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rrow0215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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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法律营相关事宜
时间Thu Oct 1 23:32:3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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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arrow0215 (Cash) 看板: B97A013XX
标题: [公告] 法律营相关事宜
时间: Thu Oct 1 23:31:21 2009
有关今年度法律营的举办事宜,受诸多同学及学弟妹关切,今已由二年级三组班代
开会讨论做成以下几点初步决定,特此公告。
一、法律营向来为法律系一二年级同学每学年度上学期之重头戏,亦为系上与高中生交流
之重要管道与优良传统,今年度纵然系学会目前处於暂停运作状态,亦不应废弃此优
良活动与传统,故决定仍然维持今年度法律营之举行。
二、法律营向来由系学会主导策划,经费也由系学会提拨、盈亏自负,而在今日在系学会
暂停运作的状况下,就相关事宜做出以下说明。
1.假若日後系学会复会成功,整个法律营将直接收编於系学会相应的体制之中,举办名
义也将同往年以系学会名义对外举办,使用系学会之经费,系学会盈亏自负。
2.假若系学会无法成功复会,法律营的举办名义及经费来源将必须由主办的同学负责统
筹解决。就举办的名义而言,依前系学会公告所提供的可能办法是,向系办的学生事
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若经学委会核准,将得以以法律系名义举办。此部问题,将由主
办之同学全权负责解决。
三、鉴於有关法律营之时程紧迫,已无时间再徵选有意愿的大二负责人,决定由已提出完
整企划书的法学二杨岳勳同学担任总负责人。之後有关法律营筹办的相关事宜将由他
全权负责处理,欢迎对於法律营有热情的同学或学弟妹亲自向他洽问相关事宜。
以上,公告。
法学组二年级班代 张文恺
司法组二年级班代 锺羽眉
财法组二年级班代 吴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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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4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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