「简洁扼要」为最高原则,各题尽量以
1500字为上限,不须抄题。
其他无特别限制,打字或手写皆可。
另外,提醒各位同学,本份作业
不强制缴交;
原则上也不列入期末成绩计算,
但若你的学期成绩「不及格」,这就可以作为你「奋发向上」的证据,
老师也将依此酌予「加分」。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推文,或寄信至课辅助理的信箱:
[email protected] 洪健智
[email protected] 张译文
课辅助理 张译文
(作业题目:
http://homepage.ntu.edu.tw/~r97a21057/CivilCodeGen/HW9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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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89.145
※ 编辑: ddkitten 来自: 124.11.189.145 (10/09 22:04)
1F:推 eric200439:想问一下学长姐其中末考的形式是和这种类似吗? 10/09 22:54
2F:→ eric200439:如果是的话感到不太妙 1500字....... 10/09 22:55
3F:推 norma11223:嗯基本上法律系考试都这样罗 10/09 23:14
4F:→ norma11223:就是实例题然後自己就要写出大概两大面以上的答案这样 10/09 23:14
5F:→ norma11223:也有人可以写到三四面 以後你们就会习惯了 10/09 23:15
6F:推 Oranger1316:是否要用三段论法? XDD 10/09 23:41
7F:推 d8009051991:用请求权基础吧 10/09 23:53
8F:推 Oranger1316:楼上想要拼卷哥 10/09 23:54
9F:推 meng101:太恐怖了吧..>.<" 10/10 00:15
10F:推 taiton03:我记得小米露学长有很深刻的一番体悟对於这份作业 10/10 03:32
11F:推 d8009051991:NO罗 10/10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